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爷以前看到唐铮,向来是不搭理的。 现在和唐铮说话,和颜悦色,很有长者风范。 “小铮,你和你姐也不用买菜做饭,等会儿就去我大伯家里吃,你们大伯娘知道你们回来了,已经骑着电动车去镇上买菜了,等会儿我回家就杀鸡,中午在我们家里吃饭。” 说话的人是唐厉。 唐铮在心里腹诽着,忽然间对他们这么好,无非是听到了他姐姐变成了豪门千金以及豪门少奶奶,想着讨点好处吧? 小家伙心里腹诽,面上不显。 他说道:“谢谢大伯,我也不知道中午去不去你家里吃饭,等我姐回来了再决定。” “这有什么,不用跟大伯客气,咱们都是一家人,你爷爷是我亲叔叔,你是我侄儿,一家人无须客气,以后你们回来,家里不开火,就去大伯家里吃饭。” 唐厉笑眯眯的。 好像两家关系真的很亲密似的。 “小铮,你爷爷现在身体怎么样?大伯爷想去看看他的,不过大伯爷年纪太大了,走路都需要人扶着,无法再进城看望你爷爷,但我心里时刻都惦记着的,毕竟那是我亲弟弟!” 唐铮在心里骂着这对父子俩虚伪,嘴上却应着:“我爷爷身体康复得很好,每天早上他就去外面跟其他老人家一起练太极,然后回来吃早餐。” “有时候也会去和别人下下棋,钓钓鱼什么的,爷爷说这样的生活悠闲自在,他很喜欢。” 听了唐铮的描绘,唐大伯爷心里羡慕不已。 他那个弟弟本来也有点本事,临老了才发达,收养的孙女儿,竟能嫁入豪门,还能找到亲生父亲,他弟弟也能跟着享福。 他呢,谋划多年,什么都没有得到,反而坏了兄弟之情。 得不偿失呀。 不,他没有得到,只有失去。 有时候,唐大伯爷会在想,如果,他和他的儿孙们不盯着弟弟的家产,不做出伤害弟弟的事,他们唐家说不定就能因为唐晓的关系,全都飞黄腾达。 现在好了,唐晓再有钱,也不会想到拉他的儿孙一把的。 她没有整治他们已经很不错了。 悔呀。 可惜,世上无后悔药。 他就是悔得肠子变青了也没有用。 “你爷爷现在的生活真不错。” 大伯爷压抑着嫉妒,说了句,“你和你姐姐要好好地孝顺你爷爷,跟你爷爷说,有空就回来看看,老家的房子不要卖了,卖了,回来就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小铮听着,不接话,他是个小孩子,无法替爷爷和姐姐作主。 大伯爷也知道这件事小铮是作不了主的,便有一下没一下的问着弟弟在城里的生活。 很快,唐晓回来了。 进屋看到大伯爷父子俩过来了,她不觉得意外。 “晓晓回来了。” 大伯爷和颜悦色地说话,亲切得比亲爷爷还亲。 “嗯,家里的米放得太久都长虫子了,我全都送给了隔壁大婶家里喂鸡。大伯爷怎么来了?” 一段时间不见大伯爷,这个老家伙苍老了那么多。 再也没有当初率领着一家人跑去她租房,想打她的气势了。 “听说你姐弟俩回来了,我和你大伯过来看看,你们久不在家,家里也没有吃的喝的,叫你们姐弟俩去你大伯家里吃饭,要是不想在我们家里吃,可以去我们那里装点米拿点菜回来做饭吃。” 大伯爷说完又歉意地道:“晓晓,大伯爷承认以前对你们都不好,是大伯爷性子太左,大伯爷现在一把年纪了,活一天算一天,也想通了很多。” “大伯爷希望你能看在你爷爷的颜面上,原谅我们。” 唐晓淡淡地道:“大伯爷不用跟我说这些,我在乎的是我爷爷,爷爷愿意原谅你们,我们就还是亲戚,要是爷爷不愿意原谅你们,我们就是陌生人。” 现在知道错了,无非是知道了她嫁入豪门,知道她亲爸家里很有钱,想着要好处的。 关系不好的时候,他们就算敢厚着脸皮来找她讨要好处,她也不会给。 关系不好不坏,若是他们有什么困难,开口了,看在爷爷的份上,她少不得要伸出援手。 这些人打的不就是这些主意。 “晓晓,话可不能这样说,你爷爷和我是亲兄弟,除非你不认你爷爷了,否则我们都是亲戚。” 唐大伯爷现在就是怕唐晓撇清了关系。 “大伯爷,我今天回来也不想和你争辩这些,我还是那句话,一切都看我爷爷的态度,看我爷爷的心情,我爷爷愿意常回来,我姐弟俩有空就会陪着爷爷回来。” “爷爷不愿意回来了,就按爷爷之前说的把房子都卖了,以后我们都不回来了。” 现在她也能买房子给爷爷和弟弟住,不用愁没地方可去。 唐大伯爷沉默良久后,说道:“晓晓,伯爷明白你的意思,你爷爷要想卖掉房子,建议卖掉镇上的两栋,家里这栋可以留着,等你爷爷年纪再大一点了,想回来,好歹有个落脚点。” “你们也放心,我们不会再想着占你们家的房子。” “知道你爷爷现在过得挺好的,伯爷也放心了,你们姐弟俩忙着打扫卫生,我们也不打扰你们了,等会儿过去吃饭吗?” 唐晓淡淡地道:“谢谢大伯爷的好意,我等会儿带小铮去镇上的餐厅吃饭,就不去打扰大伯爷和大伯了。” 唐大伯爷动了动嘴皮子,最终还是什么都不再说。 他知道,他们已经彻底伤透了弟弟爷孙三人的心。 不可能再和好的了。 终究是他们唐家无福,不,是他们这些人无福,他那个一生未婚的弟弟却有福得很。 现在能跟着孙女儿在城里享福。 村子里不泛那些跟着儿女们住进城里去的老人家,不过他们很快就会回来,说是在城里不习惯,房子就那么大,与左邻右舍也不熟悉,走路都不敢太大声,怕楼下投诉太吵。 不如住在农村里自在,地方也大,空气清新。 但是他弟弟不一样,人家住的是带着前后院,还有游泳池的大别墅,现在弟弟交到的朋友,都是曾经的商界大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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