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一章一口气干了那瓶酒 许摘星迅速关上柜门,跑回去拿起手机,找到金森之前发给她的文件。 对比之后,果然发现了不对劲。 高风说的生日根本不是他的,而是江靖天的! 这到底怎么回事,他为什么会觉得苏冰清的密码会跟江靖天有关,高风到底隐瞒了什么。 唯一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个人对她不诚实。 与此同时,白家。 白玦大半夜的应酬完回到家,渴的不行,客厅的水壶又空了,就跑去厨房拿水。 他前脚刚走进厨房,后脚,凌可心就蹑手蹑脚的从楼上下来,提着高跟鞋,鬼鬼祟祟的出了门。 白玦拿着矿泉水边喝边盯着她走出去,看着她在门口换了鞋,连车都不开就往大门口走很是纳闷。 这么晚,她搞什么名堂? 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 他的玩心被勾起来了,随手把矿泉水瓶往桌上一放,踮起脚就追出去。 小辣鸡,这回还不让我抓住你的把柄! 他跟着凌可心一路来到酒吧街,进了最热闹的一家迪厅。 前一秒还看得好好地,下一秒就把人跟丢了,凌可心跟人间蒸发了似的,根本找不到人。 白玦在吧台找了个空位坐下,要了杯酒,打算待会儿再找找。 酒刚上来,气氛燃起来了,天花板上四个混响音响传来DJ激荡人心的口号,“欢迎光临星期八酒吧,接下来一首摇滚,让我们享受强劲的节奏,尽情跳动吧!” 白玦动作一顿,这声音,怎么这么耳熟? 他捏着鸡尾酒杯站起来,伸长脖子往台上一看,整个傻眼——凌可心换了一身朋克装扮,正在台上打碟! 她玩得那么入迷,整个人完全和音乐融为一体,戴着耳机引导舞池的动作疯狂又大胆,简直像童话里充满诱惑的吉普赛女郎,浑身笼罩着一层金光。 “这还是她吗……”白玦根本没法把眼前这个又潮又飒的女DJ和乖乖女凌可心联系在一起,但又不知不觉被勾住,一刻都移不开眼。 这时候有美女过来搭讪,“帅哥,要不要请我喝一杯?” 对方身子贴着他,一只手搭着他的肩,一只手在他胸口乱摸,十分主动。 白玦本来就是个散财童子,在加上心不在焉,顺势揽过对方的细腰,豪气买单,“随便点。” 女人也不客气,点了酒就顺势坐到他腿上。 见他一直盯着凌可心,女人有些吃味,嗔怪的在他胸口捶了一下,“你们男人都是这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她不安份的靠近白玦,搅得他不胜其烦,干脆捉住了那不安分的手,打听起凌可心来,“这个DJ来多久了?” “干嘛,你想泡人家啊?”女人把手抽回去,不高兴了。 “哪儿的事啊,我也是开酒吧的,看她控场挺不错的,想着看能不能挖过去撑撑场面。”白玦随口胡诌。 “看着不像啊。” 女人半信半疑的打量了他一眼,倒也没有纠结,大大方方的给他解了惑。 “你眼光还挺毒,半个多月了,现在这儿场场爆满,全是冲着她来的,我还没见过那个女DJ号召力这么强的呢,挖回去绝对稳赚不赔。” 白玦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莫名有点小骄傲。 不多时,一伙儿人莽莽撞撞的拨开人群冲上来,将他们两个团团围住。 女人见势,默默从他身上退下。 白玦伸着脖子一直看台上没注意,突然间就被正对着他的光头的口水喷的睁不开眼。 “你哪条道上的,连我光头的女人都敢动,嫌命长是吧!?” 白玦用手抹了把脸,一脸晦气,“什么就你的女——” 话说到一半,见对方人多势众,而且个个人高马大,不得不收敛脾气,“误会了,这样,你们今晚的消费,我请了,都是出来玩的,给个面子。” 白家家教严,不常来这种地方,也不涉足娱乐行业,还真有些吃不开。 “行啊,”光头狡猾一笑,抬手冲酒保勾了勾,要来一瓶洋酒,“咚”的立在台面上,“一口气把这瓶吹了,我就给你这个面子!” 白玦心悸的转了转脖子。 那可是伏特加,酒精浓度高得离谱,这一瓶灌下去,胃还不得烧穿。 旁边的光头看他心生怯意,和手下们大秀肌肉。 要是不喝,就等着别打成肉泥吧。 死就死吧,豁出去了! 白玦心一横,拿起酒瓶仰头就喝,结果只喝掉三分之一,就被呛吐了。 太烈了,胃里跟火烤似的,根本受不了啊。 光头轻呲一笑,给手下使眼色,“还不帮帮我们这位小帅哥?” 立刻就上去两个大汉将白玦按住,另一个人又拿了瓶新的伏特加,掐住他的下巴生生往里灌,一大半的酒都倒灌出来,流进他的鼻子。 白玦有种溺水的感觉,只觉得要窒息了。 一瓶灌完,光头还觉得不过瘾,又亲自拿了瓶威士忌上去。 光头正在兴头上,突然旁边冲进来一个人,一把将他推开,将白玦从另外两人手中救出来护在身后。 光头本来很恼火,站定之后发现推自己的是凌可心,玩味的笑了,“这不是我们的新宠DJ女王嘛,怎么,这是你小男朋友?” “是谁你别管,你就说怎么才能放过他吧。”凌可心气场全开,单薄的身体爆发着巨大的能量。 “这就是一帮无赖,说好喝完一瓶就算了,转头就不认账,别跟他们浪费时间,直接报警!”白玦捂着肚子痛斥恶行。 “诶,饭可以乱吃,话可以乱说。”光头争辩道,“我说了,你一口气干了那瓶酒,就不追究,你是一口气喝的吗,喝光了吗,我看吐得比喝进去的还多吧。” “哈哈哈……”周围一阵哄笑。 白玦面色变了变,有些难堪。 凌可心无视众人的反应,从光头手下夺过一瓶没喝过的,说,“你说的,喝完就能走,还算数吧?” 光头耸耸肩,“当然。” 话音落下,凌可心咬住瓶口就开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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