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二章人生不总是圆满 白玦只看见她脖颈处不断的滑动,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不到一分钟,瓶子就见底了。 凌可心喝完,啪的一下把酒瓶摔倒吧台上,打了个饱嗝,“满意了?” 光头佩服得五体投地,满怀欣赏的鼓了鼓掌,“好,够爽快,你这个朋友我交了,人你带走吧!” 凌可心二话没说,拖着白玦就离开了酒吧。 一道街上,她就把他甩开,“你怎么会在这儿?” 白玦踉跄了两步,退出去两米远,无视她的问题,猫着腰盯着她的脸向她靠过去。 凌可心一脸莫名,眼看着他就要撞到胸前,又再次发力将其推开,“往哪儿凑呢?” “你想哪儿去了,”白玦一脸黑线,“我是想看你喝了一整瓶伏特加,为什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瓶很多吗?”凌可心一副无法-理解的表情,语气已经夹枪带棒的,“是你太菜了吧?” 玩DJ的没点酒量怎么行,而且她一直很能喝,从接触酒精以来,就没醉过。 白玦无法反驳,尴尬的抬了抬眉毛。 “那你呢,”他连忙转移注意力,“做DJ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干嘛偷偷摸摸的?” “我也不想,但是华夏男人不都喜欢温柔贤惠居家型的女生吗,我怕准哥哥知道了,会觉得我太疯了。”凌可心耸耸肩。 “那即使我哥喜欢上了你装出来的样子,也不是真实的你啊,你总不能装一辈子吧?”白玦有点不爽。 “爱情总要有牺牲的,再说我现在挺好的,每天都可以偷偷来。”凌可心没领会他的意思,威胁道,“警告你啊,不许说出去,否则我——” 一边说一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放心吧,你救了我,咱们俩的恩怨从此就一笔勾销了,我不会出卖你的。”白玦笑呵呵的答应着,揉了揉肚子,话锋一转,神神秘秘的说,“哎,要不要去逛夜市?” “!我一直想尝试华夏的小吃!”凌可心登时两眼放光,但只片刻,刚燃起的火苗又熄灭,“不行,会发胖的,胖了准哥哥就不喜欢了。” “吃饱再减嘛!” “行!” “走走走~” “我要吃臭豆腐糖炒栗子还有烤猪蹄鸭脖鸡腿……全都吃遍!~” 从那天起,凌可心开始了她罪恶的宵夜之旅。 —— 因为王家的事,许摘星放了胡宇扬的鸽子,所以给他儿子治疗的事就改到了第二天上午。 早上九点,胡宇扬准时把孩子送来。 见到许摘星,他有些难为情,惭愧得半天说不出一句囫囵话,“许小姐,我妹妹,唉——” “那是我和胡嫣嫣的事,跟你无关,今天只说孩子,不谈别的。”许摘星尽量表现得稀松平常,让他放松,“把孩子给我吧。” “好。”胡宇扬感激涕零,把怀里的孩子递过去。 许摘星刚伸手,董然忽然尖叫着闯了进来,“不许碰我儿子!” 她才胡宇扬怀里把孩子抢过去,一只手在身前挥来挥去,阻止任何人靠近,“都别过来!” “你冷静点,许小姐是要给孩子治病,昨天不是说的好好的吗,你在闹什么,赶紧把孩子给我!”胡宇扬想去抢孩子,却被董然更尖锐的叫声吓退。 董然情绪非常激动,“我不信她,你妹妹恨不得杀了她,她怎么可能救你儿子,我已经犯了一次错,绝对不能再拿孩子的性命来冒险!” “你在胡说什么,许小姐是名誉世界的医生,她不会做这种事的!”胡宇扬极力劝说着。 “我不管!”董然抱着孩子哭了起来,“我宁愿他做个傻子,我养他一辈子,也不想冒一点风险。” 医者父母心,许摘星理解她的顾虑,主动表态,“胡太太大可放心,我落得每一根针,你都可以记录下来,回去找专业中医鉴定,倘若有一处对孩子不利的,胡家尽可以追责。” 董然振振有词,“我就是查过才跑来的,中医水那么深,扎进去深一点浅一点效果大为不同,会不会落下后遗症谁说的清楚,万一你做手脚,十年八年之后再发病,我找谁说去!” 许摘星一时被噎的说不出话。 “住嘴!你怎么能把许医生想的那么坏!” 胡宇扬发火了,准备用强,谁知董然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把刀来,抵住了自己的脖子,“你要是敢让别人碰我儿子,我现在就死在你面前!” “你——”胡宇扬拿她没办法,只得妥协,“行,我都听你的行了吧,不治了,快把刀放下吧!” “你先跟我回去我再放!”董然不肯让步。 胡宇扬绝望的长出一口气,转头向许摘星道歉。 “对不起许医生,害你白忙一场,我太太受的刺激太大了,才会胡言乱语,你别往心里去。” “没关系,你回去好好做做工作吧,脑子的问题,拖得时间越长,后面就越麻烦。”许摘星大度的没有计较,好言相劝。 她又看向董然,“胡太太,我答应了要救孩子,这话永远有效,你什么时候想通了,随时可以带孩子过来。” 董然目光警惕的闪了闪,没有接话。 “谢谢许医生。”胡宇扬道过谢,垂头丧气的带着妻儿离去。 许摘星摇了摇头,很为孩子惋惜。 人生不总是圆满结局,还有太多苦遗憾了。 但许摘星知道错不在她,并没有因为董然的话陷入自我怀疑的困局。 她很快打起状态,又重新投入工作中。 何司慕一休假,她的工作强度增加了不是一星半点,一点时间都耽误不起。 流产就是做小月子,许摘星体谅好友,让何司慕又延了几天假,足足一周之后,才回来上班。 但王爱芹因为王子轩的事,说什么也不肯再回公司,许摘星接受了她的辞呈,但没有对外宣布,等她什么时候想通了再回来。 这天她本来是打算到何家去看望王爱芹的,宫墨寒却突然来电话,让她去他公司一趟。 许摘星到了办公室外面,看见一个年轻女孩坐在待客沙发上,觉得有点眼熟。 女孩斯斯文文的,戴个眼镜,看起来很有才气,应该是大学刚毕业。 正想问秘书是谁,对方却先认出了她,“您是许女士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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