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晃晃悠悠地走出一段路,扁舟子一条腿曲着,另一条腿悬空着晃,他单手驾着马车,唏嘘出声, “小烟烟,你方才说话还真是伤人。” 凤烟烟视线寻过来。 唇角动了动,似是不经意提议, “我瞧着他挺真心的。” 凤烟烟在停顿一瞬,才答了话。 她对感情太过理智,也冷漠,让她整个人也显得冷起来, “再深的感情,也会有相看两厌的地步, 我于他无情,也无须他将情谊系在我身上。” 扁舟子却不同意她的话, “不试试怎么知道? 这世上,真情,最是难得。” 凤烟烟淡淡,“你也说了‘最是难得’。 难得的东西,本就不会轻易见到。 再者,感情这东西,说有就有,说散也就散了。” 便如傅辛。 她在幼时,生活中有父亲,有母亲,有弟弟。 一家人也曾过了一段欢乐无忧的时光。 可男子一朝变心,心狠手辣起来,连妻子女儿都能舍弃。 多年中折磨阿鸣,更是不曾放弃对她的追杀。 而今想来,幼年中父慈的形象,是精心设计后的伪装。 那些年的相处,桩桩件件都成了笑话。 如今,宇文辉说喜欢她。 的确,他曾会为她出头,为她解难。 可那又有何? 她同宇文辉相识多久? 来京不过半年有余,她同宇文辉的来往更是少之又少。 在江湖中谋生存,她见过世间形形色色的人。 她最是知道,一见倾心之下,人心易动,也易冷。 喜欢时,千好万好。 一朝厌烦,弃如敝履,再多的优点通通都变成缺点。 左不过就是时间而已。 经历的时间久了,再深的感情都会慢慢变淡。 她走过了许多路,深知,最不需要的就是感情。 既然如此,有些路,既然明知是苦,就该早早绕开。 这世上有万般辛苦,总不能真要一一尝遍。 扁舟子听了她的话,眼神看着远方,像是想到了什么,点点头,附和, “确实如此。” 凤烟烟目光微停,神色有变, “抱歉,我提到你伤心事了。” 扁舟子不以为意,嬉笑着, “什么伤心不伤心的,事情都过去多少年,你要是不提,我早就给忘记了。” 扁舟子从小生长在药王谷里,他学医术有天分,年纪轻轻已经是佼佼者。 至今,他活了三十三年,却还未娶亲。 不娶亲不是因为他没有喜欢的人。 而是因为,他喜欢的人不喜欢他。 说来,他有个小师妹。 小师妹是被他的父亲,也就是药王谷的先谷主领回来。 药王谷济弱扶贫,时常会出谷行医,若是遇到身世可怜的孤儿,就会带会谷里。 教他们行医济世,将来做一个有助益的人。 药王谷中,除了少数慕名而来学医术的子弟,孤儿众多。 他的小师妹就是如此。 他跟他的小师妹青梅竹马,一同长大,一同行医救人。 本来都安排好他们在出谷救人后,就回来成亲,可也就是那次,小师妹在外面遇到了一个人,然后就没有再同他回药王谷。当时的他是恼的。 或许是年轻气盛,或许是心绪难平,他想不明白,明明他们都要成亲了,怎么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 因爱不成反生恼。 可他惯不会强求,也做不出强人所难的事。 他选择了与小师妹断开联系,回到药王谷不再出来。 这样的情况,经历了许多年。 直到有一天,他一觉醒来,瞧见外面阴沉沉的天,忽然间就懂了。 他也不知怎的,想到小师妹昔年前拒绝他,含泪对他说的话。 他想,或许小师妹先前对他说的喜欢是真的,后来的不喜欢,也是真的。 因为他们在药王谷里朝夕相伴,眼前看到的,只这么一个。 无从比较,就是最好。 可从药王谷出来,外面是个浮华大世界,有许多人,各式各样的。 人一多,就难免分心。 喜欢被分几份,也就没什么了。 自此后他就释怀了,一切于他而言成了过眼云烟。 他见得人再多,却难再喜欢。 是以,他觉得,喜欢,是件难得。 两心相许,更难得。 在凤烟烟等人离开京城后,凤千裳确定要离开的日程,也要动身回南原。 按照惯例,宇文宸为凤千裳送了行。 可凤千裳抬头,只看到她想看着的人站在高高的阶梯上。 他们隔着很远。 这段距离中夹着她的不甘和宇文宸的冷淡。 只看一眼,她就强迫自己收回了眼神。 她下定决心,此次等她回去后一定要学好蛊。m.biqubao.com 不管母后允不允许,她一定要学好。 等她练好后,再回来,她要把那些欺负过她的人一个个都整治。 不仅如此。 她所看中的男人,她也要得到。 北虞京城所带给她的屈辱,她一定要血洗。 只有变得厉害,才能将那些人一个个都打趴下。 李公公看到远远走了的队伍,终于松口气。 好嘛! 在京城死乞白赖地待了这么久,这下总算是走了。 宇文宸回到西暖阁,却没看到人, “人呢?” 宫人:“贵妃娘娘去菜园了。” 宇文宸:“……” 又去菜园子了? 这些天,她往菜园子跑得倒是勤。 自从来到云山别宫后,戚染染就开辟了一大片的菜园子。 除了宫里按照分例送来的,吃的大半菜都是从院子里摘的。 宇文宸寻着路到了菜园子时就见到捧着一堆金灿灿稻穗的戚染染,衣服蹭脏了都没察觉,桃花眼弯着,献宝似的把怀里的稻穗捧给他瞧, “皇上,您瞧,我成功了。” 原先她就是想着杂交水稻种出来能解决粮食问题,于是就按照方法浸芽后播种,等了几个月,没想到真的是成功了。 宇文宸见眼前的水稻,穗大,粒多,拿在手上沉甸甸的。 他依稀记得见过田间的稻米,好像……眼前的这个确实更大些。 戚染染乐津津,顺便给他普及, “这是杂交水稻,比常规水稻产量能多一到二成, 耐寒抗倒,适应性还强, 不论山区,丘陵,无论肥田,瘦田,都不影响它的产量。 关键米质还好。” 产量高了,粮食的问题能够解决。 这样,人人能吃饱饭,国家也能有屯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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