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恶婆婆后,我成了全村的希望_第755章 高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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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苗苗轻轻笑了起来:“我能有什么过不好的?当年还没嫁人的时候,我都考虑过假成亲,招赘上门了,那样也是我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过,现在最惨也不过是我一个人带孩子,带着孩子他爹一起过,也没什么。孩子爹又不是丑八怪,又不会难搞,给我出难题,已经很好了。”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跟那些同门师姐、师妹比,夏苗苗是真的觉得自己的婚姻状况不错。
  不像某些人,三姑六婆一大堆,应付起来没完没了。
  有的是男人不错,但亲戚多;有的是男人本身就有问题,但公公、婆婆还算不错,还能过下去。m.biqubao.com
  人生没有百分百满意,能有个一半,也能让她们撑下去。
  就像师妹余晓晓和她男人赵左桑一样,同床共枕,心思各异,还不就是凑和着过日子?
  离了赵左桑,家里家外再没有人帮她一把抓,让她轻松上班了。
  但跟他过吧,总记得上次的事情,没办法百分之百信任了。
  还好余晓晓想得开,要不然这日子就真的没法过了。
  夏苗苗是真心觉得,余晓晓比她想得还要开,她得跟余晓晓学习。
  余晓晓:“……”
  有没有可能,我只是比较“懒”?
  师傅也觉得我心眼不够多,有一个心眼多的人盯着,至少不会让我被别人给骗了。赵左桑骗我嘛……
  我已经知道了,也知道防着了,只要不触碰我的底线,他也算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确实,在未来余晓晓有了孩子以后,赵左桑对自己的孩子还是非常上心的。
  对他来说,媳妇可以换,但孩子是他的就是他的,孩子娘还这么“优质”,那孩子的未来肯定不会差了。在野心与够得着之间,赵左桑选择了孩子,将未来的期望放在他们身上,以期更换门庭。
  果然,没有多久,夏家就收到了胡承恩即半上调的消息。
  整个沽宁镇了的人都来“恭喜”胡承恩了,做了这么多年县令,终于高升了。
  胡承恩笑得有些假,至于是不是真的高兴,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之前只是怀疑,现在终于确定——夏家怀疑他了,要不然他都准备连任了,怎么会忽然被上调了呢?别跟他说什么三年期满,就得调走。
  他又不是别人,胡家、薛家安排他过来,除了镀金,就是让他来“看”着夏家的。
  还好下一个来继任的人,也是他们的人,要不然……
  “阿秋——”
  花子骞打了一个喷嚏。
  表妹捏着帕子,红着眼眶问他,为什么一定要去那个角落旮旯的地方做官,留在京城不好吗?
  花子骞汗颜。
  他留在京城的代价就是娶她,他不赶紧跑,难不成真的要娶一个白莲花一样,除了会哭会撒娇的就什么也不会的表妹?
  不不不……
  他还是算了,他还是想娶一个“坚强”一点的女人。
  他受够了女人哭哭啼啼,动不动就找男人,没了男人不能活的样子。
  他娘就是这样。
  他爹一死,他娘就跟没了主心骨似的,立马带着家业往京城表亲家奔,似乎在表舅家住着,她才能睡个安心觉似的。
  花子骞:“……”
  不是,娘,我花家怎么着你了,你跑得那么快?
  还好他爹老早把家里的产业交给了他,才没让他娘全给了表舅家。
  他也十分庆幸,他爹人脉极广,暗中还跟那个什么夏家有往来。在他读书的时候,有他爹留下的管家和宁山书院毕业证的掌柜帮他打理家业,完全不用他操心。
  他这才参加科举,顺利考中进士,搏得了一个功名。
  也不知道管家和掌柜的看出了什么,悄悄告诉他:“少爷,你要是想找一个能干的夫人,可以考虑一下宁山书院毕业的姑娘。”
  花子骞转过头来,一脸疑惑:“为什么?”
  管家让掌柜的说。
  掌柜说道:“我家姑娘就在宁山书院读书,东家要不信,可以问客家,他看到过我家姑娘,我家姑娘可爽利了,算盘七、做账,那可都是一把好手,好多人看上了,想要娶回家去。”
  花子骞:那我也不可能娶你家姑娘与死亡啊!
  掌柜的一看,就知道花子骞误会了,赶紧解释:“少爷,是这样的,掌柜的平时接触的都是生意人,有些人家儿子不争气,就想讨一个能干一点的媳妇。他女儿在宁山书院读书,学的是会计和管理,就是冲着接掌柜的位置来的……”
  “你不是有儿子吗?”花子骞望向掌柜的,有些不懂了。
  平时人家都是让儿子继承家业,怎么他家掌柜的变成女儿了?
  掌柜的:“我也想啊,但没办法,我那个儿子对做生意没兴趣,人家喜欢做种地,进我们老家的农学研究院了……倒是我家姑娘,她对做生意特别感兴趣,一直说着以后毕业了出来,要继承我的铺子,让我提前退休养老。”
  一开始,马掌柜也觉得这样别扭,他又不是没儿子,让女儿继承他的铺子,也太那个了吧,会被人说闲话的。
  真正促成马掌柜做这个决定的,还是他同村老乡的故事。
  他那个老乡啊,连生了三个女儿,媳妇的身体都生坏了,很多人都劝他休了,别要了,再娶一个。但老乡不同意,他和他媳妇青梅竹马长大,他怎么能做这种没有情面的事情?
  后来没办法,他只能带着妻儿几个出来打工,想着这样说闲话的人会少一些。
  后来他听人家说,女儿去宁山书院读书,以后能自己凭本事吃饭,还能嫁个好婆家。
  他就送了。
  因为他觉得,他女儿没有娘家兄弟当帮衬,她们要是没点本事,不仅嫁不了好婆家,还会被婆家嫌弃,后半辈子会很难。
  她们娘碰到了他,那她们呢?
  “后来呢?”花子骞催促着马掌柜继续往下讲。
  马掌柜说道:“后来他三个女儿从宁山书院出来后,不是进了作坊,就是来他支的那个摊位上帮忙,一个个孝顺的不行。她们还特别有本事,不知道怎么的,就把她们爹的摊位给做大了,买了个店铺,自己当了女掌柜。”
  这还不止呢,后来他三个女儿两个嫁人了,一个招了赘,去年生下了一个儿子,跟了他的姓。
  “自从有了这个孙子,他可乐坏了,天天惹笑得牙帮子都出来了。”
  “人家都说他只有女儿,以后香火肯定是断了,没想到人家女儿有本事,硬是给他们家搞了一份家业不说,还给他生了一个孙子。”
  “要是儿子,这儿子中不中用不说,就算娶了媳妇,媳妇生的不是你儿子的种都不一样。但女儿就不一样了,不管她肚子里揣的是谁的种,但肯定是她女儿的,那就是他们家的香火,跑都跑不掉。”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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