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语和齐沙对视了一眼,开口道:“他确实上过报纸,作为兴农先进人物,先上了市里的报纸。” “我刚好去年跟着领导们去市里视察工作,看了那天的报纸。你看,我没说错吧?”钟思美有点委屈的说。 “既然今天认下这门亲了,以后兄弟姐妹们就要互帮互助,有啥需要哥哥姐姐们帮忙的尽管开口,别不好意思啊!” 齐思贤作为家里的老大,率先在老爷子面前表了态。 虽然此时齐沙的穿着打扮看起来并不起眼,可他眼神里却透露出高于年龄的智慧,举止间流露的自信是无法遮掩的。 否则,一个农村来的泥腿子,怎么能让省报社的记者都对他死心塌地? 能让老爷子认下的干儿子,自然也不是等闲之辈,他很清楚自己的父亲,眼光毒辣。 多少次能绝处逢生,人生起起落落,都是得益于他高瞻远瞩的判断和慧眼识人。 一场普通的拜访,变成了大型认亲宴会,老爷子执意要留齐沙和方语在家里吃饭,才肯放他们离开。 盛情难却,一场家宴每个人都喜笑颜开。 …… “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境遇!” “哈哈,日行一善,碰上了,好人有好报!” “呦,还真不客气啊?” 回去的路上,方语忍不住调侃齐沙。 两人不禁对未来充满了更多的期待…… 周日两人又去省人民公园玩了一天,游山玩水,像其他谈恋爱的小情侣一样。 去人民公园不划船,等于白来一趟。 主要这个时代的娱乐项目是在太匮乏了,带姑娘约会也就那么几项可以做的。 两人也不能免俗地上了一艘鸭子形状的脚踏动力小船。 齐沙的腿太长了,坐在那里显得有些憋屈,不过不妨碍他开船的速度,方语坐在上面只管把握方向盘就行了。 “我要去那边,你使劲踩啊,哈哈哈!” “好,扶稳坐好了!” 齐沙说着又是一阵发力,小船激起层层波浪,向方语所指的方向驶去。 突然,齐沙的双腿不动了,小船靠着惯性还往前走。 只见齐沙盯着一个方向发呆。 方语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是一个长相漂亮的姑娘和一个长得咳咳......有点说不过去的男人,在一起划船。 但两人显得很开心的样子。 “你认识啊?” “哦,好像是我们村的姑娘!” 齐沙正要打招呼,刘米却转过头,假装没有看见他。 “可惜了!” 方语扔下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齐沙瞬间明白了其中的缘由,想必坐在她旁边的那个男人,就是能把刘米留在省城的人。 所以刘米选择了他,可她为什么还要把第一次给他呢? 他有点想不明白,刘米到底为什么这么做,如果她未来的丈夫发现了,她不知道作何解释? “怎么了?发什么呆?” 方语发现齐沙突然就不说话了,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不见了,脸色有些凝重。 “哦,没什么,突然想起农场的一些事,有些担心他们处理不好!” “你还真是个操心的命,都出来了,就专心陪人家好不好?” 方语娇嗔道。 “陪我的时间,就这么短,我都数着秒针过呢,你还好意思浪费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啊?” 方语说着就撅起了嘴巴,样子十分可爱,把齐沙都逗乐了。 眼前的女人,从来没有对他有任何过分的要求,相反总是能给予他包容和理解。 处处维护他的自尊,让他在她面前从来都自信满满。 是啊,明天就要离开了。 再见不知道又是哪天了,他不由心疼方语,默默握紧了她绵软的小手。 企图让她感知自己的心意,齐沙已经暗自有了初步计划。 有时候越是刻意躲避,越是要碰到一起。 这不,准备回去了,又在公园门口迎面碰到了刘米和高志远,这下再也没办法假装没看见了。 “小,小沙哥,你也来省城了?” 旁边的高志远从上到下大量了一下齐沙,虽然人长得还可以吧,那一身洗得发白的衣服,和一双千层底大棉鞋,一看就知道是穷乡僻壤来的。 “哦,来城里探亲!” 齐沙并不算说谎,钟老现在就是自己干爹,方语也是女朋友,都算亲人。 高志远却觉得齐沙故意给自己找面子,才这么说,心想“一个穷山沟的农民在省城能有什么有亲戚?真是笑掉大牙了!有也是一样的穷酸样!” 他满脸都写着轻蔑两个字,好像看一眼就让他掉了价似的。 “谁啊?” “哦,我们村的街坊,小时候老在一块儿玩!” 高志远觉得刘米看齐沙的眼神,有点不对劲儿,但又说不出来啥感觉。biqubao.com 这小子个比他高出一头,那眼神里也不知道哪儿来的自信,尤其是一张似笑非笑的脸,让他看着就来气。 “哦,原来是老乡啊!我们正好要去吃饭了,一起吧!” 高志远可不是真心邀请,他想齐沙一定不敢去,两相对比,就会让他显得怯场,上不了台面。 如果他敢去,那到了吃饭的地方自然也有办法让他露怯出丑! “好啊!我们也要去吃饭!”齐沙看了一眼方语似乎在征求她的意见。 方语点了点头,没有表示反对。 高志远却没想到齐沙竟然欣然接受了邀约,现在骑虎难下,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高志远专门带着大家去了省城的一家西餐厅。 这年头,别说吃西餐了,很多人见都没见过,更一辈子都没吃过。 齐沙立即就明白了,高志远这是故意想让他在女人面前出洋相。 可是他却惹错人了,上一世别说吃西餐,十几万的顶级红酒齐沙拿来漱口都不带眨眼的。 走进西餐厅,齐沙很绅士地为方语拉了座位,高志远却丝毫没有顾及刘米,自顾自地先坐下了。 第一回合齐沙胜! 接着开始点餐,高志远让齐沙先点。 “你是客人,你先来!” 嘴上这样说着,心里却在想看笑话。 “我要个牛排,九分熟就可以了,方语你呢?” “跟你一样吧!” “喝的呢?”高志远故意这么问。 “红酒吧!吃牛排配红酒才行!不知道这里有没有10年以上的红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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