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沙心里咯噔一下,他突然想起白天遇到的老人所说的变态杀人狂,这才联想到一起。 难道高致远就是那个变态杀人狂? 想到这里,他不敢再多停留一下,因为高致远不在家,只能说明一件事,他又出去作案了。 外面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他虽然有麻雀军团的协助,但是夜间鸟类的视线也会受阻,与其盲目作案,不如借助当地警方的力量,一起抓捕凶犯。 齐沙是万万没有想到,高致远竟然沦落到了变态杀人的地步,他好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家里还是高干,任谁也不会想到今天这个结果的。 不过联系到高致远对刘米、邱莹莹和方语的伤害,已经有些不太正常了。 人的心理变态往往有很多诱因,有些人是小时候受到猥亵,从而有了心理阴影,长大后变成了施暴者。 有些是因为遗传基因导致,加上后天社会生活中受到某些事情的刺激,才会心理扭曲。 这其实也是一种情感上的障碍,他们不能讲心理上的负面信息消化掉,从而去报复社会获得所谓的“快感”! 可悲可叹,是人是魔皆在一念之间。 齐沙从那房间里小心翼翼地出来,尽量不留下任何痕迹,以免打草惊蛇。 高致远果然是出去寻找“猎物”了,他一般也不去繁华的街区作案,只挑选人烟较少的郊区寻找目标。 警方的压力也很大,老百姓们也人心惶惶,如果不能尽快将凶手捉拿归案,还不知道将有多少无辜的女人会才惨遭毒手。 一天破不了案,危险便会多一天存在。 警察最近把主要的警力都投入到了城郊进行巡逻了,所以城里的警力自然薄弱了一些。 最近风声比较紧,夜间出行的女人比较少了,导致他心里压抑已久的百态心理无处发泄,这让他十分狂躁愤怒。 连着几天没有找到目标,高致远把目光放到了城里。 郊区天刚黑,大家就闭门不出了,高致远便大着胆子来到了城里。 几天下来,先锁定了几个目标,也顾不得有没有黑夜的掩护了。 天还没黑,他就来到了城里,他现在城里的幽暗的小胡同里转悠了半天,等着目标出现后,就尾随了上去。 特别是看到那一抹红色,就像少女破瓜的那猩红的血迹,这无疑刺激了他变态的神经。 “操你-妈的,婊子们,别让老子抓住你们,这次老子让你死得很惨,哈哈哈!” 他心里不停地脑补着杀人的步骤,只等着抓到“猎物”的时候慢慢折磨。 那女人出了家门,手里提着个饭盒,应该是要去给家里上夜班的人送饭,显然家里人上班的工厂离家有一段距离。 那人穿过两条街,又抄了个近道,拐进了一个胡同里,她毫无察觉身后有一双恶毒而猥琐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 许是这个点大家都在家里吃饭了,胡同里本身的住户就少,现在只有女人一个人走在长长的胡同里。 她还是没有感觉到危险将至! 直到她倒在了血泊中,挣扎了半天,她伸手想抓那人的脸,却没有抓到,双腿不停地在地上踢蹬着,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她的双手慢慢垂了下来..... 女人的双眼无声地流出了眼泪,那瞳孔里才映出了一张男人的脸,那张脸伴随着身体的抽搐,扭曲癫狂了...... 只是女人的瞳孔逐渐散开了,到死女人的喉咙里都没有发出一丝叫声. 高致远迅速脱掉女人一只脚上红色的鞋子,塞到了怀里,又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在女人身上,才转身离开了胡同..... “啊.....杀人了!” 一声尖叫划破了宁静的街巷,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受害人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案发现场找不到任何目击证人。 最先发现凶案现场的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警方只好挨家挨户走访,寻找案发时间段的目击证人。 几乎所有人都表示,那个时间段都在家里吃饭,没有听到有人呼救,或者其他异常响动。 灯下黑啊,犯罪分子十分狡猾! 警方已经根据凶犯几起做案的路线,初步判断出他的活动范围。 刚要缩小巡查范围,结果就在城里又出现了命案,做案手法如出一辙, 受害人被拿走了一件红色的鞋子,而且明显先被凶手杀害,身体上有被侵犯的痕迹。 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是变态杀人狂无疑! 第二天,一早齐沙便开到了警局,说有凶案线索。 警察根据齐沙提供的线索,迅速封锁了那里,可高志远却不在屋子里。 警察看到了哪些红色的衣物,十分确定,这里住的就是犯罪分子。 只是这么早,凶犯就不在家里了,警察在现场勘察了一遍,基本确定凶犯不在家里明火做饭。 早出晚归,只在这里睡觉藏匿,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住在这里这么久了,始终没有人发现。 齐沙的解释是自己无意中路过发现的,警察也没过多怀疑。 他和高志远之间的恩怨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更何况往事不堪回首。 这时候,麻雀军团迅速集结完成,晶晶和霸天的小伙伴们不计其数,他们迅速在全程撒网式搜索。 终于发现了高志远的行踪,齐沙先打了报警电话,便火速奔赴现场。 齐沙跟着晶晶和霸天,找到了高志远的行动路线。 此时的高志远已经如丧家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还真难辨认出来。他蓄了胡子,头发也留得很长,遮住了大半张脸,人显得更加阴郁猥琐。 可能是在这里寻找下一个目标,提前踩点。 齐沙远远看见最前面一个戴红丝巾的女人拐进了胡同里。 高致远也尾随了进去,形如鬼魅,没有任何声音,就像一条伺机而动的毒蛇,无声地吐这信子。 但他却异常敏感,许是感觉到身后有一双眼睛盯着,他猛然一回头,看见了齐沙。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认出了齐沙,竟然笑了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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