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桃花朵朵开_第60章 她为什么还要把第一次给他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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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语和齐沙对视了一眼,开口道:“他确实上过报纸,作为兴农先进人物,先上了市里的报纸。”
  “我刚好去年跟着领导们去市里视察工作,看了那天的报纸。你看,我没说错吧?”钟思美有点委屈的说。
  “既然今天认下这门亲了,以后兄弟姐妹们就要互帮互助,有啥需要哥哥姐姐们帮忙的尽管开口,别不好意思啊!”
  齐思贤作为家里的老大,率先在老爷子面前表了态。
  虽然此时齐沙的穿着打扮看起来并不起眼,可他眼神里却透露出高于年龄的智慧,举止间流露的自信是无法遮掩的。
  否则,一个农村来的泥腿子,怎么能让省报社的记者都对他死心塌地?
  能让老爷子认下的干儿子,自然也不是等闲之辈,他很清楚自己的父亲,眼光毒辣。
  多少次能绝处逢生,人生起起落落,都是得益于他高瞻远瞩的判断和慧眼识人。
  一场普通的拜访,变成了大型认亲宴会,老爷子执意要留齐沙和方语在家里吃饭,才肯放他们离开。
  盛情难却,一场家宴每个人都喜笑颜开。
  ……
  “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境遇!”
  “哈哈,日行一善,碰上了,好人有好报!”
  “呦,还真不客气啊?”
  回去的路上,方语忍不住调侃齐沙。
  两人不禁对未来充满了更多的期待……
  周日两人又去省人民公园玩了一天,游山玩水,像其他谈恋爱的小情侣一样。
  去人民公园不划船,等于白来一趟。
  主要这个时代的娱乐项目是在太匮乏了,带姑娘约会也就那么几项可以做的。
  两人也不能免俗地上了一艘鸭子形状的脚踏动力小船。
  齐沙的腿太长了,坐在那里显得有些憋屈,不过不妨碍他开船的速度,方语坐在上面只管把握方向盘就行了。
  “我要去那边,你使劲踩啊,哈哈哈!”
  “好,扶稳坐好了!”
  齐沙说着又是一阵发力,小船激起层层波浪,向方语所指的方向驶去。
  突然,齐沙的双腿不动了,小船靠着惯性还往前走。
  只见齐沙盯着一个方向发呆。
  方语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是一个长相漂亮的姑娘和一个长得咳咳......有点说不过去的男人,在一起划船。
  但两人显得很开心的样子。
  “你认识啊?”
  “哦,好像是我们村的姑娘!”
  齐沙正要打招呼,刘米却转过头,假装没有看见他。
  “可惜了!”
  方语扔下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齐沙瞬间明白了其中的缘由,想必坐在她旁边的那个男人,就是能把刘米留在省城的人。
  所以刘米选择了他,可她为什么还要把第一次给他呢?
  他有点想不明白,刘米到底为什么这么做,如果她未来的丈夫发现了,她不知道作何解释?
  “怎么了?发什么呆?”
  方语发现齐沙突然就不说话了,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不见了,脸色有些凝重。
  “哦,没什么,突然想起农场的一些事,有些担心他们处理不好!”
  “你还真是个操心的命,都出来了,就专心陪人家好不好?”
  方语娇嗔道。
  “陪我的时间,就这么短,我都数着秒针过呢,你还好意思浪费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啊?”
  方语说着就撅起了嘴巴,样子十分可爱,把齐沙都逗乐了。
  眼前的女人,从来没有对他有任何过分的要求,相反总是能给予他包容和理解。
  处处维护他的自尊,让他在她面前从来都自信满满。
  是啊,明天就要离开了。
  再见不知道又是哪天了,他不由心疼方语,默默握紧了她绵软的小手。
  企图让她感知自己的心意,齐沙已经暗自有了初步计划。
  有时候越是刻意躲避,越是要碰到一起。
  这不,准备回去了,又在公园门口迎面碰到了刘米和高志远,这下再也没办法假装没看见了。
  “小,小沙哥,你也来省城了?”
  旁边的高志远从上到下大量了一下齐沙,虽然人长得还可以吧,那一身洗得发白的衣服,和一双千层底大棉鞋,一看就知道是穷乡僻壤来的。
  “哦,来城里探亲!”
  齐沙并不算说谎,钟老现在就是自己干爹,方语也是女朋友,都算亲人。
  高志远却觉得齐沙故意给自己找面子,才这么说,心想“一个穷山沟的农民在省城能有什么有亲戚?真是笑掉大牙了!有也是一样的穷酸样!”
  他满脸都写着轻蔑两个字,好像看一眼就让他掉了价似的。
  “谁啊?”
  “哦,我们村的街坊,小时候老在一块儿玩!”
  高志远觉得刘米看齐沙的眼神,有点不对劲儿,但又说不出来啥感觉。biqubao.com
  这小子个比他高出一头,那眼神里也不知道哪儿来的自信,尤其是一张似笑非笑的脸,让他看着就来气。
  “哦,原来是老乡啊!我们正好要去吃饭了,一起吧!”
  高志远可不是真心邀请,他想齐沙一定不敢去,两相对比,就会让他显得怯场,上不了台面。
  如果他敢去,那到了吃饭的地方自然也有办法让他露怯出丑!
  “好啊!我们也要去吃饭!”齐沙看了一眼方语似乎在征求她的意见。
  方语点了点头,没有表示反对。
  高志远却没想到齐沙竟然欣然接受了邀约,现在骑虎难下,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高志远专门带着大家去了省城的一家西餐厅。
  这年头,别说吃西餐了,很多人见都没见过,更一辈子都没吃过。
  齐沙立即就明白了,高志远这是故意想让他在女人面前出洋相。
  可是他却惹错人了,上一世别说吃西餐,十几万的顶级红酒齐沙拿来漱口都不带眨眼的。
  走进西餐厅,齐沙很绅士地为方语拉了座位,高志远却丝毫没有顾及刘米,自顾自地先坐下了。
  第一回合齐沙胜!
  接着开始点餐,高志远让齐沙先点。
  “你是客人,你先来!”
  嘴上这样说着,心里却在想看笑话。
  “我要个牛排,九分熟就可以了,方语你呢?”
  “跟你一样吧!”
  “喝的呢?”高志远故意这么问。
  “红酒吧!吃牛排配红酒才行!不知道这里有没有10年以上的红酒?”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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