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他老婆丁艳慧深有体会,自从跟了陈好以后,这女儿也肉眼可见地变得更加明艳动人。 陈浩疼老婆可是一点都不夸张,如果说丁艳慧在县医院的时候,还只是个初入职场的小丫头片子。 她在省人民医院虽然还是做护士的工作,但是上下班陈浩都开着桑塔纳来接送,一时间在单位就迅速传开了。 大家都知道丁艳慧嫁了个大老板,而且还是那种金字塔尖的人物,这让他们医院的上上下下都不敢小瞧她了。 而且丁艳慧能从县医院调到省人民医院,这也让人们猜测她背后还有很强大的关系网。 很多同事都跟她套近乎,虽然明知道人家再有钱有势也不一定给他们花一毛钱,但人性就是如此,即便出去跟人家吹个牛说我认识某个大人物,也能极大地满足一下他们的虚荣心。 丁艳慧感觉身边的人都对她非常友善,她也乐于享受这种奉承,这让她在单位如鱼得水,据说医院的老护士长要退休了,领导有意让她接班呢。 此话不说,陈浩这个总经理还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了,公司的布局和发展规划齐沙提前都定了大方向,只需要在关键的时候提点一下就可以了。 这次招标,果然落到了齐沙公司手里头,虽然也有几家民营企业一起投标,可是单单是资质这一块就卡住了。 齐沙的安泰建筑早在几年前,就注册了相关的资质,这次能脱颖而出,也让那些人恍然大悟。 但资质的变更或者升级,不但需要有雄厚的注册资本,还需要有相关登记的职业资格证的人。 “哥,你真是有先见之明啊,这下那些跟咱们竞争的公司可是吃瘪了!”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当初让你们考证书,你们都不愿意学习,那我只好从专业院校里重金挖人了!” “说实话,当时我还埋怨你呢,咱们一个盖普通民房的哪用得着专业的工程师啊,白花钱养活这些人不干活儿了!” 这下子陈浩全明白了,齐沙的眼光长远,都布局到两年后了。 那几个工程师的工资的确算是在业内比较高的了,不然人家正经院校科班出身的人,都有可能分配到国企单位上班,谁愿意跟着你一个包工队干呢? 从深圳最后一次撤股回来,陈浩还抱怨了很长一段时间, “咱们这隔三差五跑深圳,累死累活赚钱,给他们发工资!到底谁是老板啊?我怎感觉咱们想给他们打工的!” 当时,公司里的几个老员工也不干了,“凭什么他们什么也不干,每天画画图纸,做做预算,就能挣那么多的工资?” “再说他们画的图纸咱们也用不上啊!” 别说地下员工了,陈浩都想不明白,那几个工程师也不好意思吃闲饭,更承受不了在公司的白眼和压力。 “陈总,要不我们还是离职算了,趁现在还能给我们配,不然这算怎么回事呢?” “你们走了,董事长回来可是要拿我开刀呢!” 当时齐沙不在公司,为此还专门到了公司破天荒地开了全员大会,给他们吃了个定心丸。 “现在他们不懂,过不了多久他们就明白了,以后公司的发展拼的不光是资金实力,还要靠人才!别说两年,就是十年我也想得起你们,你们就安心在公司干!” 齐沙的决定在公司就是圣旨,根本不容置疑。 “今后谁在公司里散播谣言,破坏团结,不管是新员工还是老员工,一律开除!行了今天的会就开到这里了,散会!” 齐沙以绝对的权威碾压了所有人,这次中标之后,那些工程师终于扬眉吐气了,他们早就开始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了。 公司的日常工作还是全权交给陈浩来主持,齐沙则带着老婆孩子,全国各地潇洒快活。 其实,他并不是只顾着游玩,而是一边带家人看风景,一边考察各地的市场,最主要的是他想通过这种方式缓解方逸晨的创伤后遗症。 幸好方逸晨是个神童,别人学六年的小学课程,他六个月就全学会了,剩下的时间就是跟着父母到处游玩。 校长对方逸晨也是开绿灯的,这孩子都学会了何必困在学校里呢? 这个年代还没有房车,齐沙他们开着一辆改造过的面包车,就出发了。 白天他们带着方逸晨游山玩水,齐沙还能不失时机地给孩子普及一些自然知识,这孩子真是完全遗传了他的基因,连兴趣爱好都出奇地一致。 这让孩子非常兴奋,说实话很多城里的孩子都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了。 他们不光去了那些出名的景点,还去了很多所以有一些被世人遗忘的世外桃源之地,只不过这些地方因为地势偏远,交通落后,甚至晚上都没有住宿的地方。 不过这些都难不倒他们,齐沙上一世可是个露营达人,更何况他们的面包车改造成了房车,晚上睡觉还是能凑合一下的。 这天,方逸晨白天实在玩得太嗨了,天还没完全黑,就倒头睡着了,齐沙把孩子抱到房车里,放下了蚊帐,便接着和方诺在外面烤肉吃。 “你怎么还会烤肉呢?” 方诺就像发现了新大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本以为在野外要饿肚子了,她没想到自己男人简直就是荒野求生的高手。 这一手烤肉的技能,让她惊艳了。 他们的车就停在了一个小湖畔,夜里萤火虫飞舞着,闪着点点荧光,美不胜收。 不知道齐沙什么时候准备的烧烤架子,还有一些调料,架子下面是燃烧的炭火,忽明忽暗。 “哥哥,你真棒呢!” 齐沙从湖里抓来了鱼虾,简单处理一下后,就穿在树枝上,放在架子上烤,不一会儿,便有阵阵香味儿飘了出来。 “快吃吧!刚才把所有吃的都让方逸晨吃了,你肯定饿坏了吧?” 方诺接过齐沙烤好的鱼虾,吃了一口,那味道瞬间打开了她的味蕾。 “太好吃了,你也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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