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恰恰相反! 这样没有太多和声部分的曲子,却依然可以弹入人心。 难道不厉害? 大夏有一句话,叫做:大乐必易! 最简单的音乐,往往是最好听的。 这句话我一直都是认同的。 还有一句话,叫做:雅俗共赏! 这首曲子确实很简单,简单到普通大众都能听得懂。 简单到就算是初学者,花几天的时间也能磕磕绊绊弹下来。 这就很厉害了! 随随便便来个人就能欣赏的音乐,那可不多啊! 总比曲高和寡的好吧? 我要是在这边弹了一首《杏都进行曲》! 有谁欣赏得来? 乐曲诡异的音型变化和双音的交替,需要演奏者极高的演奏技术。 能将这首曲子弹好的人,绝对不多。 虽然内涵丰富,可是有几个人能听出其中的东西。 甚至有些时候,你们反而觉得这首曲子很杂,很吵,连这首《梦中的婚礼》都比不上。 导致最后,这种曲子的受众很小,而它的存在,只会在懂音乐的人群里流行。 但是这首《梦中的婚礼》不一样。 你们会觉得难听或者糟糕吗? 不,完全不会! 既简单又好听,他的受众自然广泛,甚至有那么一天,它成为钢琴初学者的必弹曲目也不是没有可能。 而且,简单就一定弹得好? 不不不,你们会错意了! 或许将来很多人都能弹这一曲,但他们弹的是谱子,而不是其中灵魂。 能像南夜先生弹得如此动人的,绝对没有那么容易。 所以在这里,我和几位钢琴大师都能很快了解南夜的演奏水平,在大概的一个区间……” 几位钢琴家都赞同地点了点头。 周围人也是非常诧异,丹尼尔在《summer》的时候,都没讲这么多,但是在这首上,却滔滔不绝。 不过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丹尼尔对于这首曲子还是蛮喜欢的。 南夜也是频频点头,不愧是是钢琴雄狮,就是厉害。 只听了一遍,就能联想到这么多东西来。 而且他说得一点都不过分,甚至还有些保守了。 门槛降低,也就代表着流传度会更广。 《梦中的婚礼》不仅是钢琴初学者必学,甚至是让很多人入坑钢琴曲的曲目之一。 但凡有一些喜欢音乐的人,也都知道这首曲子。 其范围之广,堪比刘德华的《恭喜发财》。 哪怕你没有完整听过,但是听到一小段旋律你也能大概猜到是什么歌。 就是这般经典! “所以丹尼尔老兄这是决定参演《海上钢琴师》了?”奥拓公爵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得到对方地回应,甚至比南夜还要来得激动。 因为丹尼尔参加的话,就注定会再和南夜比上几场。 这让他一个喜欢看热闹的人来说,绝对是爽歪歪的事情。 既然有所选择,就不需要犹豫! 丹尼尔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简单直接:“我参加!” 一浪卷起千重浪! 【卧槽卧槽卧槽,钢琴雄狮真的决定参加了,牛皮,太牛皮了!小哥绝对是个干大事的人。】 【绝了绝了,这是丹尼尔第二次参加电影拍摄,没想到竟然是被小哥邀请到了。】 【我现在已经在期待这部电影赶紧拍出来,这样豪华的配置,我一定捧场!】 【快拍快拍,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不过分吧?】 【哈哈哈,你们是真急,我倒是觉得晚一些没关系,咱要的是质量!】 【……】 易旻和高定直接亚麻呆住了。 “哇咧个去,真的被南夜这小家伙给搞定了。 看来我们的第二套方案是用不上了!” 易旻带着满满地感慨,再一次觉得拉南夜入伙是多么明智的一件事情。 高定也是咂舌不已,这么高难度的事情都能解决? 要不以后请演员这件事就交给南夜去办了?biqubao.com 感觉很多不可能的事情到了他身上,就成了可能。 上官崇池三人脑海里只剩:离了个大谱,这五个字。 难道有黎普跟着,离谱程度还能飙升不成? …… 庄园里! 南夜和黎普击了个掌,这一趟,完美了! 接下来的时间,除了洽谈一下后面事宜,还有一件大事。 待宾客都走完之后,南夜略带猥琐地搓了搓手,“奥拓老哥,咱们先前的约定,还作数否?” 奥拓公爵歪着脑袋想了一下,才想起来答应让南夜挑一件古董的事情。 “你看我这脑子,差点忘了! 走走走,现在就去挑古董! 不过,手下留情啊!” 奥拓公爵可是知道南夜的眼光很毒的,等着又把自己价值好几个亿的东西给撬走了,哭都没地方哭去。 丹尼尔一听,竟然还有这一回事,他只进过奥拓公爵的藏宝库一次,当然是让他流连忘返啊! 随便拿几个,都够他买一辆超豪华的车了。 “奥拓老兄,我也去看看无妨吧?” 奥拓公爵在对待朋友这件事上,倒是向来都很大方。 “没问题,一起来吧!” 除了丹尼尔和南夜,黎普也被带了进去。 “奥拓老哥,我的摄影师可以进去吗?” 奥拓公爵想都别想就给拒绝了。 但是南夜哪里是那么容易就放弃的人:“老哥你听我说,你的文物收藏,堪比一个小国的收藏了。 这么多的藏品,你一个独自欣赏,岂不是很乏味。 还记得我从你这里拿回去的两件藏品吗? 加上其它藏品,我都想直接开一个博物馆,让所有人都可以参观。 文物吗,就是要让人去了解过去到底有怎样的历史。 而且你也不用全部摆出来啊,拿出一部分就可以了。 既可以彰显奥拓家族的显赫,又可以让人津津乐道,岂不美哉。 再说了,奥拓家族家大业大,恐怕盯着你们的宵小之徒不在少数吧? 不然你们也不用专门打造宝库,设计这么多的机关。 你若是拿出一部分摆在博物馆,或者自己开博物馆。 到时候政府肯定支持不是。 那还不得派兵把守! 这总比你自己请人把守来得安全吧……” 一旁的黎普直呼好家伙,又开始忽悠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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