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琛说道:“既然容小姐决定了要结束这段婚姻,我帮她安排最好的律师,也让人去找找他的丈夫和她的婆家人。” “再让她重新起诉离婚,就能离婚了。咱们的干女儿跟着容小姐生活,我也希望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现在她还小,还不会受影响,再大一点,父母闹成这般,对她影响很大的。” “离了婚,容小姐年纪又不大,若是想再嫁也可以,不想再嫁,有你帮衬着她,她和女儿的生活亦有保障。” 唐晓感激地道:“老公,谢谢你。” 她知道凌琛愿意出手,容肖凤肯定能离掉婚的,也不会吃亏。 凌琛都是看在她的份上,也是看在宝宝的薄面上。 她夫妻俩都很喜欢宝宝。 小家伙对着她笑的时候,唐晓觉得自己的心都萌化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才会拥有自己的小宝宝。 “谢什么呀,你在乎的人,我也会重视。” 唐晓赏了他一记香吻。 凌琛不满足她仅是在他的脸上亲一下,搂紧她,堵上她的红唇,给了她结结实实的一吻。 一吻之后,唐晓对他说道:“我们等会儿去接小铮放学,他想去墨园看看,咱们回墨园住上一段时间吧。” “墨园是咱们的家,你想什么时候回去住都可以。那接了小铮后,再回去接上爷爷,咱们今晚就回墨园。” 就算回墨园也住不了两天,就要飞东市,唐晓要回去认祖归宗。 “好。” 唐晓温顺地应着。 与此同时的龙腾集团。 楚晓东看了看时间,便开始收拾桌面,准备下班了。 这个时候,老总敲门而入。 “晓东,先别走,我跟你说件事。” “舅舅,什么事?” 楚晓东绕出了办公桌,走向舅舅。 老总在沙发上坐下来,楚晓东给他倒来了一杯温开水。 “舅舅不渴。” 楚晓东还是将那杯温开水放到舅舅的面前,然后他在舅舅的对面坐下,问着:“舅舅,怎么了?” 老总看着自己的外甥,是很优秀,比他的儿女都要优秀,所以他不顾其他人的反对,坚持提拔楚晓东成为公司的副总裁。 楚晓东也没有让他失望,从最初的不能让人信服,到现在让人心服口服,不管是在公司里还是在江城的商界,楚晓东都有了一席之地。 “你和你邻居家的女儿怎么样了?” 楚晓东老实地答道:“还在追求之中,我和她以前处得如同仇人一样,她是视我为死对头的,我对她的好,她都感受不到,只记得我对她的不好。” “我向她表白后,她都不相信我喜欢她,总要给她一点时间来适应我们关系的转变。” 提及到心爱的女人,楚晓东神色都温柔了几分。 “舅舅,怎么了?” 老总欲言又止的。 “舅舅,这里就咱们舅甥俩,有什么话你直说无防。” “也没什么,就是,咱们隔壁市的明华集团的老总有个女儿,比你小一两岁的样子,现在也还没有嫁人,明华的邓总很是欣赏你,你知道的,他每次看到你都夸赞你的。” “我们两家公司也深度合作了多年,一直合作愉快,对于邓家,想必你也清楚。” “邓总跟舅舅提了几次,想撮合你和邓小姐,邓小姐可能没有你邻居家的女儿那么漂亮,但她其他方面绝对比你的邻居优秀。” “你现在有这样的能力,舅舅也希望你能找一个更适合你的女人为妻。” “那位程小姐,舅舅始终觉得不适合你,你娶了她,又帮不到你什么,邓小姐不一样,邓总就只有邓小姐一个孩子,你要是娶了邓小姐,以后明华集团就由你夫妻俩接管。” 老总对于邓总的提议是很心动的。 如果外甥没有更好的选择,他要选择程素,他当舅舅的不好说什么,但外甥有更好的选择,他就希望外甥选择一个能在事业上帮得到外甥的。 明华集团的邓小姐亦在商界混了几年,不如他的外甥有能力。 邓总相中晓东,就是相中晓东的能力,以及晓东的正直。 只有邓小姐一个女儿的邓总,在女儿成年后,他就开始留心着身边的青年才俊,想帮独生女儿挑选一个正直又有能力的男人,那样就能帮着女儿守住家财。 人品好的,正直的人,只会一心一意过日子,不会想着夺老丈人家的家产。 再说了,邓总就一个女儿,等到女儿生了孩子后,以后就是外孙接管明华集团。 女婿要是夺权,将来不也是将明华集团交回到他的外孙手里?除非女婿在外面有私生子女。 两家集团深度合作了多年,邓总很早就认识了楚晓东,了解楚晓东的人品及能力,很适合他的女儿。 不过是以前他的女儿谈过男朋友,在女儿没有分手之前,邓总也不好撮合女儿和楚晓东。 如今,女儿与第三任男友分手了。 邓总想撮合楚晓东和女儿之心死灰复燃,趁楚晓东还是未婚,邓总赶紧联系楚舅舅,跟楚舅舅说了撮合两个年轻人在一起的事,让楚舅舅来试探一下楚晓东的意思。 听了舅舅的话,楚晓东脸色沉了沉,说道:“舅舅,我和素素是青梅竹马,就算我们相处的方式让所有人都认为我们是死对头,我心里清楚我那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故意跟她作对的。” “她十几岁大时,我就发现我爱上了她,从那时开始,只要她身边有追求者,我都偷偷地干掉情敌,不让情敌追求她,她只能是我的!” “我这辈子都只爱她一个,我是娶老婆,又不是娶合作伙伴,不需要她在事业上帮到我多少。舅舅帮我婉拒邓总的好意吧,谢谢他的厚爱,我不会放弃素素的。” “晓东,你可要想清楚,明华集团和我们龙腾集团不分伯仲的,邓小姐又是独生女,你娶了邓小姐,以后你的儿女都能成为豪门里的少爷小姐们,你们家也能提高一个层次。” 他给外甥再高的薪水,外甥都还是给他打工的。 但外甥要是娶了邓小姐,就能少奋斗三十年,多好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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