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小福妻,极品夫家争着宠_第220章 京城来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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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姐,快快,给我拿三份快餐!”
  “秋捕头来啦,今儿挺早,快来坐,今天要吃什么菜?”
  “不坐了,那边还等着呢。
  秋姐,这快餐不是我要吃,是大人跟师爷还有管家的,您赶紧拿三份出来,猪杂、猪头、猪蹄各一份,我得给他们送去。”
  钱氏听闻这是给县太爷的,立即麻溜的从大翁子里拿出三碗快餐,每个碗里还加了两个卤蛋。
  将东西装好以后,她不忘叮嘱:“秋捕头,您和兄弟们那份我也给留出来了,一会儿过来吃啊。”
  见秋捕头跑远,钱氏为自家快餐送到县太爷面前而高兴不已,想着下午回去可得跟家里人说道说道,殊不知有个更大的好事即将光临她家……
  县令大人今天原本是来巡查建码头的进度,结果因为早上没吃早饭,这会儿饿得胃疼。
  见县令大人难受,当即就有人送来他们这边的工作餐,不想县令大人只吃了一口就扔了筷子,完全没办法入口。
  在门口守着的秋捕头听到里面的动静,立刻跑去宋家餐车那边拿了三份快餐回来。
  “大人您试试这个,这家的饭菜味道不错,做得也干净,卑职几乎每天都吃。”
  林县令看着秋捕头送过来的饭,酱香浓郁,色泽诱人,荤素搭配,看着就有胃口。
  他试探着吃了一口,味道比他想象中还好,接着一口又一口,直接将肚子吃了个撑。
  吃完之后,他才想起来问秋捕头这是从哪里弄来的饭菜。
  秋捕头回:“这是宋记卤味新出的快餐。”
  “宋记卤味?就是被郭家抓起来私设牢狱想夺方子的那家?”
  “大人好记性,正是这户人家。”
  林县令之所以对宋记卤味印象深刻,大多还是因为宋宥谦的那个肥田方子,那可关系到他的前程,自然记得住这一家人。
  想当初他判案还想着这个卤味到底得多好吃,才值得郭家人冒这么大风险。
  他其实有心尝一尝,但当得知卤味里面全部是猪下水,便失了兴致。
  他家虽不算富裕,但从小到大都没吃过下水,在他的印象中,下水是又腥又臭的。
  不过今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试了试,发现这味道跟他想象中的下水完全不一样,确实好吃。
  想着刚刚吃过的美味,再回想起被他扔在一边的饭菜,他问:“刚刚我吃的那些多少钱?”biqubao.com
  “正常一份快餐是十二文,您那里面加了两个卤蛋,卤蛋是三文一个,所以是十八文。”
  听到这个数字,林县令顿时面色铁青。
  秋捕头还以为自己说错了话,赶紧低下头来,心说自己该不会给宋家人帮了倒忙吧?
  不想林县令不是对宋家人不满,而是对县衙准备的饭菜不满。
  “如果没记错的话,我拨的伙食费是十五文一个人。
  我想着大家赶工干活辛苦,伙食费也给得高,结果他们就做出这种猪食一样的东西来?
  跟外头十二文钱一份的快餐比起来,这种东西倒贴两文钱都不一定有人吃!
  福临,吩咐下去,从今天开始,撤了中午这顿饭,每人每天发十五文钱的伙食补助。”
  兴建码头不仅请了民工,县衙那边也派了文书,衙差和工匠过来,林县令体谅他们,便额外拨钱负责他们的中午饭。
  林县令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片好心竟被糟蹋成这样,既如此,还不如直接发钱!
  而这个消息一经传出,衙门众人都欣喜不已。
  他们实在是受够了衙门准备的饭菜,太难吃了!
  看着干活的劳工吃着宋记卤味的快餐,他们心里别提多羡慕了。
  如今县令大人突然说取消工作餐,改发补贴,众人顿时高兴得跟过年一般。
  十五文,可以在宋记卤味吃一盒快餐外加一个卤蛋,不吃卤蛋的话,每天还能省下三文钱,这跟原来相比,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
  “钱姐,明天记得多准备些盒饭,照今天的量最少加二十份。”
  “加这么多,明天是有啥招待吗?”
  钱氏想着可千万别,今天已经招待出去六份了,明天再招待出去二十份,那她这快餐就白干了。
  秋捕头笑道:“没有招待,是生意!
  刚刚林大人说取消衙差书吏和工匠的中午饭,从明天开始他们都没饭吃,指定要来你这儿,所以我提前跟你说一声,明天多备些饭菜,免得大伙儿饿肚子。”
  听说是这么回事儿,钱氏立刻松了口气,还好,不用往里搭钱,而且还能赚钱。
  她乐道:“秋捕头您放心,明天我一定多准备些饭菜,绝不让大伙儿饿肚子。
  对了,你还没吃吧,赶紧过来坐下,我给你留了饭菜,就等你过来。”
  ……
  结束码头这边的生意,钱氏兴高采烈地回去,迫不及待地想要跟大伙儿分享这个好消息。
  没想到她这消息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听到了另外一件好事儿。
  “老六来信啦?
  这小子,他终于舍得来信了,再不来信,娘都要急疯了,信上说什么?”
  沈若星道:“信是宋宥谦在年前写的,他说他们在去年腊月二十二到了京城,小婶也回了家,不过小婶还是没能恢复记忆。
  信上还说小婶的祖父是个四品官,她爹也是当官的,家里条件挺好,不过小婶的祖母病重,得留小婶在身边陪着,所以他们一时半会儿没办法回来。
  又说他们一切都好,他们会尽快回来,请家里别担心。”
  钱氏听到信里的内容完全呆住了,不仅钱氏,其他人也都傻眼,季昭昭,那个脑子不太清白的姑娘竟然是官家小姐?
  他们老宋家的傻小子宋有福如今竟成了大官的孙女婿?
  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钱氏突然感叹:“老六可真是应了他的名字,真有福啊!”
  宋有财听到这话乐道:“你别说,还真是这么回事儿人,三哥叫有粮,咱家粮食已经丰收了。
  老六叫有福,他去京城享福了。
  那我的名字是不是也快应验了?
  宋有财,咱家要发财啦!”
  相较于众人的乐观,沈若星显得有些心事重重。
  宋宥谦在信里报了平安,说了季家的情况,却丝毫没提起季家对小叔的态度,也没说之后的计划,显然季家并不看好这门亲事,他们正处于走一步看一步的状态。
  不过也是,小婶的爷爷和爹都是当官的,怎么可能同意将自家的娇娇女嫁给一个农夫?
  看着众人高兴的神色,她默默将担忧压在心中……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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