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场女工日记_第334章 倒墓人露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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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曼没有想到,是关于倒墓人的。
  金色露倒了,就是身上的那味儿。
  哈达是怎么知道的呢?
  哈达让唐曼把金色带进鬼市。
  唐曼犹豫了,晚上约了金色,给金色带了一块玉。
  两个人在古街小馆里喝酒。
  “金色,倒墓人。”唐曼说。
  金色一愣,笑起来说:“倒什么?”
  金色装着不知道。
  “倒墓人,金色,你露倒了。”唐曼说。
  金色低头,半天才抬起头来。
  “确实是,我大意了,你怎么发现在我的?”金色问。
  “不是我发现的你,而是鬼市副团长告诉我的。”唐曼说。
  “你是……”
  “我是鬼市金牌。”唐曼说。
  金色一愣。
  “既然这样,我就直说了,沈家倒墓是鬼市所为,只有鬼市才能有这么大的手笔,已经是计划有几年了,我露倒的原因就是,我常年在用一种草药,骨头里面都有那种味儿了。”金色说。
  唐曼细看,真是一种特别的草药味儿。
  “副团长让我带您进鬼市。”唐曼说。
  “唐小姐,我不能进去,进去鬼律你也知道的,我可能就没命了。”金色说。
  “你就是在外面,副团长要是派人来,恐怕比我还要吓人了。”唐曼说。
  “嗯,我想请唐小姐,给我开一个面儿。”金色有点发慌。
  “副鬼长最担心的是什么?”唐曼问。
  “沈家人追到我。”金色说。biqubao.com
  “沈家人有这么能力吗?”唐曼问。
  “有,沈家不简单。”金色说。
  “这个……”唐曼犯难了。
  哈达她是能说上话,但是就这么大的事情,也是太可怕了。
  鬼市倒墓,真是牛了。
  看来鬼市的运转是需要大量的钱的。
  哈达这么干,唐曼并不赞成。
  就带金色进鬼市,唐曼也不想做。
  唐曼告诉金色,她会想办法的,但是不一定能行。
  唐曼半夜进的鬼市。
  鬼市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唐曼进去,门口有人拦着,说哈达在休息。
  唐曼说有事儿。
  那个人进去,一会儿让唐曼进去了。
  哈达坐在沙发上喝茶水。
  “对不起,打扰了。”唐曼说。
  “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哈达说。
  “那我就直接说,说完就走,就是倒墓人的事情。”唐曼说。
  “嗯,找到人了?”哈达问。
  “我得先问,你要怎么处理?”唐曼问。
  “露倒了,这个是金色自己的原因,所以要到鬼市里来,永远也不能出去。”哈达说。
  “永远是什么概念呢?”唐曼问。
  “如果他听话呢,就在这里生活,跟一些人一样,如果不听话呢,总是想跑,那就鬼牢里呆一辈子。”哈达说。
  唐曼想了半天说:“这倒墓鬼市做出这种事情来,是不是不对呀?”
  “鬼市有自己的生存规则,这个对错是按规则来的,不是你说,或者是我说。”哈达说。
  唐曼也听明白。
  “我确实是见到了金色,但是我带不进来,人家不愿意,我也想给他讲个情。”唐曼说。
  “这件事你别想,露倒了就是死,我没让他死就不错了,讲情这个别想了,沈家人如果知道了,鬼市都不安稳。”哈达说。
  唐曼一愣:“沈家人能进鬼市?”
  “沈家人是进不了鬼市,如果鬼市有沈家人,就不倒沈家的墓了,但是沈家人会找阴客来说事。”哈达说。
  唐曼一愣,阴客是说丧事儿的,这活也接?
  看来这件事情要麻烦。
  “那我就不能管这件事情了。”唐曼说。
  “也好,免得惹上麻烦。”
  唐曼从鬼市出来,坐在沙发上抽烟,她没管这件事,知道,哈达有一些事情是有原则的,而且也不是完全可信的,他答应篡写人改写满伙的人生,竟然给杀了,或者说,哈达回鬼市之后,让篡写人把他的人生改写后,就杀掉了。
  第二天上班,唐曼坐在椅子上发呆,满伙就进来了,那个惨呀!把唐曼吓得一哆嗦。
  满伙这是从火堆里跑出来的?
  “你怎么了?”唐曼问。
  “命呀,着火了,给我点钱,我买几件衣服,还有铺盖。”满伙说。
  “怎么就着火了?”唐曼问。
  “找哈达去了,哈达告诉我,我进屋子住,就着火,存钱就消失,就是这命,我大骂了哈达一通。”满伙说。
  “不是13号,你也能进鬼市?”唐曼问。
  “我知道这里面的事情,我也当过鬼团副团长,你别多问了,我还饿着呢。”
  “先去洗澡……”唐曼没说完,满伙就急了。
  “我一个要饭的,洗什么洗?”
  唐曼把包里的几百块现金都给了满伙。
  这小子拿着钱,走了。
  中午和董礼去古街吃鱼。
  满伙就进来了,还是那样子。
  “你怎么回事?”
  满伙都快哭了说:“钱丢了。”
  唐曼说:“这篡写人你得罪了?怎么写得这么惨呀?”
  “有可能,先吃饭。”
  满伙吃完,看董礼。
  “别看我,我没钱。”
  唐曼跟酒馆的老板拿了现金给满伙。
  “别再丢了。”
  满伙走了。
  “师父,你不能心软,他这是报应,干了多少坏事儿。”
  “别瞎说,满伙是巫师,还是有自己原则的。”
  “倒霉的孩子。”董礼说。
  回家,唐曼去任得宝那儿学肤画儿。
  任得宝就说起了沈家的事情。
  全城都知道了,被倒墓了。
  沈家人找了阴客说事儿。
  “都知道是鬼市干的了?”唐曼问。
  “当然,露倒了,金色跑到山里去了,这个放山人恐怕要在山里呆上一辈子了。”任得宝说。
  “那鬼市能放过金色?”唐曼问。
  “你到底是不是鬼市的金牌?噢,明白了,鬼市金牌有两个人,你是其中的一个,是清金,那个是混金,清金对于鬼市是不进去太多的,如清水一样,混金就是都参与了。”任得宝说。
  “还分这个?”唐曼问。
  “慢慢你就知道了,金色不离开山里,鬼市也不会去抓的,当然要抓金色,对于鬼市来说,还是很容易的。”任得宝说。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唐曼问。
  “闲着没事就就瞎打听。”任得宝说。
  从任得宝那儿回家,董礼还在追剧。
  第二天上班,有一个人就进了办公室。
  四十多岁的一个男人。
  “唐场长您好,我是张仪。”
  唐曼看着说:“我不认识你。”
  “我是阴客,给沈家和鬼市说事儿的。”张仪说。
  “那你找我干什么?”唐曼很生气。
  “因为你是鬼市的金牌,我想您可以帮助我,把这件事帮得圆满。”张仪说,
  “这件事我不参与,你自己去鬼市找副团长去说事。”唐曼说。
  张仪想了半天说出一句话,唐曼愣住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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