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诺心里暗暗想,只要闫野伦不跟自己抢男人,那整体上还算是个不错的人,只可惜这么好的一个人,不喜欢女人,是在太可惜了。 要是他的性取向正常的话,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愿意投怀送抱的。 她更没想到齐沙竟然可以男女通吃。 方诺虽然也很好奇,同性恋之间是怎么谈恋爱的,但是这毕竟是人家的隐私,闫野伦不说,她怎么好意思去问呢? 几人又闲聊了几句,闫野伦就准备离开了,齐沙并没有留他吃饭。 他也是担心两人交往过密,让人家产生不一样的错觉,还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好了。 闫野伦一走,方诺就拉着齐沙悄悄问了起来。 “老公,你说男人和男人怎么谈恋爱啊?” “跟我们一样啊!还有女人跟女人谈恋爱的呢!” “那他们又不能结婚怎么办?” “谁说不能结婚?可以到国外注册结婚啊,有些国家是承认同性婚姻的!” “哦,即便结婚了也不能有自己的孩子啊!” “谁说的?女的可以买精生子,男的就比较麻烦了,可能需要代孕了,这些目前在咱们国家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那他们平时怎么在一起生活啊?” 方诺的好奇心,实在是太重了,齐沙都觉得她问得太详细了。 “看把你操心的,人家当然有人家的办法了!” 他俯在方诺耳畔,悄悄跟她说了一遍,男男、女女如何解决生理需求。 方诺听得都有些不适了。 “哎耶,太恶心了!女人和女人还好点,男人和男人......” 方诺是在说不下去了,想想都觉得不舒服。 “那也没办法,没有那个生理构造,人家也想爽啊,那不得看哪儿有眼儿,就捅哪里啊?” “就不怕带出屎来了?” “那就用嘴啊!” 这下方诺就更不淡定了,直接干呕起来了。 “捅完下面,再捅上面?” 那也太重口味儿了! “这有什么?很多正常人也会这么做的,要不我们今晚就试试?” “不要,你滚远点!” 方诺吓得直接从屋里跑到了院子里,本来只是好奇,随便问问,没想到竟然这么劲爆,差点就把自己带沟里了。 “老婆你别跑啊,我就跟你开个玩笑,看把你吓的!” 今天的家庭氛围因为闫野伦的来访,变得非常诡异,一整天方诺都躲着齐沙,避免跟他有肢体接触。 仿佛齐沙就是个变态一样。 又过了些时日,秦会长果然来找齐沙复诊了。 与以往不一样,这次秦会长的精神状态明显已经像正常人了,说明他的身体正在好转。 这次他是真的相信齐沙的医术了,原来中国的古中医真的这么神奇,可以化腐朽为舍弃,他再也不再迷信西医换肾手术了。 “秦会长,最近身体感觉怎么样了?” “基本上和正常人没啥区别了,不管是从体力还是活力,都基本上恢复如常了,最近都能跟小情人干一炮了!” 秦会长已经不把齐沙当外人了,为了说明自己身体恢复好了,就把这些都和盘托出了。 齐沙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这可是刚见好,秦会长就忍不住一试身手了,也不怕把自己用坏了? 而且还是跟年轻的小情人,这是不服老啊,还是怕小情人耐不住寂寞给自己带有颜色的帽子啊? “那个,秦会长,还是不能太心急啊,毕竟之前元气大伤,还是需要些时日调理好了才行!” “这不是有你这个神医在吗?我害怕啥?” 齐沙有些无语了,虽然他是神医,但是也救不了你作死啊! 秦会长见齐沙半天沉默不语,自己也有些后怕了。 “神医,难道真的有这么严重吗?” 齐沙也不说话,自顾自地抄起他的手腕,就开始把脉。 只见他面色凝重,双唇紧闭,手指在他脉搏上不停的点动,也不看秦会长的脸,仿佛在思考什么似的。 这下秦会长就更加紧张了,他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可不想就这么前功尽弃。 他的亿万家产还没有享受够呢,还有几个情人也还妖娆可人。 最主要的是他的儿子还小,老婆万一改嫁了,岂不是打下的江山喂了狗? 他急切地看着齐沙的脸,希望他能给出好的诊断。 “虚惊一场!” 这四个字,终于从齐沙口中说出,秦会长才松了一口气。 “但是!” 秦会长的心瞬间又提到了嗓子眼,刚松了一口气,这他妈跟过山车一样,太吓人了。 “神医,您说,我这次一定严格遵守遗嘱!” 秦会长被这俩字都快吓破胆了,不由得脑门都冒出了细密的汗珠,要知道现在可是冬天,即便家里有暖气,也不至于热到出汗。 “大病之后必须要养上几年,就好比是女人生孩子之后,元气大伤,就要坐月子是一个道理。” “您的意思是说,我需要养几年啊?” “三五年吧!” “那我这三五年,还不能有性生活了?” “秦会长,命重要还是性重要?” 要说老祖宗创造的文字也真是有深意,“性命”二字就说明了,生命是由性行为诞生的,但是保命却又要远离性生活。 秦会长虽然有心,但是身体不允许,那也只能忍着了,而且回去之后还要遣散身边的莺莺燕燕了。 齐沙把完脉,又开始为他进行针灸治疗和气功推拿。 这两个过程都非常耗时耗力,我们看中医行针,运气似乎云淡风轻,但是人家耗费的确实心神和真气。 普通人当然看不出来,只觉得像是在故弄玄虚,但是这些真的都需要有很强的功力才行。 这也是为什么齐沙这些年并没有给太多人治病的原因,再加上现在师父渡劫需要他的助力。 他就更不可能天天治病救人了,一切都需要缘分。 如果真气使用太过频繁,说不定还会反噬自己,所谓过犹不及就是这个道理。 秦会长这次也是犯了这个毛病,你本身已经是大病初愈,自己不悠着点,还逞强,自己心里就没点逼数吗? 不知道自己多大岁数了? 还是不知道自己的腰子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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