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吃瓜看戏_第108章 我也喜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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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语,你们两家相当,两位长辈又是相交好友。”
  林静瑜轻声说道:“应该说你们两家长辈相互了解对方的人品和门风,才会为你们定下婚约。
  虽说这门婚约是由长辈做主,如果你们真的不合适,相信双方长辈们都会理解,肯定不会做出强迫你们结婚的事情。
  而你对他的印象还算不错,你们就先试着相处,若是你们天生注定一对,相信长辈们会更高兴。
  你觉得呢。”
  “我知道。”
  彭诗语不太好意的点了点头。
  怕她太害臊引起尴尬,林静瑜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拿起自己的包裹拆起来。
  发现其中是一套毛线衣服,不用说是母亲给她打的毛衣。
  “哇塞,好漂亮啊。”
  杨书珏看到这套纯手工的毛衣,忍不住惊叹起来,“静瑜,你妈的手艺真好。
  看起来一点都不老土,穿起来肯定很漂亮。”
  “是啊,这些花纹织得很漂亮。”
  林静瑜脸上露出喜爱之色,“我妈很喜欢打毛衣,我家里人都是穿妈打的毛衣过冬。”
  “好漂亮,我也喜欢。”
  彭诗语也被这套秀气又亮眼的毛衣给吸引住了,“可惜我不会打毛衣。”
  杨书珏跟着说道:“我也不会。”
  “我会一点,但是没有我妈的这种水平。”
  林静瑜迎上她们贼亮的目光,扬了扬眉头,“我虽然会织,但是织出来的我自己都不穿。
  嗯,就像书珏说的一样,看起来很老土。”
  两位爱美的姑娘瞬间就像被戳皮的气球瘪了下去。
  林静瑜笑眯眯又道:“想要我这样的毛衣很简单啊!”
  “真的?”
  “可以吗?”
  两人急切追问,显然都想要这样的毛衣。
  “好好的骗你们干嘛。”
  林静瑜翻个白眼,“你们想办法送礼物给我妈,讨她老人家欢心的话,你们想要的毛衣不就到手了。”
  “礼物?”
  彭诗语怔了怔,很快露出欢喜的笑容,“有了,上次我大哥帮我买了手表,我一直没有戴,干脆就送给伯母了。”
  “别~”
  林静瑜吓了跳,赶紧拒绝,“你出手就送那么贵重的礼物,想把我妈给吓坏啊。”
  “一块手表,贵重什么。”
  彭诗语不以为然,“再说又不是送给外人,给伯母是自己人,再珍贵的东西也可以送。”
  “小小年纪,口气倒是不小。”
  林静瑜被她气笑了,“就算你敢送,我妈也不敢收,你还是不要吓唬她比较好。”
  “那我送什么?”
  彭诗语挠头了,“我才能东西都没有啊。”
  “很简单,你帮我妈做一套漂亮的衣服呗。”
  林静瑜给她出主意,“上次你买了那么多布料回来,随一种合适中年人穿的衣服做好送给她。
  相信我妈收到你亲手做的衣服,肯定很高兴。”
  “好啊!”
  彭诗语瞬间兴奋起来,“上次给爱英做衣服,她就很喜欢,等我多做几件之后,定会给伯母设计一套漂亮的衣服。”
  “好啊,正好我知道她尺寸,回头告诉你。”
  “一定,一定。”
  旁边听到她们的话,杨书珏头有点秃了。
  苦着小脸道:“我怎么办?我不知道该送什么礼物啊。”
  “这个我帮不了你。”
  林静瑜暗暗好笑,“一点心意而已,你不用太较真,大不了你晒的菜干给我妈寄去一袋就行了。”
  杨书珏撇了撇嘴,郁闷地道:“说什么瞎话,你自己都有一大堆的菜干寄回去,我要是再寄菜干的话,那真是闹笑话了。”
  “什么闹笑话,你不知道冬天菜干有多么受欢迎人,有些人想吃都吃不上呢。”
  “你自己有啊,我为什么还要寄菜干。”
  “不一样,你寄是你的,我寄的我的。”
  “都是菜干有什么不一样,我懒得跟你说。”
  ……
  斗嘴打趣的时间过得很快。
  张铁光家里。
  一家三口人坐在一起。
  谁的脸色都不好看。
  尤其是要伺候儿子的王雪花,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好像是老了十岁,头发都白了不少。
  张铁光好不到哪儿去,头发也是变得浅灰色。
  当初张爱国双腿被废掉变成了残疾,他们还能撑得住。
  因为他们的希望放在赵巧颜色的肚子里。
  为了拿出更多的钱讨赵巧颜欢心,他们两口子都准备牺牲女儿的幸福,把她嫁给城里的残疾人当媳妇。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
  赵巧颜后悔不愿嫁入张,更为了打掉肚子里的孩子而丢掉性子。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们两口子的希望彻底被掐断一口气没上来差点跟着去了。
  等到他们缓过神来,说什么都没用了。
  尤其是自家儿子知道这个消息,整天不吃不喝,一副要跟着赵巧颜走的模样,也把他们老两口吓坏了。
  明知此事无法迁怒任何人。
  向来不讲理的王雪花觉得是下乡知青把自己的儿子害成这样。
  硬生生把这股怒火迁怒到知青院的人。
  “我儿子注定是要娶知青的人。”
  王雪花跟自家儿子说道:“爱国你就等着看,妈定会给你娶一位漂漂亮亮知青回给你当媳妇,生十个八个的儿子。”
  不知是被母亲的异想天开吓醒了,还是被这个美梦给砸醒了。
  总之。
  张爱国听到这话之后,终于肯吃东西了,一副等着娶媳妇的模样。
  既然儿子有了这个期盼而活过来了。
  王雪花自然开始为儿子娶知青打算。
  但是……
  知青院的女知青有多少个,有本事的几个,谁不知道。
  算来算去只有沈素素和穆秋月比较合适。
  于是王雪花开始有意无意接触这两个女知青。
  最初她看中的人是穆秋月,毕竟沈素素以前是跟赵巧颜混在一起,她怕自家儿子见到沈素素就想到赵巧颜。
  谁知她主意还没有落实,却发现何知青护上穆秋月了。
  王雪花自私自利,敢向女知青下手,却不敢轻易激怒男知青。
  最后她不得不把目标落在沈素素身上。
  其他人搞不定,那么就把人选落在最容易得手的人身上。
  “爸,妈,已经可以确定了。”
  张爱兰小心翼翼看父母一眼,“沈素素跟张志明已经在处对象,好像队长叔和婶子他们都知道。”
  “这个臭不要脸的骚狐狸。”
  王雪花气得破口大骂,“见到男人就勾搭,早知道该把她拖回来,想要男人我家的爱国给她就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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