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_第409章 又是黄河捞尸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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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沈二老爷而言,代三成这件事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可是沈凝却放在了心上。
  毕竟,霍明睿说过,代三成和一件案子有关系,是被锦衣卫一路跟踪来到京城的。
  沈凝叫来青烟和独荒,让二鬼跟着代三成,看看他还做些什么事。
  有些事情,锦衣卫查不到,但是鬼却可以。
  从那天开始,代三成再也没在寻味楼附近出现过,可是青烟和独荒的消息,却是源源不绝送了回来。
  代三成没有离开京城,他还租住在那家偏僻的小客栈里,他不来寻味楼,哪里也不去,就在房间里,一日三餐都是小二就到房间里。
  代三成在房里做什么呢?
  青烟和独荒去看了,吓了一跳,原来代三成在褪皮。
  代三成那黑黝黝的皮肤只是露在外面的,脱去衣衫,身上是黑白花的,没错,黑白花,黑的是他本来的皮肤,而白色的,则是褪皮之后的地方。
  这场景,哪怕青烟和独荒是鬼,也给吓了一跳。
  代三成让小二送来热水,房间里有一只大木桶,代三成坐在木桶里泡药水,每天都要泡,可即使这样,他身上白花的部分还是越来越多。
  “是长癣吗?”沈凝问道。
  青烟和独荒一起摇头:“不是癣,我们凑过去仔细看了,那蜕皮的地方自己就卷起来,轻轻一揭就掉下一大片,倒像那不是长在身上,而是贴在身上的一样。”
  青烟和独荒的最后一句话,如同一声炸雷,沈凝忽然想到了一件事。m.biqubao.com
  前世,她听长辈说起过,只是她从来没有遇到过,印象不深,因此刚才没有想起来。
  代三成的情况,和长辈说的一模一样!
  沈凝让青烟和独荒继续去监视代三成,她则连夜画了几张符。
  次日,沈凝和秦时月去逛街,昨天秦时月接到家里的来信,田恬和白松要成亲了,刚好有相熟的镖局要去保州,秦时月想选件礼貌托人带过去。
  沈凝想起忽然离开的胡巧巧,那只傻狐狸该不会还没放下白松吧,他该不会是去保州捣乱了吧。
  秦时月也想到这个,她哎呀一声:“别啊,白大傻子哪里好了,他连田恬也配不上,更配不上胡巧巧了。”
  秦姑娘好颜色,不分男女,胡巧巧美成那样,秦姑娘就觉得,必须也要有一个和胡巧巧美得不相上下的男人,才能配得上胡巧巧。
  沈凝转念一想:“可能我们想多了,巧巧没有那么笨。”
  两人便不去再想这件事了,狐狸精的事,她们也管不了。
  二人各选了一件礼物,让店家配了喜兴的红漆匣子,直接送到镖局,让和秦时月相熟的镖师带去保州。
  两人正要离开,却听到有人大声说道:“是秦家二娘吧?”
  秦时月转身一看,这人有几分面熟,便点点头,那人很是高兴,说道:“你不记得我了?也是,那时你还小呢,我去过你家镖局子,我是高三成,我上次见到你时,你才这么高。”
  那人笔画着高矮,又和秦时月说了几句,有人叫他,他便告辞走了。
  秦时月正要走,却见沈凝正望着高三成离去的方向在发呆。
  “怎么了,你认识刚刚那人?”秦时月问道。
  “这个高三成,你能不能打听打听?”沈凝问道。
  “打听啥啊?你想打听啥,我保证都能打听到。”这个镖局里的人,至少有一半,是她认识的,想要打听个把人,那还不容易?
  “他的所有事。”沈凝说道。
  主要是这个高三成,不但名字和那个代三成很像,就连长相,也很像,至少有六七成的相似,也就是比代三成白了一点,瘦了一点。
  想到这里,沈凝忽然想起了沈二老爷说过的卖鱼胜和他的弟弟。
  卖鱼胜的弟弟叫什么?
  该不会也是叫什么三成吧。
  沈凝连忙叫来小海,让他去打听一下,卖鱼胜弟弟的名字。
  沈凝把秦时月留在镖局里,自己带着春俏和吴春芳回到府里。
  一个时辰之后,小海就回来了,他打听到了,卖鱼胜姓余,他叫余胜,他弟弟却是叫余三成。
  沈凝问道:“卖鱼胜有几个弟弟,还有没有大成二成或者四成五成?”
  小海摇头,又像是想起什么,对沈凝说道:“卖鱼胜的这个弟弟,是前不久才找回来的。”
  “怎么讲?”沈凝问道。
  “卖鱼胜不是京城人氏,有一年黄河泛滥,把他家所在的村子给淹了,他爹娘和弟弟全都被水冲走了,他侥幸活下来,便跟着同乡们一路乞讨来到京城,他的运气不错,被一对卖鱼的夫妻看上收为养子,后来还娶亲生子,在京城扎下根来。
  去年,他正在卖鱼,忽然有人来找他,见到他便大哭起来,说他失散多年的弟弟。
  其实当年弟弟被水冲走时,也只有三四岁,卖鱼胜并不知道他长大后会是什么样,但是余三成和他有几分相似,他便相信这就是他失散多年的弟弟。
  再说,他就是一个卖鱼的,挺多算是吃喝不愁,无权无势,亲生父母连块砖头也没有留给他们,谁会在这种事情上骗他。
  这件事,鱼市上的人几乎都知道,因为余三成认亲那天,好多人都看到了。”
  沈凝微微眯起眼睛,黄河泛滥,那就说明卖鱼胜原本的家乡就在黄河边上。
  而代三成的职业是黄河捞尸人,现在就等秦时月回来,看看她都打听到了什么。
  说曹操,曹操到,屋外便响起秦时月的大嗓门:“凝凝凝,你快听听,看我都打听到什么了!”
  原来,高三成虽是镖师,可他的祖上,却从事着一个古代而又秽气的职业,黄河捞尸人。
  因为这份职业,高三成的父亲和两个哥哥都是感染尸毒而死,高父临终时留下遗言,子孙不能再干这个了,于是高三成五六岁时便被送去拜师习武,后来又做了镖师。
  他是黄河镖局的副总镖头,在这一行小有名气,这一次是押送镖银来京城的,因为和这家镖局的镖头有几分交情,所以便来这里看望故人。
  又是黄河,而且又是黄河捞尸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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