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吃瓜看戏_第326章 我回来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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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嘉奕。”
  陈蕊沁含笑说出小家伙的名字,“小名叫嘉嘉,好听又顺口,我觉得挺好的。”
  “确实是很好听。”
  彭诗语点头赞同,笑眯眯地望着小家伙,“以后我们也叫他小嘉嘉。”
  “小嘉嘉,确实很好听。”
  杨书珏笑着道:“张爷爷取的名字也很好听,幸好不再是什么民呀,什么建呀,什么军的,我真是听够了这些名字。”
  听到她的吐槽,大家忍不住都笑了起来。
  这个特殊的时代,可以说大家给孩子取的名字也是比较有特色。
  围着小家伙说了一会儿话。
  林静瑜等人去厨房帮忙。
  虽说是办满月酒席,实际叫上熟悉的人一起吃顿饭而已。
  幸好张老爷子弄回来一只野猪回来。
  今天根本不用出去购买,凭家里放着的东西就能做出两张桌子的菜出来。
  吃吃喝喝热闹了一天。
  大家很快离去。
  林静瑜等人也要回去上课。
  张老爷子暂时留下来,迟一点再回水布村。
  时光飞逝。
  转眼到了元旦。
  正是汪知青和楚樱花结婚的日子。
  听说只摆一张酒席。
  除了邀请两三位知青之外,他们只叫了村长、会计和张大队长等人。
  林静瑜等人在穆秋月家里。
  一个个逗着三个月大的小家伙。
  “小玲儿,这边,往这边看。”
  杨书珏拿着一个小灯笼逗着小家伙。
  她的名字叫何梦玲,大家都叫她小名小玲儿。
  “小玲儿好聪明啊。”
  彭诗语看着她手舞蹈足想抓小灯笼,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声,“三个月的孩子,好像什么都懂一样,太不可思议了。”
  “小孩子本来就聪明。”
  杨书珏终于让小铃儿拿到小灯笼,伸手点了点她的小鼻子,“她不会说话并不代表她不懂,等你自己带孩子的时候就知道了。”
  “没那么夸张。”
  穆秋月笑着道:“不过自己带小孩子虽然累了一点,不过确实挺有趣,这种乐趣以后你们都能够体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杨书珏耸了耸肩膀,直接转移话题,“今天楚樱花和汪知青结婚,好像只请田知青一个人过去,女知青好像请了两个人。
  听说她们算是送楚樱花出嫁的娘家人。
  那么简单的婚礼好像是小朋友玩游戏过家家一样。”
  “话不能这样说。”
  穆秋月轻轻摇头,“虽然这场婚礼比较简单,没什么参加,好歹也算举行了婚礼。
  好多女孩子的父母为了收一笔高彩礼,根本没什么婚礼,直接把人接回去就算了。
  柳会计家的两位儿媳妇就是这样没办婚礼,你们还记得吧。
  比起她们来说,楚樱花应该知足了。
  像她用这种手段嫁给汪知青,汪知青愿意娶她就不错了。”
  “你说的对。”
  杨书珏点了点头,“只能说汪知青这个人还不错,虽然被楚樱花这种女人给算计了,还是捏着鼻子把人给娶回去。
  换作是其他人,打死也不会把人给取回去。”
  “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
  林静瑜抱着小玲儿,轻声说道:“很有可能汪知青本来就喜欢楚樱花,要不然怎么会那么顺从她。”
  “楚樱花不是一直喜欢程海峰吗?”
  彭诗语一脸愕然,“汪知青怎么可能喜欢她?”
  “为什么不能喜欢?”
  林静瑜笑起来,“楚樱花喜欢程海峰是她自己的事情,汪知青喜欢楚樱花是汪知青自己的事情。
  你别忘记咱们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
  张云溪喜欢苏知青,楚亮喜欢书珏,这两人喜欢的人正好又是一对,这两人明知道还不是不愿意放弃。”
  “这倒也是!”
  彭诗语点了点头,“难怪汪知青直接答应娶楚樱花过门,应该是喜欢她才会这样。”
  ……
  她们在这里说着闲话。
  汪知青的院子里已经热闹起来了。
  来的人虽然不多,好歹也算是一场婚事。
  所以还是充满欢声笑语。
  元旦过后。
  很快来到腊月。
  天气越来越寒冷。
  学校也差不多要放假了。
  就在这个时候。
  一位三十岁上下,寸头国字脸,长相正派的男子拿着行李出现在水布村。
  他看着变化不大的村子,眼底闪过一抹复杂之色。
  离开十来年的时间,他都快要忘记自己长大的村子。
  刚迈进村子,迎面走来一位老者。
  看到他便停了下来,打量着他半晌,问道:“你这小子是张初十?”
  “祥子叔,是我。”
  张初十露出笑容,“我回来了。”
  “真是你小子啊。”
  祥子叔跟着露出笑容,“你小子总算回来了,这次是探亲,还是退伍?”
  “退伍回来。”
  张初十轻叹了一声,“走了那么久,我也该回来了,这次申请退伍转业。”
  “好事,好事。”
  祥子叔笑容更浓了,冲着他挥了挥手,“你爸你妈和你媳妇孩子一直等着你回来,快回家去吧。”
  “好的,谢谢祥子叔。”
  “别客气,回头上我们家里坐坐。”
  “好的,有空找您。”
  张初十回应了一声,提着行李往自己家而去。
  关于张初十退伍转业的消息瞬间传遍整个水布村。
  包括知青院的人也很快知道。
  “张初十!”
  听到这个消息,林静瑜脸上流露出复杂之色。
  没想到这号人物出现了。
  任何人都没想到,土生土长的张初十经过部队的培养。
  他竟然会走出卖国家这条路。
  只是不方便透露他真实身份,不过只要他跟小鬼子接触,等于露出马脚。
  也就不需自己特意去提醒。
  “初十叔总算回来了。”
  柳秀英露出欣喜之色,“红霞婶子和文峰再也不会被人欺负了。
  听说初十叔这次转业回来,也去派出所当公安。
  红霞婶子都高兴坏了。”
  【特意说明:张守福的媳妇王红霞,张初十的媳妇周红霞,名字相同姓氏不一样,并不是故意写错。】
  “当公安不错啊。”
  彭诗语笑着道:“一般退伍兵都会安排当公安,或者去武装部。”
  “确实挺好的。”
  柳秀英点了点头,“初十叔转业回来,红霞婶子以后也不用那么辛苦。
  听说初十叔准备买辆自行车代步,现在他们家的日子算是好起来了。”
  ……
  此时。
  田单雄的院子。
  吴晓晓收拾得干干净净。
  田单雄上前去。
  从后面抱住了人儿。
  吴晓晓吓一跳,刚想开口说什么。
  一只修长洁白的手轻轻捂住她的嘴唇。
  随即感受到一股热气吹着她的耳朵,低沉的声音响起,“晓晓,你真好。”
  “单雄哥~”
  吴晓晓软软地靠着他,脑袋晕晕的,脸上一片绯红。
  心脏像一只小鹿乱撞,扑通扑通不知道如何是好。
  闻到她身上淡淡的幽香,田单雄双眸像是燃烧的火焰,有些吓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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