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安阳”自知现在自己说不过,就拽着艾二婶离开,“二婶儿,我们随她闹去吧,咱们别浪费时间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 走,咱们进屋打络子……临近过年了,我们店铺里对络子的需求很大的,咱们抓紧练熟了这一种络子,再多学几种……” 听到这里,大家伙也觉得自己被“朱云婷”给绕了进去。 一个人怎么可能变化那么大,换芯儿,这只有着电视和小说里才发生的事情吧? 一个人学了那么久的本事,总归不能被偷吧? “朱云婷”笑着跟上:“我也来,我会打络子啊,而且我速度超快的!” 只是路过姜阳晖的时候,收获男人一抹幽怨的眼神。 她抿着唇笑,好吧,如果没有发生这样恶心的事情,俩人晚上是要坦诚相见的。 见到她的笑,姜阳晖内心的暴戾也略微平缓一些。 人换了皮囊,但是气场、神态却不会改变的。 刚才“艾安阳”刚睁眼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陌生和一股说不上来的厌恶,无缘由的。 但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在此之前只能装作什么都没有察觉,只是暗暗不动声色与其拉开关系。 出门的时候,他没想着扶着“艾安阳”,只是她一个踉跄,看着她的背影,姜阳晖动作比脑快…… 只是,这世上真有如此离奇的事情发生吗? 他微垂着眸子,进屋后,听着院子里没什么动静了,便出了门离开。 “艾安阳”努力表现的跟之前几天一样,耐心地指点着大娘、婶子和嫂子们。 “朱云婷”则眉头手指翻飞地打络子,各式各样的,而且样式繁复漂亮、板正有型,她们谁瞧了不喜欢? 两个小时她就完成了二十二个络子,往二婶跟前一推,“二婶,这些交给您,兑换的钱算是我暂时存在您这里的。” “艾安阳”没想到换了具身体,艾安阳仍旧在打络子上这么熟悉,也对,她现在是“艾安阳”,但是关于播音的事情她也会啊。 “朱云婷,你这是什么意思?二婶儿,咱们别上了她的当。 别人的钱,尤其是朱云婷的,是那么好保管的吗? 万一回头她无赖二婶贪了她的钱,怎么办?” “朱云婷”低笑:“怎么可能?你当法律是摆设啊? 这么多大娘、婶子瞧着呢,我编织了几个络子,什么样的络子,手工费多少,都是明明白白的。 我怎么无赖二婶儿? 还有啊,你打络子速度是不是太慢了?我都完成二十二个有些难度的络子,你就这普通难度的络子,才打了八个? 换了个身体,你是需要时间适应吗?” “艾安阳”放在炕桌下的拳头紧握,对,她记忆中的艾安阳干活速度很快,快到不是正常人的速度,应该是那种行业高人才能达到的。 她以为自己接手了这具身体,脑中的记忆、手上的技艺,应该原原本本也被她接手。 为什么,她达不到艾安阳的速度和精准度,到底哪里出错了? 不应该啊!除非艾安阳的精神力强大,成为加分项,只是,艾安阳一个普通村妇,不可能有这样的际遇。 晚上艾二叔跟俩儿子一起睡,艾二婶带着“艾安阳”和“朱云婷”一起睡。 一觉醒来,俩人相看生厌,洗漱完就要去去上班了。 姜阳晖拎着食盒上前,笑着递给“艾安阳”,“安阳,饭盒我已经洗好了,你带着去上班吧。 对了,中午我可能要去城南区开会,你,你能不能提着饭来看我? 绣坊的饭菜太好吃了,我吃外面的饭反倒是不习惯了……当然,如果你忙的话,那我勉强吃点对付一口吧……” 男人往常都是清俊的,很少笑,如今扯下唇角眉头微蹙。 “朱云婷”心也跟着揪了下,原来男色也容易误人呐! 果然“艾安阳”想都没想就点头答应了,还示威地看向“朱云婷”,小声哼道:“我跟晖哥可是领了证的夫妻,你这个外人防不住的……” 她说外人的时候,用了力道。 姜阳晖笑着跟她耐心地说了怎么乘坐公交车,便先离开了。 “艾安阳”拎着食盒往外走,思量着要不中午她往饭菜里下点好东西。 唔,她记得他开会的地方旁边有个小公园,俩人在那滚滚草地也是可以的。 天气冷也没事,反正运动下就行了…… 想到这里“艾安阳”浑身都激动,激动的感觉身子都有些飘飘然了! “朱云婷”抿着唇不知道男人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她相信他。 循着记忆,“朱云婷”来到了单位,却被谢承志给堵到了。 “婷婷,你不会为了跟我赌气,待会真要在广播里胡言乱语吧? 这是你的工作,难道你不为自己留一条后路吗?” 谢承志一语双关道。 不管朱云婷的身子里是谁,她都是他法律上的妻子,夫妻俩是利益共同体,他可不想她将这份不错的工作给折腾没了。 “朱云婷”挑眉,“我以为你们根本不在意。 现在是我上班,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这点权利我还是有的吧?” 谢承志低声道:“我以为你比较懂事、安分守己的。 如今我不知道你是朱云婷还是艾安阳,既然你这具身体是朱云婷,那我们就是夫妻,一起努力好好生活不行吗? 我会对你好的!” “朱云婷”笑笑:“你知道的,你知道我是谁。 可惜,你以为我成为了朱云婷,就会跟当初的艾安阳一样,老老实实上班和生活? 天真,泥人还有三分土性,我能任由你们欺辱吗? 你们夫妻俩皆大欢喜,而我跟晖哥却被你们拆开当苦命鸳鸯…… 我不闹得你们天翻地覆,怎么对得起这么精彩的一场戏呢? 咦,要不我再宣传一下,说你们俩那方面不和谐,所以扒着别人不放?” 谢承志气得浑身发抖,“你,你是女同志,你怎么能说出口的?” 男人最怕被人说不行了。他阴沉地看向她,“而且,我到底行不行,你试过不就知道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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