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_第408章 沈二老爷:你认错人了,真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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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卖鱼胜忙不过来,就带着他弟弟一起来送货,沈二老爷见过一面,现在想起来了,这个什么代三成,和卖鱼胜的弟弟最像。
  这一下,沈二老爷不害怕了,让平安去把代三成请过来。
  平安出去,没过一会儿,就把代三成带了进来。
  虽说本朝相对前朝,少了些繁文缛节,但沈凝是没出阁的姑娘,有外男过来,还是要避一避。
  沈凝避到屏风后面,凑在缝隙里向外张望。
  代三成三十出头,黑黝黝的皮肤,身上穿的是粗布短打,鞋子上还打了补丁。
  沈二老爷没绕圈子,直接问道:“你每天都在我酒楼外面,可是有事要找我?”
  代三成搓着一双同样黑黝黝的大手,神情里却带上了一丝扭怩,看上去很别扭:“俺就是想问问,你把春妮安置在哪儿了,你睡春妮的前一晚,俺也和她睡了,她肚子里怀的也可能是俺的种,俺老大不小了,就这么一个孩子,你要了春妮也就罢了,能不能把孩子还给俺?”
  此话一出,沈凝感觉,整个酒楼都安静了,不对,是整个世界安静了。
  沈二老爷张大了嘴巴,眼睛瞪得像铜铃,不可置信地看着代三成,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喜当爹了?
  现在亲爹找上门来了?
  这是啥时候的事?
  他怎么不记得?
  沈凝在屏风后面干咳一声,沈二老爷这才缓过神来,没事,不怕,二侄女也在,他有撑腰的。
  “代......代兄弟,你是不是认错人了,那什么春妮,我也不认识啊。”
  代三成一下子就着急了,耳红脖子粗:“没认错,就是你,俺和人打听过了,你家儿子还不到一岁呢,俺算过日子,那就是俺和春妮的孩子,是俺的种。”
  沈二老爷......
  代三成生怕沈二老爷不相信,又道:“俺还打听过,你婆娘好多年都没生出儿子来,年纪一大把了,忽然生了个带把的,事情哪有这么巧,那个孩子一定是春妮生的,再假装是你婆娘生的,俺知道,你们有钱人家最讲究这个,私孩子上不了族谱,俺就不一样了,俺不在乎,管他是谁生的,只要是俺的种就行。”
  沈二老爷想打人了,你才是私孩子,你们全家都是私孩子!
  他家红宝,那是集日月之精华,合他和二太太二人之力,又有二侄女神威护航,这才生出来的,怎么就成了你的种,呸!
  沈二老爷越想越气,挥起拳头,朝着代三成就打了过去。
  沈凝连忙闭上眼睛,沈二老爷那一身肥肉,举起的拳头像个白面大馒头。
  代三成显然不想靠武力解决问题,人家就是来要儿子的,好言好语,谁能想到遇到一个野蛮人呢。
  代三成伸手抓住沈二老爷的胳膊,沈二老爷的白面馒头遇上代三成铁钳般的大手,高低立现。
  沈二老爷的手腕子被抓得生疼,他终于清醒过来,他是君子,他哪能这样做呢。
  沈二老爷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胖手从铁钳子里抽出来,他稳稳心神,让伙计重新上茶,平心静气对代三成说道:“我可以用人格担保,不,我可以向我们沈家列祖列宗发誓,红宝千真万确是我儿子,我亲生的,你说的那什么春妮我不认识,也没见过,更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代三成继续摇头:“怎么可能呢,前年五月,你来大岗村收干货,一眼就看上了春妮,当晚你就和春妮睡了,后来春妮有了身子,就去县城里找你,好多人都看到,你带着春妮走了,俺去县城打听过,你是京城里来的,你家在京城做大生意。”m.biqubao.com
  沈二老爷终于笑了,他拍拍代三成的肩膀:“第一呢,我不是京城人,我家来京城才三个月;第二呢,我从来没有做过干货的生意,在开酒楼之前,我是做丝绸生意的,这事好多人都知道;第三呢,前年五月,我在白凤城,整整一个月,我哪里都没去,你若是不相信,可以去白凤城的县衙里查证,当时我家一间铺子里进了贼,我亲自去县衙里报案的,上面有我的亲笔画押,这个假不了。”
  沈二老爷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清清白白真是太好了。
  沈二老爷说得有理有据,代三成也傻了。
  “不是你,那是谁?还能是谁?你们都是白胖子,又都很有钱,还都生了一个大小子。”
  沈二老爷连忙打断他的话:“我才不是白胖子,我哪里胖了,我......”
  沈二老爷忽然拍到了自己那日渐圆润的肚子,硬生生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如果不是你,那是谁,你说啊!”代三成也急了,能不急吗?丢的是他的儿子啊,他的!
  沈二老爷摸出一锭银子,塞到代三成手里:“兄弟,寻子路漫漫,珍重吧!”
  代三成怎么被请进来,就又怎么被请出去。
  直到代三成走了,沈二老爷才瘫坐到椅子里,额头上一层细汗,急的。
  沈凝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沈二老爷连忙坐直身子:“凝儿,你可看清楚那人,他真的丢了儿子吗?”
  沈凝摇头:“他想多了,他那个面相,即使不是天煞孤星也差不多少,没儿子最好,若是有儿子,十有八九也是早夭的命格。”
  说到这里,沈凝若有所思:“不对啊,捞尸人这个职业虽说很容易沾染阴祟,可却是有功德加身的,可为何我在他身上,什么也看不出来呢。”
  这些事,沈二老爷全都不懂,他也懒得去研究,现在他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他和这个代三成没有半点关系,纯粹就是代三成单方面认错人而已。
  不过,沈二老爷还是叮嘱沈凝:“这件事你可千万不要告诉你二婶,别让你二婶操心,她带红宝已经够累了。”
  沈凝撇嘴,你是担心二婶召集全家人对你三堂会审,审不出春妮,那说不定能审出夏妮秋妮呢。
  沈凝了解沈二老爷,生意人,逢场作戏是有的,可若说他对二太太有二心,沈凝绝对不相信。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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