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晓。” “嗯。” “你说,你大哥和筝儿适合吗?” 凌琛想到了大舅哥。 慕容宇是慕容家的少主,以后的当家人,要身份有身份,要地位有地位。 乔尊也给慕容宇三分的面子,将妹妹交给大舅哥,凌琛放心很多。 慕容宇虽说亦正亦邪,却是个有担当的男人,若是撮合成功,他会对自己的妹妹好一辈子。 唐晓歪头看着丈夫,小心地问:“老公,你的意思是撮合我哥和你妹妹?” “乔尊压根儿不怕我们凌家,不将凌家放在眼里,除非筝儿有了男朋友,她的男友有着足够强大的背景,令乔尊都不敢造次,那样筝儿才能安全。” “阿筝虽说只是我的堂妹,却是我凌家货真价实的千金小姐,配你堂大哥也是绰绰有余的。” 他的堂妹嫁她的堂哥。 凌琛觉得可以,亲上加亲嘛。 唐晓想了想后,说道:“老公,我能理解你心急地帮凌筝找个给力的靠山,但是也要她同意才行,我大哥对筝儿,似乎没有感觉,怕是撮合不来。” 她上面那些堂哥哥们,个个都眼高于顶 当然了,她的小姑子也不差。 只是,她堂哥对凌筝没有那种感觉。 “而且今天的事,我哥他们都知道了,就算我们极力撮合他们,我哥也会思量再三的,你妹妹大概也不想拖我慕容家下水。” 凌琛不说话了。 他一时着急,就想着撮合大舅哥和堂妹一起。 “都是我没用,我未能让凌家威名远播,要是我们凌家有着暗门那样的地位,咱们家的女儿会受这种委屈?” 唐晓安慰着他:“这不是你的错,就算乔尊很牛逼,这世上也有比他更牛逼的人,不过是我们不知道,不认识而已。”biqubao.com “看乔尊的意思,他不会放弃阿筝的,他可能不会再发疯,但是追求,纠缠,肯定有。” 唐晓说道:“咱们先弄清楚乔尊为什么会咬死阿筝就是他的妻子,找到了源头,才能真正解决这件事。” 凌琛点点头。 “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现在我们只能去调查乔尊为什么会这样,他曾经经历了什么事情,导致他和阿筝有交集,找到了源头,然后解决它,就能一劳永逸了。” “最近,你多花点时间陪陪阿筝,不要让她单独出门了,我也安排了保镖跟着她的。” 凌家的保镖在乔尊面前不顶用,乔尊带着的那班手下,个个都是高手。 凌家的保镖对付普通人还可以,遇上了高手,只有输得惨的份。 “乔尊给你面子,都不给我面子。” 唐晓摸了摸自己的脸,“我是这长脸和我爸太像了。” 她重新枕靠在他的肩膀上,温声说道:“别太担心,咱们家筝儿是个有福气的人,如今乔尊知道他和筝儿并不是夫妻,他会收敛很多的,他以后追求筝儿的话,我们也没有办法阻止。” 正儿八经的追求,他们能说什么? 每个人都有喜欢一个人的权利。 凌琛叹口气,“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希望乔尊不要再纠缠筝儿,筝儿是我第一个堂妹,我视她如亲妹妹的,可舍不得她远嫁。” 想到堂妹若是被乔尊拿下,以后远嫁,他都舍不得,他以后如果有了女儿,女儿长大后也远嫁的话,简直就是挖他的心呀。 “晓晓,咱们以后就生个儿子吧。” 凌琛忽然说了句。 唐晓立即就推开了他,瞪着他,“凌琛,你重男轻女?” 他也像程浪那样吗?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怎么可能重男轻女。” 凌琛知道她最讨厌重男轻女的人了,她老同学夫妻俩现在都还在闹着离婚呢,就是重男轻女思想导致的。 当然了,他都支持容肖凤和程浪离婚。 程浪真的是个人渣。 “我是觉得生了女儿,咱们小心呵护着养大女儿,就被女婿娶走,嫁得近还好一点,能经常看到,嫁得远了,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面,想想就觉得难受。” “咱们生儿子的话,儿子是娶妻进门的,以后留在咱们身边生活,就没有那么难受了。” 唐晓好笑地道:“你连女儿都还没有,想那么长远做什么。” “有些儿子还会当上门女婿,或者去了岳家那边生活,不也是远离父母?想那么多干嘛,我们以后有了儿女,养大他们,培养成才就行,他们的人生要怎么做,他们自己作主,我们当父母的,不可能一辈子跟在他们后面。” 乔尊的出现让她家男人大受打击呀。 “你那个老同学还离不了婚吗?” “程浪那个混蛋不肯签字,不同意离婚,说什么他们夫妻感情还在,只不过是发生了一些误会而已,误会解释清楚,他们还是夫妻。” “啊呸,就是个混蛋。他们家当初要送走宝宝说的话,肖凤没有录下来,要是录下来了,有证有据,当庭放给法官听,我就不怕不判他们离婚。” 唐晓替老同学打抱不平。 “程家有时候会说,如果肖凤坚持离婚,就让她退还所有彩礼。彩礼钱都被她妈拿走了,肖凤手里头哪有那么多钱退还给程家?就算有,我也觉得好吃亏呀。” “她从一个女孩子,嫁入程家,为程家生了一个孙女,是程家有错在先,她要求离婚,还要全额退还彩礼,这是白给程浪睡了?为他怀胎十月生育女儿,怎么不见补偿?” “这世间上呀,太多不公平的事了。” 唐晓感叹一句世事不公。 “容小姐确是想离婚,我跟慕南说一声,让慕南帮帮忙,保证她能离婚,并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容肖凤是唐晓的同学,唐晓没有跟他提起来,他才没有多管闲事。 “肖凤做梦都想终止婚姻。我也跟她说过,需要帮忙尽管开口,我帮不到她,也会让你帮她解决难题的。我们可是宝宝的干爸干妈,宝宝真的越来越可爱了。” 唐晓对干女儿是越来越喜欢。 那小家伙现在白白嫩嫩,肉乎乎的,可爱极了。 都不知道程家是怎么想的,这么漂亮的宝宝也想送给别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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