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刚一怔:这么神奇吗?我跟罗姗才好几天,她才从北方回来几天,怎么老头子什么都知道? 没听到儿子的回答,丁啸天没好气地说道:“别想着我在你身边安插了间谍,这几天你除了跟两个女孩子疯疯癫癫的,上班没个正形,下班到处兜风的事,我想不知道都不行!” 丁刚心里有数,老爸还没无聊到要派个人监督自己。 如果公司里真有老爸的人,那也是为了监督贾二虎,这个人会是谁呢? 肖婕? 陈凌燕? 或者是最近招聘过来的人? 不过这个时候,丁刚没有心情去考虑这个问题,而是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第一,现在我的办公室里只有我一个人。第二,录音你全程听完了吧?” 丁啸天“嗯”了一声,说道:“你觉得他是在毫无底线的压制你吗?” 丁刚反问了一句:“难道不是吗?” 丁啸天解释道:“每一个创业者,在面对自己最初的员工的时候,他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树立起自己绝对的权威! 如果今天说当年的我,而不是贾二虎的话,我绝对不会离开会议室,而是直接把你开除! 杀鸡儆猴,是所有想立威的人必须的手段,甚至是唯一的手段,你明白吗?” 丁刚冷笑道:“爸,你大概不会幼稚地认为,他去四九城替你摆平了那件事,就表明他已经彻底跟你和解。 今天他所做的一切,就是帮助你,教育你的儿子,让你的儿子多多经历磨难,早点成熟成长起来吧?” 丁啸天说道:“恰恰相反。他之所以没有开除你,并不是要帮助我培养你,而是希望你继续留在他的身边,并通过你,不是控制我的话,就是控制我们集团的财富。 今天他要是开除了你,反倒证明他与我们已经捐弃前嫌。 把你留在公司,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是放长线钓大鱼。只要你在红星公司,我就没有理由不继续投资,他完全可以用这种方式,在不知不觉中蚕食我们的财富。 二是他有另一种阴谋。 那两个女孩子不是跟他一块去了北方吗?她们一回来,那个罗姗就跟你打的火热。 你真的能确定她不是接受了贾二虎的旨意,而是真心被你潇洒的外表所迷倒,或者迷恋我们家庭的财富?” “你想多了。”丁刚说道:“如果要用美人计的话,贾二虎应该清楚,没有任何女人比陈凌燕更合适! 至于说到罗姗,你完全不了解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有机会见她一面,我相信你会彻底改变对她的看法。” 丁啸天冷笑道:“今天你差不多是为了她,才让贾二虎拿你立威的。 而且在你看来,这个女孩子受了如此大的委屈,根本就不能再留在公司里。 所以你打算自己创办公司,带着她一块离开,而他一定会跟你说,让你自己在外面先去创业,她先在红星公司待一阵子,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再到你的身边?” 丁啸天之所以有这种判断,是基于他肯定罗姗是贾二虎的情人,贾二虎借助她迷惑丁刚,同时利用今天丁刚出现的问题,让丁刚自己离开。 离开红星公司的丁刚,要么回丁氏集团,要么自己创业。 如果回丁氏集团的话,他完全可以通过罗姗操控丁刚,一步步控制丁氏集团。 如果丁刚自己创业的话,就会从丁氏集团拿出大量的资金,那样的话,一个庞大的丁氏集团,一下子就分裂成两个公司,贾二虎就可以各个击破。 “你错了!”丁刚说道:“她不同意我离开红星公司,更不允许我向家里伸手要钱。 我们和贾二虎之间的矛盾,前两天我已经告诉她了,所以她建议我继续留在红星公司。” 接着,丁刚又把刚刚罗姗对他说的那些话,差不多原原本本地向丁啸天复述了一遍。 丁啸天“哦”了一声,明显大感意外。 和丁刚一样,不管罗姗是不是贾二虎的情人,他都很难想象那种话,是出自罗姗的口中。 如果说是贾二虎教的,就更不可能了,丁啸天甚至怀疑,贾二虎都说不出那种话。 只有经历过人生的磨难,和岁月的沉淀的人,才有可能说出那种话。 丁啸天眉头一皱,他真的很想见见罗姗。 “她的是先放到一边。”丁啸天转而说道:“今天的事情,问题确实出在你的身上。 我认真地听了几遍录音,除去我们跟他的恩怨之外,他真的是个天才。 至少在他的这个年龄,我对于企业管理的经验和认知,完全与他不可同日而语。 不要以为他是小题大做,吹毛求疵,他是在利用你今天犯的错误,在树立自己威信的同时,努力构建红星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构架。 你千万不要以为企业文化,都是像你这样读过书的职业经理人的事情,真正的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主个人的魅力,和思想理念的体现。 就说我们丁氏集团,今天我们集团的文化,就是稳重、大气和底蕴深厚,这是因为我这个企业主,多年来自觉和不自觉流露出的个人风格我导致的。 比方说,现在有人想找我们合伙或者是投资,只会拿传统的产业项目,如果你借了我的手,恐怕有更多的新科技产业会找上门来。 因为你年轻,则意味着我们的集团朝气蓬勃,锐意进取。 你明白吗?” 丁刚不屑地摇了摇头:“你的意思我当然明白。就像过去电视剧《亮剑》里说现在那样,李云龙的部队,体现出的,其实就是李云龙的精气神。 楚云飞的部队,体现出的,也是他的思想意识。 我现在不明白的是,贾二虎今天想构建什么,想体现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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