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曼闻到了一股特别的味儿,她看着,味儿是从隔壁那边的桌子传过来的。 有档板,看不到是什么人。 唐曼说上卫生间,路过看了一眼,两个男人,在聊天。 唐曼回来,竹子就发现她的脸色不对。 竹子要问,唐曼摇头。 那两个人,半个小时后就走了。 吃过饭,唐曼他们回去。 唐曼让董礼先回去,她去了竹子那儿。 喝茶,唐曼说了:“我闻到一股味儿,就是十三连尸,一具尸体上的味儿,那是外来的味儿,应该是倒墓人身上的味儿,那两个人有一个是倒墓人。” 竹子愣了一下,说:“如果是这样,这抓住了,罪过就大了。” 唐曼说:“我担心,倒墓人是可怕的,我一点也不了解,如果真的报警了,人被抓了,那只是一个人,我怕报复。” 唐曼也不能不担心,就倒墓人玩了这么一个大场,那过万只的乌鸦,他们是怎么控制的呢? 非常奇怪的事情。 “是呀,问问刘举。”竹子说。 “我不想再麻烦刘师傅了,这事不能再让他裹进来。”唐曼说。 “告诉沈家的人。”竹子说。 “嗯,这到是一个办法,但是沈家人肯定会让我找那个倒墓人的。”唐曼说。 “是呀,暂时这样,你不要跟任何人说,看看情况,我也调查一下。”竹子说。 “你不要招惹倒墓人。”唐曼说。 “放心,我知道怎么做的,回去吧,休息。” 唐曼回去休息。 第二天上班,唐曼四处的转着,没有什么情况。 回办公室,去牢蕊办公室。 “师父,事情都处理好了。”唐曼说。 “嗯,挺不错的。”牢蕊说。 唐曼和牢蕊聊了一会儿,回办公室坐着,她就琢磨着,这件事怎么办。 没有想到,沈村来了。 “唐场长好。”沈村进来说。 “你完全可以打一个电话,约在外面。”唐曼说。 “对不起,我是着急,不来不礼貌,沈家一下丢了十三件最重要的东西,刘举刘师傅找不到了,躲起来了。”沈村说。 “这件事刘师傅也没办法,我也没办法,倒墓人你应该也是知道的,根本就找不到人,他们干过一次倒墓了,这是最后一次,一生两次,这一次完成后,根本就找不到人了。”唐曼也是犹豫的,没有把事情说了。 如果说了,沈村必然要让她给找人。 “唉,完了,罪孽呀,沈家墓库里最值钱的十三件东西,没有了,对不起祖宗哟……”沈村都快哭了。 “我真没办法。”唐曼说。 “谢谢。”沈村走了,有气无力的。 唐曼站在窗户那儿看着。 唐曼是真想帮,但是她真是不敢。 下班,吃点饭,就去了任得宝那儿学肤画。 唐曼非常的奇怪,任得宝身上有那股味儿,很淡,肯定是和倒墓人在一起呆过。 “任老师,您今天在哪儿喝的酒呀?”唐曼问。 “怎么关心起我这事来了?”任得宝问。 “我就是问问,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地方。”唐曼说。 “嗯,烤鱼馆,很有特色。”任得宝说。 “什么朋友呀,我看你平时朋友也不多。”唐曼问。 “一个放山的。”任得宝说。 “放山是干什么的?”唐曼问。 “就是挖人参的,对山里很熟悉。”任得宝说。 “我到是有兴趣,弄棵野山参。”唐曼说。 任得宝看了一眼唐曼,没说话。 下午五点多结束。 唐曼说:“请您吃饭,能把放山那个朋友叫上不?我想买一根野山野。” “这个,我打个电话,不知道手里还有货没有。”任得宝打电话。 打了几分钟说:“有货,一会儿就串店吧,这小子喜欢吃那东西。” 去串店,那个人来了,唐曼看到的那个人,身上的那味还有,但是淡了。 那是什么味儿,说不好。 金山,放山人。 五十多岁,很精明的一个人。 一棵山参拿出来,在盒子里,递给了唐曼说:“唐小姐,我到是也听说过,送您的。” 唐曼看了一眼,这山参至少得有二十多年的参。 “这个可不敢,我得给您钱。”唐曼说。 “交您这个朋友,当见面礼。”金山说。 “这个肯定不行,太贵重了。”唐曼说。 “您是看不起我这个放山人喽?”金山说。 “不是这个意思……” “给你就拿着。”任得宝说。 “这……”唐曼说。 “好了,喝酒。”任得宝说。 唐曼就得收下,等下面见面,送给金同什么礼物,也可以。 聊天,就聊放山,听着有意思。 但是,唐曼琢磨着,这事是太奇怪了,一具尸体上有的那种味儿,绝对是外味,和倒墓人有关系,肯定是这样的。 这个人是倒墓人? 丝毫的是看不出来。 晚上八点多回家,董礼在吃东西。 “师父,回来了?”董礼问。 “嗯,今天还挺听话的。”唐曼说。 “我到是想出去疯了,没钱了。”董礼说。 “没钱了?你这是多能花呀?”唐曼都吃惊,化妆师可是不少开的。 “噢,我一个月留一千零花,剩下的存起来了,花光就满世界的蹭吃蹭喝的。”董礼“嘻嘻”的笑。 唐曼又愣了一下:“你攒那么多钱干什么?” “干什么?我是化妆师,多存点钱,买一个男朋友玩呗。”董礼说。 唐曼挺心酸的,化妆师找对象是真的不容易。 坐下喝茶,然后休息。 第二天上班,满伙背着他的破烂来了。 把唐曼叫到后面的花园。 “你有事?”唐曼问。 “我存了点钱,你帮我弄一个院子,小平房就行,这种生活我是受够了。”满伙说。 “噢。” 满伙把卡给了唐曼。 唐曼安排主任去给买一个院子。 去查卡里有多少钱的时候,竟然一分钱都没有。 唐曼下班后,找满伙,说一分钱也没有。 满伙一愣说:“这都给篡写了,真要了命了。” “没事,我给你租间房子,喜欢平房是吧?”唐曼问。 “有一间就成呀!” 唐曼给找了一间平房,又买了不少放进去。 满伙住进去了,唐曼还放心点。 唐曼回家,工作室的桌子上有鬼市的信,打开是哈达写的,唐曼看完,呆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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