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做衣服,一边聊“八卦”,时光还是过去得挺快的。 一个没注意,一件衣服就做好了。 三个人开心极了,立马拿起来比划,跑去找白佩佩,让她试穿去了。 白佩佩没想到她们第一个就是给自己做,十分高兴,嘴角控制不住的上扬。但嘴上,她还是说道:“怎么先给我做了?不是说了吗,你们可以先给自己做,我的放在后面,我现在有衣服穿,你们得了空了,再做我的……” 这衣服,三个姑娘真的是用心了,特地挑了特别衬皮肤的灰绿色翻底菊花针提花锦缎,做了上下一体的长裙,又用如雪的白缎做了内衬,样式精致而讲究,完全不是村妇穿的。 白佩佩愣了一下,在三个女儿的催促身上,换上了新装。 夏小雅一边帮她理着裙角,一边说道:“娘不是说女儿是娘的小棉袄吗?我们当然要先给娘做了,娘这么辛苦,一年到头也没几身衣服,就该做套好看的,穿出去让人羡慕。” 夏小雅手巧,还跟厉嬷嬷学了盘发,把白佩佩按到椅子上,将她那个小小的梳妆盒给搬了过来。 “今天,娘也试试女儿的手艺。” “这不年不节的,你给我化这个干嘛?” “好看呀!娘长得那么好看,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也让爹看看,他有多幸运才娶到娘这样的好媳妇。”夏小雅说道,“娘,你可要把爹看紧了,我跟你说,现在爹出门可威风了,十里八乡的小寡妇闻风而动,都想往爹身边凑呢……” “你怎么知道?” 夏小雅“嘿嘿”了两声,表示她在村里有自己的耳目。这也是厉嬷嬷为了锻炼她,特地教的。 夏小雅没有说谎,夏厚德人高马大的,人还年轻,不到四十岁就当了一村里正。还特别有能耐,认识镇上的大人物,就是县令、县丞都因为他来过村里,和他同桌吃过饭。 如此,怎么能不招人惦记? 就是出门路过,也有年轻寡妇端了水,问他口渴不渴,要不要进去休息一下。 白佩佩还想问那人的情况,结果夏小雅话题一转,就不愿意提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白佩佩的气色非常不错,皮肤白皙,五官端正,再被胭脂这么一点缀,那股端庄漂亮的大气劲就出来了,妥妥的貌美妇人。 年纪太轻了,压不住这身湖绿;年纪太大了,又显得老气了,三十岁正好,就好像刚刚熟透的果子一般,成熟女性的魅力顿时被散发了出来。 白佩佩没有镜子,看不到自己的样子,但当她一走出去,与夏厚德迎面撞上,就见夏厚德整个人愣住,惊艳非常。 白佩佩本来不觉得有什么,却不知道为何,被他这么一瞧,就跟被烫着似的,忽然有些不自在起来。 她不由自主地用手拨了一下自己耳际散落的发丝,轻声说道:“你怎么这么看着我?我这样是不是很奇怪?我就说,我这么穿不合适,小雅她们非说这样好看……” “我还是回去换掉吧!” 说着就要转身,夏厚德反应过来,一把拉住。 “别!”他连忙说道,“这样挺好看的。你本来底子就好,端庄大气,这样一打扮,就像大户人家走出来的。以后你就这样穿,反正家里条件也好起来了,你也没必要委屈自己。” 那目光就跟什么似的,一直盯着白佩佩看,就好像怎么也看不够一般。 白佩佩抽了几次胳膊没抽出来,本来就被他弄得有些不自在,后面又传来了三个女儿的“偷笑”,顿时脸上就烫了,回过头瞪她们一眼。 夏大丫、夏苗苗、夏小雅一齐扒着门探头,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灿烂,就好像看到了世间最美好的事情,眼睛里满是欢喜。 夏小雅甚至还大胆地打趣:“娘,听到没有,爹都说好看了,我的眼光能差了?以后你就这样穿,保证把爹给迷死。我们才不给外面小妖精机会~” 夏苗苗:“嗯嗯,娘这样穿好看。” 夏大丫:“嗯,下一身,我们就按这个做。” …… 没人问白佩佩的意义,立马就将这件事情给定了下来。 看着她们脸上的笑容,白佩佩想生气都难,心里只觉得有些感动和欢喜。 女孩子嘛,有谁不爱漂亮呢? 上辈子白佩佩虽然平日里穿的都是工作服,但也是爱美的小姑娘,日常也会收拾妥当,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 只是穿了以后,家里条件不好,又受限于原主的“人设”,才不得不“将就”了起来。但就算如此,她也调配了不少养身护肤的药方,里服外敷,这才把原主干黄的皮肤重新养得白皙,白里透红,人也变得健康了许多。 人的气色好了,人自然也就漂亮了。 所以才有了现在这么一打扮,让人惊艳的姿容。 如果人的底子不好,再漂亮的衣服也白搭,穿到身上也压不住,只会把本人衬得更加难看。 这身衣服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夏厚德的眼睛就好像落到白佩佩身上似的,她进进出出,不管在做什么,夏厚德的目光都会落到她身上。 搞得白佩佩不禁急了,瞪了他好几眼。 夏厚德讪讪地摸摸鼻子,也知道她恼了,可没办法,她突然穿那么漂亮,他控制不住啊。 自家媳妇就是美,外面的那些妖艳贱货哪能跟她比啊?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到了晚上,白佩佩换下那身衣服时,夏厚德还有些遗憾。他还以为第二天白佩佩会穿,结果一早起来,发现她又穿上原来的衣服了。 “新衣服都做好了,你干嘛不穿?” 白佩佩:“洗好。” “不是才穿吗?” 白佩佩白他一眼:“那是新衣服,过年穿的。我平时要出门给人看病,穿那个也不方便。” “新衣服本来就是做出来穿的,做好了就穿呗。你要是怕过年没有新衣服穿,到时候再买一身好了。”至于不方便,不好意思,夏厚德完全没看出来。 她平时穿的不也是这个吗,只不过平时穿的颜色素淡,又是粗布,看着灰扑扑的,就跟村里的大娘似的。 哪像昨天那身啊,穿了都能年轻十岁。 “谁干活穿那么漂亮的衣服?你看村里哪个妇人穿得那么好看?也不怕遭人闲话。” “她们爱说就让她们说,让她们妒忌去。你年轻漂亮,我们家又有这个条件,我们穿得好看一点怎么了?你又没穿金戴银,珠光宝气,搞得那么夸张,不至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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