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沙直勾勾地看着方诺大快朵颐,说了一句:“我一会吃你!” “咳咳!” 这话让方诺一下子吃呛了,急速的咳嗽瞬间让她憋得脸都红了。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齐沙一边拍着方诺的后背,一边不怀好意地笑着说。 “你,你......”方诺心里窝火,被他气得语塞。 刚才是谁说那些虎狼之词,才害得自己呛到的,他这是过完嘴瘾就不负责任了。 不过这的确齐沙的心里话,这些天游山玩水,一家三口在一起的确很开心,特别是方逸晨那小子,不要天开心了。 只是苦了他得不到纾解。 他现在正值壮年,而且老婆又是个警校霸王花,这让他很有征服欲望,在外面这些天的确有很多不方便。 单是夫妻生活方面就减少了很多深入交流,这能不让他憋屈难受吗? 今天专门找了一个特别有情调的地方,准备吃饱喝足之后大战三杯回合,这会儿方逸晨显然进入了深度睡眠,就是再大的动静也吵不醒他。m.biqubao.com 别问他怎么知道的,这是经验,很多已经有了孩子的夫妻,都是这么过来的。 每当他们想干点什么的时候,都会白天使劲折腾孩子,让他玩嗨了,晚上钻到枕头就睡着了。 放心,整晚上绝对不会醒一下的。 “你想什么呢?这里是荒郊野外,又不是在家里!” 两人结婚后,基本都是在家里,方诺从来没想过这么刺激的方式。 这让她想想都觉得脸发烫,齐沙显然是看出来她的局促不安了,还故意逗弄她,“怎么还没开始就脸红了?怕什么?又不是跟野男人偷情。” “哎呀,我哪里脸红了?那是碳火烤得了!” 方诺显然口是心非,一颗心已经开始狂跳不止,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既害羞又兴奋,隐隐还有些期待,这无疑让她的脸更红了。 这方面齐沙就很懂了,女人往往口是心非的时候,才会脸红,而且一定非常期待下一步的行动,这时候十个男人就不能退缩。 你进一步,她就会溃败一点,攻下一个女人其实没有那么难。 齐沙有时候很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屌丝男找不到女朋友,其实女人的心思不难猜,也不难懂,拿捏到这些分寸之后,是个女人就会对自己死心塌地。 当然了,光拿捏了女人的心里还不够,关键得让女人满足,可能是有些男人先天性的短小还时间太短,才会让女人得不到满足吧。 齐沙这方面是从来没担心过的,上一世每次亮家伙都让女人们吓一跳。 这个时代的女人相对保守,即便那方面需求很旺盛,也不敢说出来,即便是方诺也觉得直接跟男人开口要,无异于发廊的小姐和舞厅的舞女。 这可让齐沙更加想听从她嘴里说出来了,男人都是这样,在外人面前都希望自己的女人,端庄大气的样子,才有面子。 到了床上巴不得她是个缠人的妖姬,这就是为啥每个昏君都必然有个祸国殃民的宠妃了。 其实这样的女人可遇而不可求。 方诺就是这样的女人,一张纯欲脸,让齐沙随时随地想扑倒,蹂躏一番。 方诺虽然和方语是同卵双胞胎姐妹,这一点还是不太一样的,方诺是需要齐沙进一步引导和开发的,这种探索让他非常上瘾。 齐沙倒了一杯水递给了方诺,“来喝点水,多吃点,不然一会儿没力气干正事儿!” “你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方诺狠狠地瞪了齐沙一眼,可这个眼神实在没有太大的杀伤力,反而让齐沙觉得是在跟自己玩欲擒故纵。 他又烤了些鱼虾和蔬菜,心里还在想一会儿要怎么收拾她。 要说这地方一看就是老司机选的地方,周围都是树荫遮挡,而且非常安静,应该不会有人来打扰他们。 现在这个天气正是盛夏,一会儿可以在水里,也可以在灌木丛中,还可以在草地上...... 齐沙毕竟是受过不少岛国小电影熏陶的人,而且上一世是个千亿霸总,身边从来不缺女人,妥妥的一个海王,三十五六岁了都没想过结婚。 这一世,他不仅结婚了,而且还是结了两次,孩子都六岁了。 这可能也是因为时代不同,这个时代先上车后买票都算惊世骇俗之举了。 乱搞男女关系,那可是要以流氓罪被判刑的,只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到了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已经有十几年了,人们的思想也开放了不少。 幸亏他穿越到了一个变革的时代,否则穿越到战争年代或者饥荒年代已经特殊年代,都将被压抑死了。 齐沙三下五除二就吃饱了,男人吃饭的速度天生就比女人要快很多,他看着方诺细嚼慢咽的样子,心里那叫个急啊。 但现在又不能催她,夫妻之间的那点事儿,齐沙早就研究明白了,方诺是那种需要小火慢炖的人,只要做足前戏,后面她就会反客为主。 齐沙很有耐心的,又是递给她吃的,又是端茶倒水,帮着擦嘴净手,一副伺候老佛爷的样子。 时不时地趁机偷香窃玉,揩一下油,这仿佛成了两人之间特有的默契。 “好热啊!”方诺吃完后说,“出了一身汗,好想洗个澡啊!” 齐沙一听立刻心神荡漾,这是想在湖里,鸳鸯戏水? “咱们一起,去湖里......” “你在这儿看着孩子!” “一起嘛!”齐沙恳求道,“车就在湖边,咱们在那儿能看见,没事儿的!” 本身湖也不大,也没有太高的水草遮挡,不影响他们观察车这边的动静。 “不行!” 方诺还没有突破那道心理防线,虽然是真夫妻,但是要在一起洗澡,她觉得还是一件很羞耻的事。 “那你在那边洗,我在这边,我离你远点!这总可以了吧?” 齐沙退而求其次,见方诺不吱声了,就知道这是默认了,这下可正中齐沙的下怀了。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湖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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