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大爷的情况其实和李长青有点类似,都是脑子里出现了病变。 在四十年后,拥有精密仪器和尖端科技的现代,这种病是有一定治愈可能性的。 但在目前的种花家,这病就让人有些力不从心了。 当然,此时的某些发达国家,可能已经拥有能做这种手术的条件,但是成功比例并不高,十个进去死八个,活着出来的真可以称之为奇迹了。 魏大爷的身份也在饭局上才搞清楚了,省里退下来的二把手,不知道是多少人眼中的目标,他想要出去,肯定有人会帮他,但是人家不可能白帮,目的还是要拿这事做筹码,借着魏大爷的身份搞事,反制种花家。 林西西猜测,甚至都已经有人接触过魏大爷了,只不过像他这样的人,宁愿自己死,也绝不会接受对方的条件。 所以他才对魏椒说,他时间不多了,活一天少一天,可能哪天躺下了,就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魏椒一直紧张地盯着这边,看到林西西一直沉默,心里那一丝希冀又慢慢的破散掉了,失望将她整个人都笼罩了起来。 魏大爷却早已经司空见惯,笑着安慰她:“我也五十五了,比很多战友活得长寿多了,他们有的到现在都才十几岁二十岁。其实有时候,我也挺想他们的,他们在下头肯定等我等得不耐烦了。 新种花我替他们看过了,也代他们一起建设过了,看着它一点点的从新生儿般慢慢茁壮成长,渐渐屹立在世界之东,我也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饭桌前的人都沉默不语。 气氛一时间低到了极致。 仿佛先前的欢声笑语都是假象。 林西西心头有点发堵,抿了抿唇,道:“是不是看不起人呢?落我手里的病人,我不发话,哪个敢跟我抢他的命我都不依的。” 这话一出,魏椒立马抬头激动地看了过来,嘴唇不住颤抖着,一副想问却有些不敢问的样子。 魏大爷也目露惊奇,他这病,找不少人看过的,哪怕是京中老友介绍的专给领导们看病的国手都看过,大家都说或许几十年这病是有得治的,但是现在却肯定是绝症。 “治好是目前办不到的事,但是可以抑制这癌细胞的生长,不让它长到可以吞噬掉生命力的时候,人就能一直存活。 不过这个治疗过程,相当痛苦折磨,会掉头发成秃子,会痛得睡不着觉,会吃不下东西,还会有各种排异反应。” don虽然是那些人行动的暗号,但也是一种药,抑制癌细胞的特效药。 虽然这药是在境外的,但是只要弄一颗来,林西西就能给它复刻出来。 她受训后第一个任务就是去三哥家里搞配方了。 三哥家的防守跟安丑国自然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林西西那次任务完成得很好,因为七年医科大的扎实学习和后来自己不懈努力压榨自己不停学,再加上一点点天赋,分析成分复刻什么的,她还是可以胜任的。 “只要弄到这药,我能让你再活至少三年,你要看不上,当我没说。”林西西道。 以为就这几天好活的,突然又能再活三年,三年可是上千个日子啊。 魏椒还是不太满意,可是魏大爷本人可惊喜极了,反手握住林西西的手,用力握住,嘴里不住地说着太好了,“你这姑娘真是不显山不露水啊,别人都说没得救了的病,就你头回说还能搞搞。” 林西西撇嘴。 那是别人不敢去偷去仿,人家要脸,她不要啊。 脸在命面前,不要也罢。 “别高兴得太早,前提得是弄颗那样的药来。”林西西强调道。 “那就交给小雨肖的儿子去办嘛,小雨肖总跟我说他儿子厉害着呢,好像全天下就他有儿子,就他儿子厉害似的。”魏大爷看向换完轮胎扛着轮椅回来的程止戈。 程止戈扛着轮椅道:“保证完成任务,不过我怕万一弄错,需要林医生随行指导!” 林西西懒得管他们在那边下套套她,刚吃完人家一顿饭,总得等下完桌子才翻脸显得比较仁义些。 魏大爷有心留宿,但林西西不吱声。 程止戈便推着他往新置办的房子那边去,“相看宴这是成功了吧?我和你……” “前夫和前妻坐一起吃顿饭也正常,别想太多。”林西西道。 程止戈郁闷了,过了半晌才不甘道:“明明说是相看宴,你没拒绝吃,现在又说翻脸就翻脸。” “呵,能有你会翻脸?前两天还一床铺盖盖着,突然之间就把我当阶级敌人打,纯纯拔枪提裤不认人,我有你狠?!”林西西呵呵道。 “我什么时候……呃……”程止戈再反驳了一半又想了起来,的确才睡完没两天,他就信自己战友没信她,虽然也是出于不想让她走上歪路一头撞死的心思,但是不信任是真的,才同床两天就翻脸也是真的。 几里地,就这么默默的走过来了,快到地方了,程止戈又突然道:“那离婚的时候,你不是表现得不在乎这些事嘛……现在又为了这生气……” “我没生气,我哪儿生气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生气在意了? 你就是前夫,早该在心里头死了埋一千层土糊上水泥,诈尸都不能让你拱出来那种!”林西西突然伸手推开程止戈的手,自己摇着轮椅进了院子。 啪的一下甩上门并抵上了杠子。 进屋之后,她捧着脸,羞愧地喃喃自语:“为什么做不到?明明之前不在意了的,为什么突然又为这破事儿动怒了?!” 都是因为她认出他,觉得亏欠了他开始的…… 本来,程止戈这人是生是死,都与她关系不大了的。 可是他……救过自己一家啊。 偏偏又穿越成了他的新婚妻子,在婚姻状态中没认出来,离婚后都打算斩断一切联系了,她却突然想起来了。 这事整得,麻烦了。 人只要接触有联系,再加上情感牵绊,行事就会被情感影响到。 她无法再像对一般人那样对程止戈了。 不行,不行,不能再这样了,感情这事太苦了,向来情伤人,再这么发展下去,由恩变爱,对他动了心思,但他那一身出自娘胎的神经类毒素是根本无解的,除非回炉重造。 他是个短命鬼,她要是动情的话,到时候又会变成她妈那样,痛苦余生。 程止戈走后,林西西连夜出了清江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983/69531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