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大婶扑哧地笑道:“晓晓,你们今时不同往日了,你大伯爷对你们自然也就不一样了。你和小铮刚回来,家里那么长时间没有行过火,也没什么吃的喝的,要不,去我家里吃个午饭?” “谢谢婶,我们就不去打扰婶了,一会儿我和小铮就到镇上去吃饭,然后再买点菜回来,晚上自己做饭。” 既然回了老家,唐晓就想在老家里住上一晚。 明天一早再送弟弟回去考试,考完试就放暑假了。 她不好的心情,在回到自己成长的地方时,已经有好转。 “也行。那你们先收拾收拾屋子,反正从村里到镇上也不远。” 邻居大婶想着人家唐晓已经是千金大小姐,自然不喜欢到她家里吃饭,哪怕两家关系曾经不错。 唐晓是觉得久不回村,跟大家的关系都淡了,不好意思去打扰邻居,才会拒绝了大婶的邀请。 “好,等我们收拾好屋子了,婶过来喝茶。” “好的。” 大婶笑眯眯地走了。 唐晓姐妹俩开始打扫卫生。 “住的时候,觉得房子越大越好,舒服。打扫卫生的时候,就嫌屋子太大了。” 唐铮稚气地道:“可不是嘛,以后我有钱买房子的时候,我不买这么大的,够我和爷爷还有姐姐住就行了。像姐夫家里,太大了,逛完整个院子都需要不少时间。” 唐晓在厨房里,她打开了米缸,看到米缸里还有米,由于放得太久,都长虫子了,不能再吃。 好在,米不多,否则一下子倒掉一缸米,唐晓会心疼的。 就算她成了凌家的大少奶奶,又是慕容家的千金,她的生活习惯还是改不了的。 婚前,她自己打理厂里的生意,那时候还不怎么赚钱,每天为了省钱,她是一省再省。 “小铮,你好像还没有回过你姐夫的老家吧?” 唐晓搬着米缸出来,对弟弟说道:“米缸里的米都长虫子,不能吃了,我找个袋子装好,送给大婶喂鸡去,我们等会儿再买点新鲜的米回来,不买多,就买一点儿,够咱们晚上吃便可。” “我还没有去过姐夫的老家,他的老家好玩吗?是不是跟我们一样都是住在村子里?” 唐铮还记得姐夫以前说过,他们一大家子都住在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里。 “姐夫说过他们一大家子都住在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里,就是他的老家吧,他们家里那么多人,那房子得有多大,才能住得下?” 现在姐夫住的大别墅,占地平方数是很大,不过房间并不算多的,主屋里的房间反正住不了十几个人。 每个房间太大了。 唐晓笑道:“姐说了,你也想象不到,反正很大,他老家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墨园,别说住十几个人了,过百人都能住下,很大,很多建筑物,有现代化的别墅,也有古色古香的房子,风景特别美。” “等你考完试,放暑假了,姐带你回墨园住上十天半个月的,保证你不会闷,还有爷爷。” 唐铮:“……我姐夫家里那么大的呀!” “他们家人的确都是住在墨园里,同一个大门口出入,不过在墨园里,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小天地,拥有独立的空间,当初你姐夫说他们一大家人都是住在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里,倒也没有撒谎。” 事实如此。 不过是他们没有想象力,想象不到而已。 没办法,谁叫他们穷呢,贫穷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力嘛。 “听姐姐这样说,我迫不及待想去姐夫的老家里看看了。姐,我跟着你回婆家,你婆家没意见吧?” “不会,以前都不会,现在更不会。” 唐铮年纪虽小,也懂人情世故,明白自己姐姐身份不同往日。 “姐,也不知道你爸爸家里是怎么样的。” “我的爸爸就是你的爸爸,小铮,我们是姐弟,是一家人,回去后我跟我爸说,你以后跟着我叫他爸,我爸肯定乐意,有儿有女,儿女双全。” 唐铮感动不已。 知道姐姐都是为了他好。 他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考个重点大学,将来能够好好地报答爷爷和姐姐。 “我先将这些长了虫子的米送去给大婶喂鸡。” 唐晓对弟弟说了句,就拎起装好的旧米出门。 她刚走不久,唐大伯爷就在儿子唐厉的陪同下走进来。 唐大伯爷瞧着憔悴了很多,精神状态不是很好,走路需要人挽扶着了。 他以为弟弟回来了。 进入院子看到唐晓的车子停在院子里,他也没有吭声,直接进屋。 唐铮正在扫地,看到父子俩进来,他愣了一下,随即淡冷地道:“大伯爷,我爷爷没有跟着回来。” 虽然他很不喜欢看到大伯爷他们,但他是个有礼貌的孩子。 唐铮停止扫地,请着父子俩在沙发上坐下来。 “大伯爷,大伯,我离家甚久,家里没有热茶水,无法招呼你们喝茶喝水。” 他去翻找了一下,找到了一些零食,看过了日期,确定还没有过期的,他才拿出来,放在茶几上,让大伯爷父子俩吃。 “我们也不渴,小铮,你爷爷不回来吗?你姐呢?我听说你姐也回来了的。” 唐大伯爷问着。 小铮老实地道:“我家里的米都长虫子了,不能再吃,我姐就装过去送给大婶喂鸡,很快就会回来,大伯爷找我姐有事吗?不着急的话,可以等等,着急的话,可以跟我说说,我姐回来,我会转告我姐的。” “你一个小孩子能顶什么用。” 大伯爷说道,“也不是什么紧要事,就是知道你们姐弟俩回来了,想过来看看,米长虫了吗?那是不能吃了,你们也别去买,回头我让你大娘给你们家送点米过来。” “我们自家种的,还有青菜都不用买,自己种的青菜好吃很多。” 大伯爷是想修复与弟弟家里的关系。 唐晓能带给他们很多好处呀。 要是能修复关系,大家当亲戚来往,不管是凌家还是慕容家,多多少少都会帮衬一下他的儿孙们。 只要他们从手指缝里漏一点出来,都够他儿孙们吃一辈子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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