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_第100章 沈家的小福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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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山和朱大胜的事情,沈凝知道得很多,对此,老太太并没有质疑。
  别人只当沈凝只是一个尚未及笄的小姑娘,可是老太太却不这样认为。
  从她被沈凝治好,到张静江的遭遇,以及老宅里的家仙,这一桩桩的事,老太太虽然没有对家里人说,可是在她心里,却已经认定,自己的这个孙女与众不同。
  且,沈凝从出生就是与众不同的,否则也不会落个丧门星的名头,在老太太看来,那些人之所以会说沈凝是丧门星,完全是因为他们见识少,少见多怪。
  她的孙女是福星,孙女的出生时的倾盆大雨,就是天降福星。
  只是可惜,沈家的小福星,却被孟氏那个糊涂的,用从妖道那里求来的邪符硬生生压制了十四年,如果不是那什么血符咒,有沈凝这个小福星,说不定沈家早就走上正轨,重又兴旺昌盛起来了。
  现在老太太看沈凝,是怎么看怎么好。
  之前,听说孟氏之所以生下沈凝,是为了让孟家的小鬼投胎的时候,老太太的心都悬了起来。
  她的宝贝孙女,怎么会是一个怨气冲天的小鬼呢?
  后来听说那小鬼当场现身,把孟舅母折磨得死去活来,还把孟氏当场吓疯,老太太这才放下心来。
  她就说嘛,如果是怨鬼转世,怎会像她孙女这么善良可爱?
  想到这些,老太太便又想起在朱大胜家院子里挖出的那具尸骨了。
  “唉,那个叫小艳的孩子,真是可怜啊。”
  忽然,老太太眼睛一亮,对沈凝说道:“小艳的尸骨放在义庄,衙门是不是不管了,随便什么人都能把她的尸骨带走?”
  沈凝的大眼睛眨了眨:“祖母,您想给小艳置棺安葬?”
  “是啊是啊,这孩子活着的时候那么悲惨,死了若是连个棺材都没有,就是用草席裹了草草埋了,那该多可怜啊,我就是想让她入土为安。”
  老太太听人说过,但凡是那些无人认领的尸体,都是送去义庄,义庄则是把尸体用草席裹了,运到乱葬岗埋了。
  不但死后没有香火,就连棺木也没有。
  小艳已经去投胎了,已经不需要肉身了,埋不埋,怎么埋,对小艳而言已经不重要了。
  但是对于沈家却很重要。
  沈文清在背后制造了很多流言,让沈家处处被人戳脊梁骨,再说,沈家虽然没让孟婉归宗,但是孟婉是沈家的血亲,打碎骨头还连着筋,她生前罪孽深重,做为血亲,沈家也要为她担下一份业障。
  老太太要给素不相识的小艳收尸安葬,这便是行善,而行善布施是可以消除业障的。
  并非是沈凝自私功利,若是没有沈家出钱出力,小艳的尸身也就是随便一埋,而现在小艳的尸体能够得以安葬,而沈家也能消减业障,两全其美,何乐不为?
  “好啊,祖母,那咱们就好好操办,让小艳入土为安。”
  三日之后,沈家出钱安葬那个可怜小女孩的事,便传遍了白凤城。
  沈家不但置办了一副上好的小棺材,装殓了那个小女孩,而且还请了白凤庵的女尼为小女孩念经超度,并且还将那个小女孩葬在沈家祖坟旁边。
  “孟婉死后,沈家都没给收尸,这么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沈家不但给她厚葬,而且还让她葬在沈家祖坟旁边,这个小女孩是不是沈家的亲戚啊?”
  “什么亲戚啊,我听说了,朱大胜曾经从善堂里领回一个叫小艳的小女孩,说是回家当丫鬟的,善堂里的人说了,小艳被带走时只有七岁,那具尸骨十有八九就是小艳,那孩子是孤儿,和沈家一点关系也没有。”
  “对啊,沈家就是心善,就是看那小女孩可怜,想让那孩子早日入土为安。”
  “没错,你可别提那个什么孟婉,也不知道是怎么传的,还说孟婉是沈家骨肉,那怎么可能,如果她真是沈家骨肉,沈家还能不给她收尸吗?”
  “是啊,孟婉活着的时候,还要陷害沈家的嫡小姐呢,真是个白眼狼,她住在沈家,让沈家养了那么多年,还要恩将仇报。”
  “也就是沈家了,你们年轻人不知道,早年沈老太爷在世时,便是一位乐善好施的大善人,建桥铺路,造福乡里,现在沈家虽然落魄了,可依然是积善人家,这就是传承,是家教。”
  ......
  老太太坐在帘子后面,笑得眯起了眼睛,这个早晨,老太太多吃了两根油条。
  老太太趁热打铁,又从自己的私房里拿出五十两银子,全部换成米面,让钱妈妈以沈家的名义,给善堂送了过去。biqubao.com
  前些天还在经受诸多指责的沈家,转瞬间便风评反转,成了大善人家,那些围绕着沈家和沈凝的污言秽语,再也听不到了。
  沈家人很高兴,可是有人不高兴。
  沈文清气得不成,在屋里走来走去。
  他收买了街头混混,好不容易撕开沈家的遮羞布,让沈家名誉扫地,可是也不过短短数日,沈家便摇身一变,变成行善积德的仁慈之家。
  如果真的仁慈,为何容不下他呢?
  沈家没有儿子,长房没有,二房没有,三房正不用说了,连三老爷都不知道死在哪里了。
  连儿子都没有的人家,迟早都要从族亲中过继子嗣,都是要把家业交给别人的儿子,那么是别人,还是他,又有何不一样?
  可是沈家却连一点机会也不肯给他,竟然直接就把他从族谱里去掉了。
  这让他颜面何在?
  沈大老爷居然还假惺惺说要继续供他读书,真是可笑,让他还怎么读书,现在想来他不是沈家骨血的事也已传到书院了,他哪还有脸回到书院?
  沈文清越想越气,香茗劝道:“大少爷,您别生气了,气大伤身,要不让小的再去找找玉墨,请周公子想想办法?小的觉得周公子是真心诚意要与您交好的。”
  沈文清冷哼:“周睿?呵呵,当初他主动与我相交,不过就是因为我是沈家大少爷,是他的舅兄,现在我出了事,他连面都不露了,让个小厮就把我打发了,什么真心诚意,全都是假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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