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不相信我的能力?” 谢嘉怡心想:“我可是哈佛的eMBA,我之前一直在家族企业里做执行总裁的!” “不是,我是担心你来我的公司做执行总裁,你父亲和哥哥,会不会反对?” “不会,我跟他们已经说过了,就当我已经嫁出去了!” 其实谢嘉怡也想得很通透了,既然未婚夫已经死了,那她就要更好地活着,把他那一份也豁出来。 这样才不枉自己的一生,也不枉未婚夫舍命相救。 而对齐沙或许就是一时的迷恋,既然说清楚了,大家就退回朋友的安全距离。 有一个互相欣赏的朋友也不错,到了这个年纪,爱情已经不是必需品了。 唯有事业和金钱加持下,才有人格独立和自由洒脱的生活。 可是谢嘉怡的行动却遭到了谢嘉豪的反对。 “妹妹,你都病了这么长时间了,市场经济千变万化,你可千万不敢头脑发热啊!” “这些钱父亲给我了,我自然有权支配它!” “哥不是那个意思,主要是齐沙这个人来路不明,他让你去做执行总裁,这不是把你当枪使吗?” 谢嘉豪倒是没有啥恶意,只是纯粹不喜欢齐沙这个人,所以不太想让自己的妹妹跟他交往过密。 “哥哥,我不是小孩子了,我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很确定自己没有感情用事!” 谢嘉怡也算是死过一回的人了,病好了之后,也想通了很多事情。 一个人若是让金钱束缚住了,那基本上也做不成什么大事。 当然,从来就没有钱的人,自然不会无视这番道理。 不曾拥有,何谈失去? 所以,贫穷不光限制了你的想象力,还会限制你的行动力。 “他只是帮你看了一次病而已,你就这么相信他?” “外公也侧面证实了那块地的发展前景,我可不是盲目地相信他!我更相信外公的判断力!” “外公毕竟上年纪了,也有看不准的时候!” “说来说去,你就是不想让我投资这个地块是吗?” “那个地块就算未来政府会重点开发,但是现在就是一块不毛之地,周边什么配套设施都没有!” “你现在把钱砸进去,五年内要是没有发展起来,那就等于投资失败了!” “哥,难道赚钱就那么重要吗?” 谢嘉怡突然问出了这个问题,让谢嘉豪有些哭笑不得。 难道是她生病,把脑子也坏掉了? 赚钱不重要吗? 不赚钱,那什么养活公司的人? 靠画大饼? 还是所谓的理想和情怀? 理想和情怀不过是资本包装出来的美丽泡沫,用来麻痹那些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和无知无畏的年轻人! 但创业之初,还真是需要这种无知和无畏,才能勇往直前。 “呵!” 谢嘉豪无奈地摇了摇头,冷笑了一声。 看来他是劝不动自己的妹妹了。 “哥,就算是赔钱,我也不会连累谢家的!我只是想作为认为对的事情!” “好吧,只要你高兴就好!” 这算是妥协了,劝不动只能顺其自然了。 曼瑞地产并没有在云庭时代广场的写字楼办公,为了避嫌,不引起同行的猜疑,他们选择了城郊的一栋破旧的老厂房。 齐沙和谢嘉怡一起将这座厂房盘下来了,作为他们开发东南区域的大本营。 简单地装修了一下,倒是有点后现代主义的风格了。 “怎么样?我这里收拾得不错吧?” 办公场地解决后,齐沙第一次过来参观视察,就被惊艳了。 “真没想到,这里原来还破败不堪,谁能想到将来这里就是东南区域地块的指挥营呢?” “你帮我们找的地方的确不错,从外面看不显山不露水,关键还不受外界打扰。” 这里非常安静,以前的居民大多因为工厂破产后,也陆续搬到了城里。 留下来的人也不多了,基本上都是老弱病残。 因为地块有将近一千亩,加上前期筹备,盐碱地治理,以及项目立项审核等等。 工作量还是非常大的。 没有人打扰,工作效率的确非常高,工作之余的闲暇时间,还能在厂房的花园里赏花、除草!m.biqubao.com 简直就是现代版的田园生活! 可谓劳逸结合! 要是当时可以直播,大概率改造厂房的过程,就能火出圈。 每天员工的日常工作,都能被人羡慕死了。 这不就是都市白领追求的工作和生活吗? 不必远足,诗意就在当下。 “看到大家状态都不错,我就放心了!” 齐沙本来还有些担心,谢嘉怡能不能服众,所以就来看看大家的真实工作装填。 没想到真是他自己多虑了,看来人不可貌相啊! 谢嘉怡生活中看似一个柔弱的年轻姑娘,但是到了职场上,立刻化身为职场白骨精了。 “我们这是快乐工作,大家效率很高,也基本上不需要加班,除非特殊情况!” 新项目筹备之初,本来就是毫无头绪,一切都要从零开始。 甚至很多工作要反复推翻重做,要是没有点强大的心理素质,多少都会有些抱怨和情绪的。 这种情绪很容易就会传染,甚至影响士气。 作为一个公司的ceo,必须要有把控全局的才能,还要拥有鼓舞士气的凝聚力。 齐沙一路走来,看出来大家对谢嘉怡都很尊重,礼貌地打招呼后,又会投入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 每个人都有条不紊地在工作。 “看来把这个项目交给你,是正确的选择!” “你过奖了,我只是将以前工作的模式照搬过来了,功劳都是大家的!” 谢嘉怡还是很谦虚的,居功不自傲。 “再说这不是还有集团公司做后盾,所以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干起工作来,才会事半功倍。” 忙完了公司的事情,齐沙一个人又不知道何去何从了。 以前老婆孩子在帝都,自己一个人住酒店,也没觉得孤独。 现在反而这种感觉越发强烈,每次躺在床上,他都感觉自己是孤家寡人一个。 所以,下班后他就不想这么早就回酒店休息了,而是会去酒吧喝点酒。 只有用酒精麻醉自己的神经后,才会躺下就一觉睡到天亮。 第二天,又可以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样去上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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