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鸡上锅炖了没一会,香味就飘出来了,甚至还吸引来了邻居张婆子。 昨天宋礼礼带着两只野鸡回家时,好多人都看到了。 这不香味一飘出去,就立刻吸引来了想要蹭口吃的。 张婆子是个八十多岁的大妈,也不直说想要蹭口吃的,就光坐着聊天,看谁能耗得过谁。 如果换成平时,李桂兰看在邻居多年的份上,会给盛一小碗。 但这次不一样,她宝贝闺女昨天受了寒,今天说什么都得补回来。 所以,等野鸡汤炖好后,李桂兰没有顾忌有外人在,直接给宋礼礼盛了碗,还对她说:“慢点喝,今天这锅鸡汤都是你的。” 宋礼礼自然猜到李桂兰的用意,也很配合:“妈,你对我真好。” 张婆子家里有个孙子,今天闻到肉味立刻就来宋家串门了,就指望着能蹭碗野鸡给孙子吃,哪怕没有肉,光一碗野鸡汤也行。 结果,李桂兰这个蠢娘们,居然全都给她的赔钱丫头吃了。 张婆子立刻就不乐意了,“笑”着吐槽道:“桂兰啊,女儿早晚要嫁出去,对她那么好干嘛?” “我家五个闺女,只要饿不死就成,还吃肉,那是带把的才有资格吃的东西。” “你呀,把赔钱货当个宝!”说到最后,张婆子都带了些微微的怒气。 当然,并不是因为李桂兰重女轻男,主要还是李桂兰不给张婆子一碗野鸡汤,她气的借题发挥。 宋礼礼很是无语,李桂兰更加无语,但她也“笑”着回道:“这野鸡是我家礼礼抓回来的,怎么就吃不得了。” 虽然李桂兰生气,但没有跟张婆子撕破脸,毕竟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 况且,也不是张婆子一个人这么认为,就连李桂兰的母亲,也就是原主外婆,也一直拿这个事说李桂兰。 所以,李桂兰很少回娘家。 当然,让李桂兰很少回娘家肯定不止这一件事,糟心事多了她干脆只把心思都放在自己的这个小家上。 张婆子没有蹭到鸡汤,只能气急败坏的离开,临走时还不忘阴阳怪气:“桂兰啊,你把女儿当个宝,也不知道能换多少彩礼,别赔本了。” “婶子,瞧你说的,我又不是那种卖女儿的。”李桂兰这话也算是在阴阳怪气张婆子,她那五个女儿就是被她卖了个好价钱,以至于都有孙子孙女了,女儿们还是记恨着,很少再回娘家。 宋礼礼虽然低头喝着鸡汤,但心里挺感动的,也很羡慕原主有这样的父母跟哥哥。 如果她不恋爱脑,真的会过得很幸福。 但不是宋礼礼给原主开脱,她恋爱脑也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说到底还是贺琳跟姜有为恶心人。 李桂兰见宋礼礼低着头,还以为她听进去了张婆子的话,立刻过来安慰她:“礼礼啊,你千万别听那老虔婆的,爸妈不会拿你去给你哥换彩礼的。” “咱家虽谈不上多有钱,但在村里也不算穷人,不需要用你去换彩礼。”李桂兰说着,从口袋里掏出抽屉钥匙,要把里面的存款拿给她看。 “妈,那老虔婆的话我只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宋礼礼放下碗筷,伸手抱住李桂兰的腰,声音有些嗡嗡的,“我以后一定会孝顺你跟爸的,还有哥哥。” 宋晨对原主这个妹妹也好的很,要不然,早跟家里闹起来了。 李桂兰被宋礼礼这么一抱,瞬间有些感动。 她偷偷擦去眼角的泪,笑骂道:“多大的人了,还撒娇。” 然后,立刻拿起桌上的空碗去给宋礼礼盛鸡汤。 满满一碗全是肉。 “肉你吃,汤留着给你爸他们。” 宋礼礼乖乖吃完这碗,之后说什么都吃不下了。 当然,她是装的。 就她连吃了这么多天窝窝头跟红薯,那一锅野鸡她还真吃的下。 但到了晚上,李桂兰也没给宋大山跟宋晨盛鸡肉,只给了他们一人一大碗鸡汤,自己则喝了一小碗。 最后,还是宋礼礼把肉硬塞给三人,借口是自己吃了肉总想吐。 虽然这个借口很假,但宋家三人还是很配合的信了。 这顿晚饭吃的是欢声笑语,宋家人已经很久没这么开心过了。 吃过晚饭后,宋礼礼想帮李桂兰收拾碗筷,被宋晨给抢了过去。 宋礼礼只能回房看书,当然,是关起门来偷偷看书。biqubao.com 第二天,李桂兰依旧没让宋礼礼去上工,虽然宋礼礼一直强调,自己真的已经好透了。 不光是李桂兰一个人不让她去上工,宋大山跟宋晨都不赞成她去,还说什么不差她这几个工分。 宋礼礼无奈,最后只能留在家里。 不去上工也好,她现在越复习,越觉得时间不够用。 虽然没去上工,但宋礼礼一直通过系统关注贺琳跟姜有为。 他们这两天的工作都是重活累活,不光贺琳受不了,连姜有为都开始抱怨了。 宋礼礼不在,他们只能坑王晴晴。 王晴晴想不到更好的借口,只能装柔弱,比贺琳还要柔弱的那种。 这天下工后,贺琳干脆来家里找宋礼礼。 她先是关心了宋礼礼的身体,而后才道明来意:“礼礼,姜知青病倒了,你能让村长给他安排些轻松的活计吗?” “当然可以,等我爸一回来就跟他说。”宋礼礼嘴上答应的好好的,甚至还主动提起,“贺知青,我看你的脸色也不太好,要不,待会我也帮你跟我爸说说?” 贺琳没想到根本不需要自己提,宋礼礼这个蠢货就主动提起了,笑的那叫一个通身舒畅。 如果换成从前,贺琳还会稍假意拒一下,但如今,她就怕宋礼礼误解自己的假客气,根本不敢茶言茶语,只笑着道谢。 等把人送走后,系统才问:“宿主,你真打算帮忙?” “当然不是。”宋礼礼嫌恶的摇头,“嘴上应下又不会吃亏咯。” 宋礼礼想过了,等明天分工完贺琳问起,她就说,今天宋大山回家时心情不好,没敢提。 反正,每次都有借口。 大不了贺琳就翻脸呗,反正,宋礼礼已经想到了第二步整他们的法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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