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嫂子,我还是单身!” “什么?像你这样的还会单身?也不知道是不是现在的人都瞎了眼了?” “哈哈哈!” 闫野伦有些尴尬地陪笑着,他还没有勇气当着大家的面说自己是同性恋,毕竟能接受他这样的人的没有多少。 说出来只会被大家当成怪胎或者异类,除了被人好奇地审视,就是被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了。 方诺竟然没看出来闫野伦看齐沙的眼神,是那么的灼热,带着崇拜、仰慕、感激还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就连闫野伦自己都不知道他为什么,明知道齐沙不是同志,还要来接近他。 可能是齐沙知道他是同性恋之后,没有歧视他,让他感觉到了被尊重吧。 所以他就本能地想要靠近他,谁规定同性恋就不能跟正常取向的人交朋友了呢? “老公,你说三姐跟小闫合适吗?要不要撮合他们一下啊?” “咳咳咳!” 齐沙听到方诺要把钟思美介绍给闫野伦,立刻就不淡定了。 钟思美虽然年纪不小了,可人家在体制里工作,本身就身居高位,眼光就更高了,这还要给介绍个同性恋? 要是被钟思美知道了,那还不给喷死啊? “不行,不行,老婆三姐眼光高着呢!你不能看见个好的就要塞给她啊!” “我看小闫人也不错,虽然之前得过重病,这不是好了吗?跟三姐简直就是郎财女貌啊!” 齐沙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又不好当面拆穿闫野伦的性取向,毕竟来者是客,人家自己的隐私,还轮不到他来说。 而且他也不能把钟思美往火坑里推吧?让她去给闫野伦当同妻,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事。 可房诺不知道,还在以红娘的眼光,乱点鸳鸯谱呢。 “三姐也不小了,再调可真的就成剩女了!” “这跟她调不调的没关系!” 齐沙左右为难,不知道该如何开口的时候,闫野伦突然开口了。 “我喜欢男人!” “啊!啊?” 方诺以为自己听错了,她还从来没见过这类群体,也以为这种事情应该是心理疾病,是可以矫正的。 “嫂子我是同性恋,不喜欢女人!” “这,这,这怎么可能啊?我看你也挺爷们儿的!” 方诺只敢小声嘀咕,生怕家里老人听到了过来在说些什么。 “我是天生的,不是病!” 方诺这下就更不淡定了,她看了看闫野伦,又看了看齐沙,心里突然就明白了。 “你,你不会喜欢我老公吧?” 这下尴尬的却成了方诺,她万万没想到,不光有女人跟自己抢男人,现在还有男人也要来跟自己抢男人? 方诺正要发作,没想到闫野伦竟然哭了。 一个男人竟然哭得这么好看?阳刚中带着点阴柔,阴柔中带着点魅惑。 “你是个男人,哭什么啊?” 方诺都被闫野伦的眼泪搞糊涂了,该哭的难道不是她吗? “嫂子,你误会了,如果齐神医喜欢男人,我会毫不犹豫地追究他,可他不是,他只爱你!” 闫野伦也不擦眼泪,就这么任由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流,方诺都感觉有些于心不忍了。 她这是把人家逼成啥样了啊?竟然让一个八尺男儿留下了眼泪! “难道我老公不喜欢你,你就要来我家哭天抢地吗?” 方诺简直就无语了,齐沙在旁边显得有些莫名其妙。 “他是第一个把我当成正常人看待的人,所以我很感激他!我只想跟他做朋友,没有任何非分之想,请您相信我!” “你说的都是真的?” 方诺有些狐疑地看着闫野伦,又看了看齐沙。 只见齐沙一个劲儿地使劲点头。 “哈哈哈!那好吧,我知道了!” 就连齐沙也没想到方诺竟然无所谓地说了这句话,闫野伦可能是在太孤独了,渴望融入正常人的生活,也渴望有一个真心朋友。 “你不早说,这也没啥的,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敬天爱人就好了!” 方诺的话让闫野伦也愣住了,他也没想到,方诺知道了他的性取向后,竟然没有把他当成变态看。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人生中第一次被人尊重,闫野伦竟然嚎啕大哭起来了。 这下子齐沙和方诺就更加凌乱了,这本来是来家里做客的,没说几句话,搞成这样了。 家里的老人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也走了过来,问了起来。 “哎呦喂,这是怎么了?小伙子,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儿了?有啥困难你跟阿姨说!” “妈,没事儿,您别跟着添乱了!” “嘿,看不起我们老年人是吧?我们最会劝解人了,这人生在世啊,不如意十之八九,只要向前看,积极乐观的生活,总有拨开云雾见天日的一天的!” 这都哪跟哪儿啊? 齐沙有些哭笑不得了,张月娇的话虽然有道理,可眼下不是劝解闫野伦的时机。 人家明显是遭遇了很多不公平的待遇,加上重病,家人责难,压抑了太久的感情才在一瞬间爆发了。 这个时候只有让他尽情发泄出来,人的情感有了宣泄口,才不会积郁成疾。 齐沙拍了拍闫野伦的肩膀,什么也没说,但是他已经感觉到了人生的希望和努力活着的力量了。 缓和了半天,闫野伦终于平复了情绪。 他拿出给大家买的礼物,一一分发了起来。 “这个是给老大的随身听,这个是给老人的颈椎按摩器,这个是给小宝宝的玩具......” “哎呀,太谢谢你了,我的颈椎还真是有些不舒服呢,真是让你破费了!” 张月娇年轻的时候纳鞋底,弯腰低头,落下了颈椎病,这个礼物送得还真是深得她的欢心。 自然看闫野伦也顺眼了不少。 “以后没事儿,就常来家里玩啊!” 齐沙本来还想躲着闫野伦的,这下被亲妈出卖了,真是应了那句话,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短。 “反正钱生带不来死带不去,我们家虽然不是特别有钱,但是给大家准备点小礼物的钱还是有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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