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呢?” 面对顾瑾严肃的脸色,秦铮丝毫没有退让,眼神里满满都是坚定之色。 “顾瑾,她欺负到叶芸头上了。” 对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越过他去动叶芸,冲他来的他都能挡住,不跟她计较。 但是敢冲叶芸,他绝不惯着! “蔡老头说过的话你忘了?”顾瑾生怕他冲动,紧紧抓着他的手腕,语气含着警告:“秦铮,蔡老头对你我有知遇之恩,也救过咱俩的命,他对你没啥要求,只有蔡曼妮看上你这件事儿他让你纵着点儿,虽然他没明说怎么纵着,但你我心里应该也清楚,无非就是在蔡曼妮给你造成困扰时让你受着,不要伤了蔡曼妮的心……” 结果他的话还没说完,秦铮便怼道:“他女儿的心是心,叶芸的心就不是心了?” “我知道,可谁让蔡曼妮是他唯一的女儿呢!”顾瑾无奈,“你应该知道蔡老头也不是什么活菩萨,不可能无缘无故帮咱们,当初救咱们无非是因为蔡曼妮看上了你,他也看好你,你要是因为这件事顶了他,那咱俩以后可不好混了。” “我不在乎。” “你是不在乎,你咋不想想别人?你想想我,我肯定也会被你连累啊!” “……” 秦铮沉默了。 是的,他能忍蔡曼妮这么久无非就是这些东西。 救命之恩占大部分。 之前有次他和顾瑾出任务,结果队里给错了路线,致使他领着一队人驶出了边境线,误入危险区域。 事关重大,一不小心就会引起战火,他只能带着队员下车,接受对方的关押审问。 对方说他们入侵,枪子儿对着他们的脑袋指了三天。 本来以为队里已经放弃他们,但三天后,蔡曼妮的父亲亲自带着人来交涉,把他们捞了出去。 这一件事,也是他入队以来唯一的一次失误。 因着救命之恩,秦铮对蔡老一直很尊敬,直到蔡老有意让他跟蔡曼妮结婚。 当时他就拒绝了。 这是另外的恩情。 当然,被他拒绝之后蔡老对他的态度明显差了很多。 不过,蔡老也没强人所难,只是跟他说:“小秦,我就一个女儿,性情倔强,认死理,恐怕会不撞南墙不回头,以后你多担待点儿。” 虽然没明说,但对方冷淡的态度和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威胁。 其实用不着威胁他,光是蔡老当初勇闯敌营去救他们,这份胆量和恩情就足以秦铮感激,自然也会对蔡曼妮有相对的宽容。 令人想不到的是,蔡曼妮行事竟然如此不知分寸。 明知对方有了家室,不退反进,还去骚扰对方的妻子,这像是一个教养良好之家教出的女儿么? 叶芸可是他搁在心尖尖上都怕摔了的女子。 “你不用劝我,我心里有数,你要是怕连累,现在跟我绝交还来得及。”秦铮不由分说地挣开了顾瑾的手,沉步朝外走去。 顾瑾惊讶地看着他。 眼见秦铮走到了楼梯口,顾瑾一拍手,清朗了嗓音:“好!我就喜欢你这勇猛之姿,咱们早就该这么干了!” 说着,他屁颠屁颠地跟上秦铮,哥俩好地揽住了他的肩膀。 秦铮瞥他一眼,“不怕被我连累了?” “我怕啥?我家里有产业,我爹娘也有当年的人脉,我怕他一个老匹夫做什么?”顾瑾笑嘻嘻,“我就是看看你是不是一时冲动,让你能好好考虑下,这电话你打不打都行,不管咋样,有兄弟给你兜底呢!” 秦铮:“……” “毕竟兄弟我也喜欢你媳妇。” “滚!” 顾瑾也不生气,嘿嘿一笑与他勾肩搭背地朝外走去。 吼~终于能甩掉牛皮糖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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