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强听到赵娟被老光棍救的消息后,也立刻赶回家。 并不是他有多看重赵娟,全都是利益罢了。 一路上,好些人都笑着调侃他: “老宋头,这么急着回家做什么?” “兴许是看女婿呢!” “老宋头女婿家不应该是反方向嘛?” 这年头农村没什么娱乐,唯一的乐趣就是吃瓜,况且还是老光棍这么刺激的瓜。 宋大强刚开始还能勉强维持笑脸,但吃瓜群众见他不反驳,反而更兴奋了,话也越说越难听。 最后宋大强直接黑脸走了,一进院门就跟要拆家似的:“怎么回事?”说好的梁营长,怎么就成了老光棍,还被传得这么难听。 马秀英正气着呢,她气赵娟不懂变通,看到老光棍跳下河的那瞬间,自己就该赶紧游上岸才对,还傻傻地泡在水里! 赵娟还气马秀英呢,要不是她磨磨蹭蹭的,今天这事能搞出岔子? 两人已经吵过一架,而宋影后则吓得缩在土灶后面,吭都不敢吭一声,就怕被波及。 “怎么不说话?”宋大强憋了一肚子气,忍不住冲马秀英吼道。 “爸!爸!”宋小强也回来了,一进屋就冲着宋大强喊,“爸,我不要当老光棍的小舅子,我不要!” 宋大强气的脸色铁青:“谁跟你胡扯的?” “放学回来的路上,好多老娘们说我要当老光棍的小舅子了。”宋小强很生气,直接跑去质问赵娟,“你说,你是不是要嫁给老关棍?你要是敢嫁给他,我……我打死你!” 宋小强边骂边哭,抄起桌上的木制衣架就朝赵娟脑袋上砸去。 哪怕赵娟心情不好,也还是能对付一个八岁的孩子。 她一把夺过衣架,正准备朝宋小强招呼上去时,却被宋大强一把扯了过去,还反手给了她一巴掌:“敢打小强,我看你是不要命了。” 宋小强气不过:“爸,打死她。” 就在宋大强准备替儿子出口气时,顺便也发泄下心里的怒火,却被后知后觉进屋的马秀英给拦住了:“大强,你别气,这事还有补救。” 说着,她便把气呼呼的宋小强哄走,然后又关上房门,这才小声说:“既然这招不行,那就只能釜底抽薪了。” 宋大强冷嗤一声,但没有阻止马秀英继续说下去。 三人在屋里密谋了十来分钟后,宋大强才一脸和气地走出来。 “宿主,这梁家命里怕是有此劫难啊!”系统也觉得很无语,躲不过,根本躲不过啊。 宋礼礼也很无语,都说帮人帮到底,这是让她托底啊喂! 既然有了新方案,宋大强跟马秀英的脸色瞬间好转,除了宋小强,晚上都没怎么吃饭。 如果他成了老光棍的小舅子,那可是一辈子的耻辱。 宋大强虽然心疼儿子,但他们商量出来的方案必须得保密。 没事,只要过了今晚,他家小强就是营长的小舅子,大河村谁能牛逼得过他。 …… 梁行初回到宋爷爷家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他习惯性拿起水壶给自己灌了一大杯。 水壶装着已经泡得很淡的茶水,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这茶水的味道不太好。 但梁行初转念一想,都泡了两天的茶叶了,口感能好到哪里去。 他像往常一样去洗漱,但身体却越发燥热,还有些口渴。 可当他意识到茶水有问题时,已经来不及了。 梁行初立刻摔坏桌上的茶盏,然后刺破掌心,以此来让自己清醒。 他本想靠自己熬过去,但这药太过霸道,必须得去医院。 可就在他推开门往外走时,迎面一个女人朝她扑上来。 梁行初动作缓慢地闪到一旁,女人扑了个空,不小心摔倒在地。 而打开的房门,突然被人从外面合上。 这时候,摔倒在地的女人终于挣扎着爬了起来。 借着昏黄的灯光,梁行初这才看清,闯进他屋里的竟然是赵娟。 赵娟从地上爬起来后,痛得差点直不起身。 要不是今天被冰冷的湖水泡过,她怎么可能那么弱。 “出去!”梁行初额头青筋暴起,紧握着碎茶盏的那只手还在滴着血,看上去竟有些可怖。 但赵娟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今晚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如果不是手心传来的疼痛,让他还能保持一丝理智,梁行初只怕早就被药物控制了。 赵娟顶着梁行初杀人一般的眼神缓缓走上前,轻咳了下,用极尽矫揉造作的声音喊了声:“梁营长~~~别怕~~~我来帮你~~~” 梁行初的回答依旧是一个字:“滚!” 但赵娟不但没滚,反而更加大胆了,直接开始脱衣服。 她就不信男人看到她的身体不发狂,甚至还是中了药的男人。 结果她刚解开外套,眼前就是一黑,然后就失去了所有知觉。 梁行初也不知道宋礼礼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屋里的,他中了药之后,警觉性几乎降到了零。 “梁营长,这可是我第二次救你咯。”既然梁行初已经开始怀疑自己,宋礼礼不介意告诉他。 梁行初眉头紧锁,心想果然,他就猜到宋礼礼有问题。 “喝了!”她突然从身后拿出一个绿色的瓶子。 梁行初有些犹豫。 宋礼礼突然蹙眉,但并不是因为梁行初,而是因为门外听墙角的宋大强跟马秀英。 她立刻走到床边,手扶上床头的下一瞬,整个屋里响起“吱呀~吱呀~吱呀~”的声音。 梁行初:“……” 对上梁行初黑沉的脸,宋礼礼小声解释道:“门外有人。” 可梁行初心想,她这么一摇,外面的人岂不是要误会。 思及此,他立刻就要上前阻拦。 可按住宋礼礼手的那一刻,身体里的那股燥热仿佛要破空而出。 梁行初飞快地收回手,用断断续续的声音喝止住她:“停!下!来!” 宋礼礼不仅没停,反而摇的更欢乐了。 系统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幻听,它竟然听到了嘻唰唰的节奏,反正就是贼带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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