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新婚夜我嫁了最猛糙汉_第111章 我跟我媳妇好着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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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跟人来咱们这买过书,有人喊过她的名字,那妞长的不错,我就记下了……”壮汉说着,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
  他又道:“我记得可清楚,她当时买的书叫啥金瓶梅……”
  叶芸:??!
  她骤然咬到了舌头,疼的她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铮哥,嫂子这是咋了?”壮汉一脸紧张,不解地看向了秦铮,咋说个话就抽了呢?
  秦铮凉凉瞥了他一眼。
  一句话没说,他抬手轻轻拍了拍叶芸的肩膀。
  叶芸咳了两声,挥挥手道:“没事,我没事……”
  江远又忍不住揉了揉发痛的额头,嫌弃地白了那壮汉一眼,“就你话多,你个盲流子,知道金瓶梅是啥东西吗?”
  壮汉无辜地又挠了挠后脑勺,“金瓶梅……不就是潘金莲和西门庆不得不说的故事吗?”
  “咳咳咳……”
  叶芸又被呛到了。
  不过平心而论,叶雪的长相比之一般人的确是不错。
  就是她没想到,叶雪竟然会偷偷看金瓶梅那种书……
  秦铮一边为叶芸顺着后心口,一边沉声安排:“行,既然你们知道叶雪长啥样,那应该更好打听,这事儿就交给你们了。”m.biqubao.com
  “铮哥你放心,这事儿我们铁定给你打听清楚!”
  “不要打草惊蛇,弄清楚那药是为谁抓的就行。”秦铮叮嘱道。
  先搞清楚那药是叶雪为谁抓的,是为她自个儿还是真的为别人,再决定策略,让那些小流氓离她远一点儿。
  几人连连应下。
  说叶雪好看的那名壮汉更是拍了拍胸脯,对这件事十分感兴趣。
  另一个憨憨壮汉仍是摸着光头,纳闷道:“我真的听说叶芸这个名字,去学校里送书时见到的,长得也好看,听说还是教学生的老师呢……”
  然而,没人注意到他。
  “铮哥,好不容易带嫂子来一趟,要不兄弟炒几个菜,喝点儿?”几个壮汉起哄道。
  秦铮挥手说不了。
  “结了婚,不喝酒。”他说的很自然,还握着叶芸的手。
  叶芸听到这话,心里暖暖的。
  江远文质彬彬地一笑,推了下银丝眼镜,打趣道:“秦铮,你这娶了媳妇就是不一样啊。”
  秦铮道:“你不也娶了?”
  江远脸色一凝,随即有几分咬牙切齿的意味,“不提女人,我们还能做兄弟!”
  秦铮无良的笑了。
  “铮哥,你就别提远哥他媳妇了,远哥这都几个月没回家了,一回家就挨挠,你看他那脖子上的伤,刚长好!”旁边壮汉打趣道。
  秦铮凉凉道:“活该,谁让他明知道是火坑还往里跳?”
  江远脸色更难看了。
  “秦铮,你又好到哪里去?我可是听顾瑾说你刚结婚的时候,你媳妇可不待见你!现在你得意了,就来刺激兄弟,你这是自己穿衣暖和了,不管兄弟的死活是吧?积点德吧你!”
  江远被说急了,酸唧唧的也开始揭秦铮的伤疤。
  秦铮嗤声一笑,“我跟我媳妇好着呢,那我当时是不是劝过你,让你趁早跑路?”
  江远一下被噎住了。
  叶芸看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也听不懂,权当听个八卦。
  “媳妇儿我跟你讲,你就不知道这人有多死心眼儿,他结了个娃娃亲,别提多倒霉了!”秦铮嬉皮笑脸,揽着她的肩膀解释道。
  叶芸嘴角扯了扯。
  啥年代了,咋还有娃娃亲这种东西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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