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兽人体质就是过硬,第二天,凯欧斯的伤就不再那么血淋淋了,新长出来的肉粉嫩嫩的顶了出来,凯欧斯很满意自己的恢复速度。 只是箭头上的毒还没有彻底清除,四肢发软,没办法带着林沫沫爬山回去,两人商量在山洞里再休养一天。 林沫沫伸了伸腰,昨天的野果还有三个,她给凯欧斯两个,自己留了一个。 “早餐就吃这个吧,一会儿我出去再找点儿其他东西,你先将就一下。” 凯欧斯没要,故意把脸一横,摆出一副看不上这些野果的样子:“这些还是留给你吧,又酸又涩,我才不吃。” 林沫沫见凯欧斯执意不吃,也不强求,只觉得肉食动物可能真的不大喜欢这些果子。 林沫沫想一会儿去试着抓抓鱼,搞点肉给凯欧斯吃,索性连着吃了两个野果,好增加点儿体力。 吃完野果,林沫沫拎着果核就打算出发去找吃的,她和凯欧斯说:“我再去外面看看有什么能吃的东西,你在这里等我回来。” 凯欧斯点头:“注意安全,要是两个小时后你还没回来,我就去找你。” 凯欧斯给出的时间很合理,她不打算去很远的地方,两个小时还没回来的话就代表出事了,林沫沫同意凯欧斯的安排,又拿起昨天那件外套才走了出去。 凯欧斯试着动了动身体,昨天刚中毒还能强撑着跳了崖,现在是抬抬胳膊都觉得浑身酸痛,使不上力气。 他叹了口气,扶着墙站了起来,拿过剩下的那个苹果啃了几口。 其实兽人都化作人形了,本质上也是杂食动物,哪有什么肉食狮子不爱吃水果一说,就是怕林沫沫不够吃,凯欧斯才一直不敢动。 这不,林沫沫吃饱了,他才吃一个填填肚子。 凯欧斯吃完苹果,也慢慢往山洞外挪着走,总不能真的只靠林沫沫找吃的,自己这么大一个雄性,连点儿吃的都不能带回来可太丢人了。 于是等中午时候,林沫沫回来就看见凯欧斯坐在山洞里,身边还烤着只兔子。 闻到肉香,林沫沫丢了手里的刚采的果子和野菜,跑上来对着烤兔子猛的吸了一大口:“好香!你从哪里搞的兔子?” 凯欧斯知道林沫沫这是喜欢吃兔肉,于是故弄玄虚的说:“我就在山洞里坐着,一只兔子就跑进来撞在墙上死掉了,我一想这可不能浪费,直接把它送上了烧烤架,给咱俩中午加餐。” 凯欧斯说的倒是合情合理,就像守株待兔那个故事一样,林沫沫可不信那个邪,她早就看过了,山洞周围一个小动物都没有,估计是凯欧斯特意去抓的。 此时兔肉烤的滋滋冒油,正是食用的好时候,林沫沫把兔肉从火边的烤架上拿下来,找了几片干净的叶子包着,撕下一条兔腿来。 “喏,你不是说自己是肉食动物吗,你先吃。” 林沫沫把兔腿送到凯欧斯嘴边,凯欧斯就着林沫沫的手咬了上去,兔肉烤的很不错,本身野兔的肉质就比家兔好,此时两人都饿了,这兔子真算是美味佳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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