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_第166章 林氏的冤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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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瓷瓶里安静下来,沈凝没催她,自顾自将七星剑重又包好,包裹七星剑的包袱皮有讲究,上面有她画的隐气符,贴上这道符,无论是人还是鬼,全都感受不到来自七星剑的威势,否则青烟和独荒哪里敢靠近。
  果然,沈凝刚刚把七星剑收起来,青烟和独荒便飘了过来。
  “天师,您老人家可真是神威盖世所向披靡,这一战惊心动魄,震古烁今啊!”
  沈凝给逗乐了:“没事时多到学堂外面听听先生们是怎么讲课的,一天到晚乱用成语。”
  这时,瓷瓶里忽然响起女鬼的声音:“你想知道我生前的冤屈吗?那我就说给你听。”
  “你说吧,天师惩恶扬善,一定会为你伸张正义。”
  没等沈凝开口,独荒便抢着说道。
  沈凝瞪他一眼,对女鬼说道:“那你就说说看。”
  女鬼声音幽幽,如同从坟墓里飘出来的:“我是被拐子拐来的,好不容易才从拐子手里逃出来,遇到崔江,他救了我,我看他勤劳肯干,便想和他一起好好过日子。
  崔江给人杀猪,每次总能得些猪肉和下水,我舍不得吃,便卤好后拿到外面去卖。
  铁锅胡同人多眼杂,还有很多二流子,我便经常拿着做好的卤味去城南去卖,那张春梅丈夫死了,她不想守寡,一心想要改嫁,她经常来我摊子上买卤味,一来二去,就和我混熟了,那时我年轻,不知人心险恶,她向我打听家里的事,我便一一向她说了。biqubao.com
  崔江不出门时,便会过来给我帮忙,那张春梅见过崔江几次,就常常和我夸奖崔江身体壮实,又会赚钱,我听到她夸我丈夫,却还傻兮兮地高兴呢,哪里知道,那祸头子已经埋下了。
  又过了大半年,快要过年了,崔江特别忙,天天去乡下给人杀猪,已经几天没有回家。
  我在家里收拾屋子,把能拆洗的全都洗了,每天都要去井边挑水。
  那天我又去了井台,居然遇到了张春梅,要知道张春梅并不在这里住,我看到她时还挺兴奋,她说她是特意来给我报信的,她们邻居有人刚从城外回来,说是半路上有座桥坏了,有个杀猪的掉到了河里,她担心是崔江,便跑来给我报信。
  我算算日子,崔江今天也该回来,可却没有回来,我越想越急,一个恍神,便觉得有什么在我背后推了一把,我便掉进井里。
  那时是腊月,井水虽未结冰,但却冰冷刺骨,我哪有活路,就这么死了。
  我死了,可还惦记着崔江,我看到附近的街坊过来救人,他们把我的尸体从井里捞上去,可我却没有看到张春梅。
  明明当时张春梅也在场的,为何现在却不见了呢,那时我忽然明白,其实我根本不是自己摔下去的,当时我感觉到有人在后面推了我一把,那个人肯定就是张春梅无疑。
  我恨死了她,所以我便留在了这里。
  我看到崔江从城外回来,抱着我的尸体号啕大哭,张春梅假意安慰,还说她是我的好姐妹,呵呵,呸!
  崔江为我守孝,张春梅隔三岔五就来嘘寒问暖,孤男寡女,很快便传出了闲话。
  张春梅的老娘带着两个兄弟来找崔江要个说法,说张春梅失了名声没法活了,逼着崔江将张春梅娶进门。
  崔江是个有情有意的人,因此,孝期一满他便将张春梅娶进门,还出了一笔彩礼钱。
  天师,那张春梅心里有鬼,竟然还往我的坟上泼了黑狗血,她想让我永世不能投胎,可惜她泼黑狗血的时辰不对,却让我化成了厉鬼!”
  沈凝懂了,张春梅不知道是从哪里听来的,说是黑狗血能够制住鬼,所以便把黑狗血泼到林氏,也就是女鬼的坟上,可她这是一知半解,并不知道黑狗血的用法也是有讲究的,张春梅的这碗黑狗血,不但没让林氏魂飞魄散,反而将她的怨气激发到顶点,林氏化成了厉鬼。
  沈凝之所以让林氏说出自己的冤屈,是因为刚刚她和林氏对手时,便已经看出来,林氏虽然怨念深重,但手里并没有人命。
  也就是说,林氏虽然化为了厉鬼,但却没有害过人,功过簿上她很干净。
  厉鬼要投胎不容易,但林氏却给自己留下了一线希望。
  因此,沈凝才想助她一把。
  那边独荒已经流下了几滴鬼眼泪:“哎哟,这位厉鬼妹子太可怜了,明明是恩爱夫妻,却被仇人横刀夺爱,夺爱就夺爱吧,连性命也被夺走了。不过啊,厉鬼妹子,你不用担心,如果你不能投胎,还有哥哥我陪着你呢。”
  “呸!”瓷瓶里传来林氏的吼声,独荒吓得后退几步,厉鬼就是厉鬼,这脾气也太大了吧。
  次日一早,沈凝陪着老太太一起去吃早点,自从沈凌的亲事定下来,老太太便总是感慨,沈凌出嫁以后,就要轮到沈凝,然后就是沈冰。
  她的那三个花朵般的孙女,一个一个都会从她身边飞走。
  所以现在老太太很粘着三个孙女,小姑娘睡不好气色就不好,所以她不让三个孙女一大早就陪她出来,可是三个孙女却还是会轮班早起陪着她,老太太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却是乐开了花,出去吃早点时,每当有同龄的老太太夸她家孙女孝顺时,老太太都笑得合不拢嘴。
  今天轮到沈凝了,到了张记食铺,帘子一拉,祖孙俩便开始听外面的八卦。
  “听说了吗?就是光华楼死了的那个小伙计,他娘前两天又过去闹事了,还溜进了光华楼最贵的雅间,冲撞了客人!”
  “怎么没听说,我家邻居的二小子,就在光华楼里当伙计,那天就是他带着客人进雅间,和那疯婆子撞上的,脸上还被疯婆子抓了几下,留下好几道指甲印呢,把他娘心疼坏了。”
  “啥疯婆子啊,那女人一点也不疯,她就是装疯。”
  “就是就是,如果是真疯子,怎会懂得要银子啊,我可听说,前天她去雅间里这么一闹,光华楼给了三两银子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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