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周末,齐沙来之前也就计划好了,平时方语忙着工作,估计周末会没那么忙了,两人一起过完周末,他就回去。 方语早早来到了招待所,敲响了齐沙的房间门。 “昨天没摔着吧?” 方语一进来,齐沙就关切地问她,并仔细打量她。 方语咬着嘴唇微笑不语,应该是没什么大碍,冬天穿得也厚实,二楼也不太高,齐沙胳膊长,拽着方语的胳膊,离地面也没多高了。 齐沙抱着她言语温柔,不由得又要去吻她。 “门还开着呢,让人看见了,举报给警察就不好了!” 两人不约而同地想起昨天晚上惊心动魄的一幕。 “哈哈哈!” “今天有时间宠幸我了吧?” 齐沙关上门,又把方语搂在怀里,委屈巴巴地说,感觉自己真像一个随时等着被翻牌子的妃子。 “晚上还是别住宾馆了,昨天太吓人了!” “那去哪儿啊?” “不说这个了,今天你有什么计划吗?” 来一趟呢省城不容易,齐沙计划中的事情基本都办完了,还差最后一件事儿,也是最重要的事没做。 去年在县国营饭店救了钟伯阳老爷子,当时给留了地址和联系方式,齐沙正想着也该去拜访一下老人家了,顺便再给他复诊一下身体。 半年来,他不仅突破了空间九级,同时内功和医术都突飞猛进。 “跟我去趟省干休所吧!” “那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去的,你有认识的人啊?” “嗯,去了你就知道了!” 两人按照地址,来到了省干休所,果然这里管理严格,还好两人去之前在招待所打了电话。 钟老爷子一听说是齐沙要来,一个电话把家里的儿女也都叫了过来。 “哎呀,你这孩子真善良,都过了这么久了,还惦记着我老头子的身体。不像他们都不知道瞎忙什么,不叫他们都想不起来还有个老爹呢!” “老爷子看您说的,大哥大姐们都忙工作,都是干大事的!哪像我是个闲散人员,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哼,礼拜天也忙工作吗?” 老年人退休了,最怕孤单了,也最需要儿女的关怀和陪伴了,可钟老爷子的孩子们都在重要岗位,事业在上升期,所以工作多,忙是必然的。 “小齐啊,这次来省城是逛逛呢?还是以后就不走了呢?” 齐沙看了看方语,说:“这不是女朋友在这儿呢,有这个打算,以后准备留在省城发展,也能经常过来看看您不是?” 齐沙和方语坐在老爷子旁边,天南海北地聊,老爷子许久没有开怀大笑了。 齐沙也给老爷子把了脉,又运功为老爷子疏通了一下经脉。 钟伯阳顿时觉得精神焕发,这下就更对这个年轻人喜欢的不得了。 过了好半天老爷子的儿女们才姗姗来迟。 “都来齐了,我宣布一件事儿啊!” 钟思贤、钟思齐、钟思美,兄妹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老爷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家里但凡宣布大事,也不会当着外人的面说啊。 几人不免好奇地打量着齐沙和方语。 “爸,这二位是?”老大钟思贤先开口了。 “齐沙是我的救命恩人,就是在江河县国营饭店那个小伙子!” 兄妹三人,立刻伸手去握住了齐沙的手,感激之情予以言表。 “哎呀,太感谢了,我们应该去当面致谢的!没想到啊,竟然是这么年轻的小伙子,这位是?” 齐沙上一世也是见过大世面的,在这些干部领导面前也并不怯场。 “这是我女朋友方语,是省日报社的记者!” “小齐,真有福气,女朋友又能干又漂亮!” 齐沙和方语听着这些恭维的话,心里也是美滋滋的。 大家都寒暄过后,言归正传,钟思齐又问了老爷子到底要宣布什么大事。 “齐沙是个孤儿,但是孝顺,有上进心,刚才跟我说他在狼窝村带着几个小兄弟,开了农场,干得挺红火的。” “今天,大家都在,我就认下这小子当干儿子了,我不是征求意见,而是通知你们!” “爸,看您说的,小齐救过您的命,我们都很感激,这是好事,我们多一个弟弟,您也多一个孝敬您的人,我们都高兴还来不及呢!” 老爷子还是一言九鼎的,齐沙没想到,到了省城出于医者之心来给自己的患者复诊一下,没想到老爷子竟然做了这么个决定。 当下自己也觉得受宠若惊。 “老爷子这可使不得啊!” “怎么使不得?刚才我们爷俩聊得也很投机,咱们又有这层缘分,这都是天意啊!” “小弟,还不快叫干爹!” “叫什么干爹,隔着层什么似的,直接叫爸,哦?” 还是钟伯阳的女儿最了解老爷子的心情,这话简直说到老爷子的心坎上了。 方语碰了一下齐沙的胳膊:“还愣着干什么?” 齐沙来到这个时空,第一次感觉到家的温暖,一时感动,眼眶竟然有些湿润了,扑通一声跪在了钟伯阳的面前。 “爸!” “哎!好孩子,快起来,快起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你大哥思贤!他旁边那是你大嫂和大侄子!” 齐沙冲着钟思贤喊了一声:“大哥!大嫂!你们好!” 钟思贤的儿子钟华调皮地喊了一声:“小叔,小婶,你们好!” “哈哈哈!” 一家人跟着都笑了起来,齐沙伸手在小家伙头上摸了摸。 “那个看起来不怎么顺眼的,是你二哥,钟思齐,你看这名儿起的,思齐,思齐,原来是想有个姓齐的弟弟!” “二哥,二嫂你们好!” “好,方语你好!”钟思齐两口子也是对齐沙和方语一见如故,当下就挺喜欢他们。 “这是咱们家的大小姐,钟思美!” “三姐,你好!” “我这个小弟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说什么胡话,他在江河县,你在省城怎么能见过?这么大姑娘了还这么说话不着调!” “哎呀,爸,我真的见过!好像是在报纸上!” 钟思美晃着钟伯阳的胳膊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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