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儿的婚事,是让锦书头痛的。 因为她知道府中有个人喜欢临儿,但是一直不敢说,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娶临儿的打算,更不知道临儿自己怎么想。 从表面上看,临儿很尊敬他,称呼他为蓝寂大哥。 蓝寂呢,可能经历过紫菱的事情之后,虽对临儿生了感情,但做过错事的人觉得自己配不起临儿。 临儿到底是锦书的堂妹,所以樊妈妈还是要来找锦书说这个事情的。 “樊妈妈觉得呢?”锦书先问她。 “唉!”樊妈妈坐下来,叹了口气,“说句实在话,蓝寂是犯过错,但最终也改过来了,按说如果临儿喜欢他的话,我也是乐见其成的。” 按说,那就是说她心里不这么想。 果然,樊妈妈就说下去了,“王妃也知道临儿这孩子有多讨人喜欢,聪明好学,年纪小小就能帮着王府掌家,这一年多来办的许多事,都是她背后在出力,她是有本事的人,嫁给蓝寂……” 她没说下去,但是锦书觉得,樊妈妈认为蓝寂配不上临儿。 或许在樊妈妈心里,也没几个人配得起临儿,樊妈妈拿她当闺女一样疼爱。 锦书说:“总归要看她自己怎么想,你知道她怎么想吗?” “每一次与她说到婚事,她就笑嘻嘻地说我是不是嫌弃她,容不下她,非得把她嫁了才安心,她这样说,老身能说什么呢?感觉她也不是很想成亲,可女孩到了这岁数,该定也定了,哪怕再留一年,到十八岁才出嫁,那也得先定下来啊。” 樊妈妈说着,又把话题转回了蓝寂的身上,“虽说蓝寂配不上她,但她如果嫁给蓝寂也好的,至少不离开,还留在王府。” 锦书道:“樊妈妈,敏先生有否跟你说过,等我生了之后,我们或许会去戍边。” “提过那么一嘴,是决定了?老身以为是有这么个打算,但没下决定。” 锦书道:“基本是决定了,如果真的走,那么萧王府的人全部都会走,至少卫队是要走的,卫队是萧王府的卫队,没有理由留在京城,留在陛下的身边,陛下开始用着没觉着如何,但过几年未必就是这个想法了。” “但是陛下应该不会怀疑我们殿下有那想法吧?”樊妈妈神色凝重。 “陛下信任少渊,但仅限于如今,以后的事情谁都不知道,我们去戍边也是因为这个缘故,少渊在京城一日,他的风头就要盖过陛下,这也是他为什么如今减少上朝的缘故。” 云秦风始终不是少渊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培养的,侄儿对叔叔是有感激之情,也有敬仰之情,但始终要防着有那么一日,他会忌惮这位叔叔。 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而且距离产生美啊,他们去了戍边,两三年回来一次,或许叔侄之间亲情更加亲厚。 这才是最理想的状态。 自然,樊妈妈,满姑姑她们是可以不用去的,樊妈妈年纪这样大了,肯定留在京城里享福。 至于卫队里谁不愿意去,那就去住殿下为他们建好的大房子,等过几年,陛下想要用他们,那也无妨,毕竟多沉淀了几年,加上陛下和少渊关系没有出现裂痕,可以用。 但是四大卫队的首领,肯定是要走的。 府中的下人也都各有安置,银钱,容身之所,都有所安排的。 如果临儿嫁给了蓝寂,那么临儿肯定是要跟着蓝寂去的,樊妈妈能舍得? “我伯父伯母把临儿的婚事嘱托给我,所以这件事情一定要谨慎些,第一就是先问问她和蓝寂之间,有没有发生感情,第二个,如果没有的话,劳烦樊妈妈物色一下,有合适的我再叫人做媒。” 樊妈妈点头,一脸认真,“这件事情若交给我来办,定必是能办得妥妥当当的,但在这之前,先叫敏先生去找蓝寂问问,你这个当姐姐的,也跟临儿谈谈,他们若互相都有意思,那就……那就成了这事吧。” “也行!”锦书觉得这样也好,省得他们真的互生了情愫,却又没给他们机会。 晚上用过晚膳之后,锦书不要少渊陪伴,只叫了临儿与她在院子里行走乘凉。 临儿比刚进府中的时候已经稳重许多,不会一直叽叽喳喳,但是在姐姐面前,她还是会说着府中下人的一些趣事。 “姐姐知道周元有意中人吗?她是你房中的大丫鬟,你猜她喜欢谁?” “护卫?”府中里护卫个个高大英俊的,周元如果动了心,估计会对护卫动心。 “不是护卫,是马厩那边新来的马夫。” “是吗?”锦书有些吃惊,不是身份上的问题,而是她记得府中有两位马夫是新来的,但来了一个月都不到,就有一个叫周元动心了? “这马夫能说会道?把周元给吸引住了?” “恰巧相反啊,那马夫也不说话的,整日里像个锯嘴葫芦似的,人很无趣的,也不知道周元姐姐喜欢她什么。” 锦书笑了笑,“感情的事,很玄妙。” 进得萧王府,就算是马夫小厮,也必定有调查的,人品一定不会差,所以周元喜欢府中的任何人,问题都不大,只要互相钟情就好。 锦书扶着腰,缓步向前,“傻丫头,那你呢?你想过自己终身大事没?” 临儿摇头,“没想过。” “是一点都没想过?”锦书叹叹气,揉了一下小妹的头发,“你十五岁多的时候来到萧王府,如今一年多了,十七岁的女孩子,许多已经嫁人了。” “姐姐,不想留我在王府啦?嫌我吃得多了?养不起我了?”临儿还是像跟樊妈妈撒娇似地跟锦书说。 “养你一辈子何难?但你始终要有自己的人生。” “女子一定要嫁人么?”临儿反问。 这么超前的思想,锦书自问不曾灌输过给她,不禁好奇,“你不想嫁人?为什么啊?” “没说想嫁也没说不想嫁,至少现在不想嫁,外头天大地大,姐姐,我还没见识过呢,从此便要被困于内宅了吗?” 临儿会时常听护卫他们说外头的事,因为护卫们走南闯北,见过不少新鲜事,也见过名山大川,锦绣江山,那些,临儿就连发挥所有的想象力,都想象不出来的。 —— 给大家墙裂推荐我闺蜜【笑轻狂】的新书《夫君有颗美人痣》: 我的夫君有一个双胞胎兄长,两人长相一模一样,唯独夫君眼角有一颗美人痣。 每晚我都要轻抚他的美人痣才能安心。 但每到这个时候,他的神情就会从温柔变得疯狂。 婚后的日子在甜蜜中度过,直到有一日,我发现了他和兄长的秘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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