李景辉和隋竟波吵的这场架吧,某种程度上倒是拉近了李景辉和李元度的关系。 对隋竟波来说,这就是不幸中的大幸。 但她暂时还没有原谅李元度,回了家给李景辉好一通赔礼道歉,又是梨花带雨认错又是做了深程度的检讨,李景辉很受用。 一大早,吃过饭李元度和母亲招呼一声准备去上学。 “妈,我去上学了。” 隋竟波就连头都没抬一下。 李景辉对着儿子挥挥手;“赶紧去吧别上学晚了。” 等儿子一走,李景辉叹口气,看向妻子:“还生元度气呢?” “这个你别挑,这是我们母子之间的事情,老李我拿一百的心对元度,元度他对我呢?有意见是不是可以和我私下说?就这样当着你的面给我这个当妈的难看,我就连生气的资格都没有了?”隋竟波反问。 亲生的才让人更加心痛。 外带来的她还不闹心呢。 李景辉:“……” 原本就是你错,你还怪你儿子指出来错? 得,这家里的事儿他实在懒得去管,回房间穿衣服的时候摸到了口袋里的钱,李景辉叹了口气。 这钱原本他是打算给……甭管给谁了,现在这不是家里闹了嘛,顾着眼前吧。 “昨天我忘了说,这钱你拿着。” 隋竟波接过牛皮信封,只过手这一下子触感就挺厚,心中百般不是滋味,脸上还得挤出来笑容:“你跟我说的话我都记着,以后我不会跟李响过不去,大不了他说东我不去西。” 李景辉穿衣服的手顿了几秒:“倒也不必这样。” 隋竟波走过来帮李景辉扣衣服扣子,实在是过于迷恋丈夫,靠在丈夫胸口,替他理了理短袖。 “小波啊,不是喜欢漂亮的衣服,那就去买,都花掉也行,但是前提有一点啊,这钱不能给你哥哥弟弟。”李景辉丑话说在前头。 他的钱养老婆孩子那都应该,养大舅子小舅子那就算了。 如果大舅子小舅子争气他都不会现在这样,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 隋竟波刚刚的好心情,瞬间飞了。 这个老李,到底会不会说话? 不会说话,可以不说! * 李响说到办到,真的找了一辆132跟着李妍回了一趟老家,把老家能搬来的东西都搬来了。 “快快快,喝点水消消暑。”李奶奶也没见过这种阵仗。 真是麻烦人家了。 老家的破东烂西太多,没想到这一次都给拉来了! 想都没敢想。 之前吃点什么做点什么处处受局限,老太太是个非常节俭的人,轻易不会乱花钱。过去住在农村,哪家都是粮食是用粗粮换的,菜就吃自己种的,一年到头都也就过年过节出去买两回菜。 眼下这可好,就连磨盘都给拉来了。 司机连连摆手:“我单位还有事情,现在就得回去。” “哎哎哎,辛苦了师傅。” 一路将人送到大门口。 等转过身,李奶奶看着堆了一下子的院子,拍拍腿。 你说说,缺啥来啥! 屋子里,李妍刚刚用毛巾在盆里投了水,连脖子带脸全部擦了一通,这汗算是勉强下去了。 “和谁借的车?”李奶奶进门就问。 “就上次开车送我和小娟回来的那个。”李妍自自然然说道。 没有秘密,不怕奶奶知道。 李奶奶一寻思吧,看孙女:“总麻烦人家是不是也不太好?” 虽然搁人家干过活,但这个分寸啊,还是守着点为好。 李妍对着她奶展示展示自己的手,李奶奶也没闹明白孙女想让她看什么,也没注意看。 “奶,你看看我手。” 李妍举起自己的手,在奶奶眼前晃了晃。 李奶奶:“啊?” “他在郊区盖了个房子,足足有三层高,装修完里面破破烂烂,是我和小娟帮他收拾出来的,干了整整五六个小时。” 这话不是扒瞎,当时干完活的第二天,也就是今天,她全身都散架子了。 所以李响帮她,这不算帮,这叫等价交换。 李奶奶:“……” 原来还有这么回事儿。 嘀咕:“他家条件那么好为什么要跑到郊区盖房子?” 这点李奶奶一点搞不懂,虽说农村人也没都盼着进城,可能在城里住上楼房也是一件好事儿,哪有人还从城里搬到郊区住的? “谁知道了。”李妍摊手:“而且他家盖的那个位置……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不说他,这回东西都拉过来了,方便了。” 家里老头老太太都是勤劳的人,上山开的荒地很快犁一犁就种了,家里菜园子也是什么菜都有,吃不完都要扔的那种。实在是农村太不缺菜,顿顿吃也吃不完,生活又恢复到了什么都不用买,平时只要买些作料。 李妍这头的时尚时装城的生意正式开张,那头张兰和李大刚见天的往农村跑。 说见天跑好像有点冤枉那两人,明明就是到了周末一准过来。 为什么来? 李奶奶这里,好吃的排成排。 养的鸡鸭鹅那就是留着吃的,张兰打牙祭就全部指着老婆婆家了。 李京京去上学了,但因为离得近,周末偶尔也回来,但她要脸,自从发生捡钱事件以后,她对自己爷爷奶奶就有点抵触。 张兰换好衣服,对着门外喊了一声:“鹏飞,车子打好气了吗?” 李鹏飞没有回话。 张兰打开门后,哪里还有李鹏飞,回到屋子里站在窗户口,果然见到了楼下等得不耐烦的李鹏飞,她喊:“车子打过气了吗?” “打了。”李鹏飞烦自己妈墨迹。 张兰当然瞧得出来儿子的不耐烦,骂了一句:“老娘还没老呢,就让你嫌弃。”转头又去看大女儿,说:“回的也不是老二的家,那是你爷爷奶奶的家怕什么?你奶说了今天要炖鹅。” 李京京吞吞口水。 想吃! 可更要脸。 “妈,你回来的时候给我带点。” “就一起去呗,老二咋地还敢说你什么?她敢说我就大耳瓜子抽她。”张兰保证。 “不去了不去了。”李京京推母亲出门。 去干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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