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婚八零,硬汉狠狠爱娇妻养崽崽_第67章 林西西,你是个魔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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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瞧瞧你这样子,心虚两个字就差一个脸颊上贴了一个明写着了,是知道卫老要是醒了,你就完了吧?
  你所倚仗的,不过是那些似是而非的话术和误导,还有利用人们的心理避开一切有利证据去诬蔑我而已。
  你以为站你那边的人够多,我一个证人也没有,我就会如你所愿的被众人踩得死死的?!
  你瞧,我其实不用多大功夫就能揭了你的皮。
  不过,为了让你们输得心服口服,让大家看得更清楚明白,我还是请卫老出来镇个场面。”
  林西西在轮椅上的黑布口袋里掏了掏,掏出一面红色的旗子,冲着两百多米外的住院楼后面那排窗户挥了几下。
  没一会儿,五楼中间那个房间的窗户打开了。
  林西西偏头看了看架在不远处电线杆子上的大喇叭,慢慢地把耳朵捂了一半。
  “喂,喂!”
  广播喇叭突然出声,吓了大家一跳。
  耳朵也被这声音震得嗡嗡作响。
  “各位病友请注意,这里是清江医院的广播,第一次试音,喂喂,听得到吗?听得舞一下红旗子。”
  林西西把红旗子交给阿隽,让他对着窗户那边使劲挥。
  “好的,看到红旗子了。现在,我在卫老的病房里,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他老人家已经醒了,目前情况稳定,一直在找他的旧衣服和药糖丸子。
  下面,请卫老讲话!”
  “大家好,我是卫国栋,不好意思,这段时间给大家添了不少麻烦。
  我没想到,因为我,最近发生了这么多稀奇事。
  你们刚刚开的对证会,一直有人不间断的向我转述着,这么多人来病房听我讲话不现实,所以我让人试了一下广播线还灵不灵。
  你们坐的空地前面那电线杆子上的喇叭盒子和线当年还是我架的,没想到,事隔几年,这东西还能正常使用。
  这场听证会,相当有趣,小秦说一句,人们就一个反应,到了最后,摇来摆去的,跟开故事会似的。
  言归正传,药丸子确实是林西西做的,但是没毒,因为她送药来之后,我含在嘴里没吞,她走后,我也让张木头给我抓过一只老鼠,他问我要老鼠做什么,我没告诉他。
  我把药丸子给老鼠吃过,老鼠现在还活蹦乱跳的,被我藏在病房的皮箱子里。
  刚开始,我也不知道是谁抢救的我,但是我鼻子灵,抢救我的人身上有股子臭咸鱼味儿……
  郝甜同志身上是香的。
  就林西西那天刚从牢里放出来的,洗也肯定没洗净,臭烘烘的,有点粑粑味儿。”
  你才是团粑粑。
  林西西回忆了一下当时怀着忐忑的心情去救人,生怕跑慢了卫老嘎了,她很久很久没想起学医的那些事了,知道是个气胸,可还是怕出意外,怕自己手生了速度慢了。
  现在人活了,就说她是团粑粑了……
  “林西西,杀人不过头点地,事说清楚就行了,该咋处理咋处理,天热,让大家散了吧。
  也不知道一进场就说我醒了,非得要看人家演一场长长记性才顺气儿,这心眼哦,芝麻大一点儿。”
  芝麻大一点,有就行。
  林西西哼了一声,看着秦正明道:“抢救卫老的人是我,救活秦小毛的人也是我,还有疑问么?”
  秦正明摇头。
  “那我没灌卫老毒药丸子,我的做的丸子没毒,但是郝甜交给你们做为证据的药丸子却有毒,知道毒药是谁弄的了不?”
  “是郝甜。”
  “卫老感染是真,昏迷也是真,但是我觉得致他感染的不是药,是细菌。
  如果我没记错,手术那天我看到了一个穿着米白色带跟脏凉皮鞋的医护,跟随卫老回了病房,如果这人参与了当时那场手术,感染的原因一定在她没换掉的鞋上面。
  手术要求无菌,所有医护的鞋都是要更换成达到消毒级别的,平底的鞋子。”林西西道。
  “米白色的高跟鞋?我送过一双给郝甜。”齐盛世道。
  林西西瞟了他一眼,“是上头钉着红眼睛蝴蝶的?”
  齐盛世猛点头。
  “哦,那就破案了,让卫老感染昏迷的人也是郝甜。
  关押我的房间里的毒药也是郝甜撒的。
  她当时表演把自己感动了,流着眼泪掏帕子出来的时候,药藏在帕子里,她包帕子的手帕我还记得花样,她哪怕丢了,只要拿不出来,就是有鬼。
  她要提炼这些药,肯定得买原材料或者去药房领药,这种一查就清楚的事,不用我多话吧?”林西西继续钉死郝甜。
  “不用。”秦正明道。
  “投毒害我未遂也是蓄意杀人罪吧?给好好的药丸子上涂毒药用来诬蔑我,是做伪证吧?这两罪并发,够不够关她到死?”
  “大约不太够。”
  “那就加上私通外敌罪!”林西西道。
  秦正明赶紧摇头,“这罪可不能乱加,得有证据。”
  郝甜听到这里,整个人已经完全立不住了。
  “林西西,你是魔鬼么……”为什么,为什么她连这个也知道。
  “不是乱加的,我也就浅浅地猜测了一下子,那天晚上,我还在坐牢,程止戈打电话来说哨所出了事,我多嘴问了一下子,程止戈说完之后,我发现有个特别奇怪的地方。
  小毛这娃我认识,极是推崇程止戈这人,说句不好听的话,他爸的话他不一定听,程止戈说的话他绝对一丝不差的照办。”biqubao.com
  秦正明头点了一半就黑了脸。小毛确实不太听他的话,回家三句话不离程止戈……
  当着老子的面说儿子不听老子的话,还是有点伤秦正明的面子。
  “林西西,不要说了,不要说了!”郝甜突然尖叫起来。
  “别借机发疯又说受了刺激,你根本没有应激反应,这一点你骗得了别人可骗不了我。”林西西冷笑道。
  “小毛一定按程止戈的吩咐把犯人的鞋子也脱了扔外头了的,但是歹徒突然鞋子自己跑回脚上了,手里又突然出现了一把刀,而且就在郝甜同志去审讯之后,你说稀奇不稀奇?”
  “稀奇。”秦正明听得起劲。
  “歹徒用一把从自己跑回脚上的鞋子鞋底里拔出来的刀胁持了郝甜同志,也不逃,也不跑,就点名要见程止戈,还演了一出撕衣服的戏,逼着程止戈那傻子答应吃土,外加和郝甜同志亲近。
  你说,你见没见过这么奇葩的歹徒,辛辛苦苦犯边,就只为了看一场抓他的人和别的女人之间的现场表演。”
  “是很奇怪。”
  “这件事我一直想不透,后来我又浅浅的猜测了一下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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