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年,天气还有些冷。 特别是寒风呼啸而来的时候,麻雀“晶晶”就躲在屋檐下瑟瑟发抖。 齐沙让晶晶进屋躲避风寒,它还不乐意,说麻雀就应该这样生活,否则就成宠物了。 有太阳升到天空的时候,室外的温度会有所提高,齐沙的麻雀军团就会飞来飞去帮着收集信息。 不过这段时间,没有收集到多少有效的信息,倒是晶晶每天在齐沙耳边聒噪的八卦。 晶晶毕竟是一只麻雀,还不太懂人类的一些事情,所以有时候听到的信息,让人哭笑不得。 “大兄弟,我听说湖南的xx家每天晚上打媳妇儿,那声音啪啪啪的,要出人命了,他媳妇儿吱哇乱叫......要不你救救她吧?” “大妹子,不能听墙角啊!人家那是两口子之间的情趣!放心吧,出不了人命,就是时间长了会造出个新生命!” “你们人类生孩子太吓人了,我们麻雀就不会那样!” “......” 齐沙一脸黑线,心想:“所以你是禽兽了,当然不懂人类的乐趣!” “有没有听到些有用的消息啊,这种事儿以后你们自己过滤掉就行了,我要找高致远,照片不是都给你们看过了?” 晶晶一脸委屈:“我这不是不懂就问问吗?” 幸亏是个鸟问了这问题,要是个人这么不耻下问,不知道得多尴尬? 晶晶歪着小脑袋,眼珠子咕噜噜转来转去,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 “有个兄弟,说它好像在湖北的一个小地方发现了个男人有点像你说的那个坏人。” 齐沙双眼放光,从肩头一把住抓了晶晶,激动地问:“真的吗?让它带我去找人吧!” 那只麻雀被齐沙抓得太用力了,翻起来白眼。 “你快松手,都要被你捏死了!” 齐沙连忙松开了双手,抱歉地说:“不好意思,我激动了!” 晶晶喘了口气,缓过来才说,“那个兄弟有点难缠,我不太想见它!” 那表情就像是一个女人,面对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舔狗”一样,就怕甩不掉他。 “大妹子,你牺牲一下,就当帮兄弟一个忙,不行吗?大不了以后你生了小麻雀,我负责给你们弄吃的!” “不是我牺牲不牺牲的问题,是你要找的那个人是个变态!” 晶晶说着用翅膀捂住了自己的胸口,后来想想鸟也没有“豆腐”可吃,尴尬地挥了挥翅膀。 “哈哈哈,放心吧,变态还不至于饥不择食!再说了,有我保护你呢,大不了你还可以飞啊!” “人家主要也不太愿意见到霸天那个舔狗!” “霸天?噗!” 齐沙一个没忍住,刚喝到嘴里一口水,全喷了出来。 没想到那个“舔狗”麻雀起了个这么吊炸天的名字,一只小麻雀,叫霸天,也是真敢想,估计也是个麻雀中的屌丝。 “我也觉得得它的名字太土了,好不好?” “咳咳,霸天现在在哪?能让它带我们去找高致远吗?” “在湖南,刚才说的那个打媳妇的人,就是它告诉我的!” “......” 齐沙心想,这不就是男人套路女人的招数吗?先讲小笑话,要是姑娘不拒绝,就开始讲大尺度的黄段子。 要是成功让那姑娘接受了黄段子的洗礼,下一步就开始摸摸小手,搂搂小腰,再就是亲亲小嘴,步步为营...... 这霸天也不是什么好鸟! “在湖南啊?” “没事,它一天就能飞个来回!” “这么强壮?那你还不从了它?” 齐沙不由地想,要是自然界不都是弱肉强食的吗?身体强壮的动物自然享有优先的择偶权,也才能孕育出更强壮的后代。 晶晶不会不喜欢霸天的,可能还是没开窍吧。 晚上,果然那只叫霸天的麻雀飞了回来,齐沙也到火车站买了南下的车票。 第二天一早,一人俩鸟便出发了。 不得不说,好几年了高致远的反侦察能力更胜一筹了,他选择的地方很偏僻,周边生活的人也很少。 高致远行踪不定,神出鬼没。 齐沙他们找到地方的时候,向周围人打听,人们竟然都说没见过这个人。 “小伙子,最近这一代不太平,你一个人可得当心啊!” 路人叮嘱了一句,又说:“最近有变态杀人狂在城郊出没,据说专门杀穿红衣服的女人!” “哦,那我应该不是他的行凶目标!” 再说了齐沙还有一身散打功夫傍身,还有他的麻雀军团在空中俯瞰,就相当于是无数个活体摄像头。 “都死了好几个女人了,都是穿了红衣服或者戴了红围巾之类的。” 老人简单说了一下变态杀人狂,几起案件发生的间隔时间并不长,据说警方都束手无策,凶手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只能让女人们尽量天色晚了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齐沙谢过老人的提醒,并没有把变态杀人狂的事太放在心上,毕竟他是来找高致远的。 他跟着霸天找到了高致远的藏身之地,这时候天已经黑了。 高致远藏身在一片荒芜许久的破败院落之中。 这种房子在附近的村子里不在少数,大部分都没人居住,只有邻街和大路旁的房子会有些租户,用来当废品收购站,或者为来往的大车加水补胎。 那些用红油漆歪歪扭扭写几个大字“打胎、补气”,还有油漆滴落的痕迹,就像血迹一样流淌下来。 在傍晚昏黄的灯光下,看到这几个血淋淋的大字,着实有些头皮发麻。 然而,高致远并不在住处,他们悄悄侵入了他住的地方,那是一个荒芜很久的破旧院落。 显然房子的主人应该离开很久都没回来了,否则也不会让人随便居住在里面的。 齐沙拿着手电筒,在屋子里照了一下,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正准备出去,突然手电筒扫到了一片红色的东西。 他又用手电筒打过去一束光,仔细辨认了一下发现有红色的上衣,红色的裤子,还有红色的头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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