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284章 悲催的凌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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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晓歉意地道:“素素,这件事我也不是有意瞒着你,我是想着还没有结果出来,先不声张,免得别人说我攀上了凌琛这个高枝,又想攀上慕容家的高枝。”
  她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告诉了好友。
  程素听了之后,说道:“也不要说慕容家的人认为你是慕容小先生的女儿,就连我看到小先生后,都认为你们是父女俩,你们太像了。”
  “dna鉴定结果要多少天才能出来?”
  “下周能出来了,其实加急做的话,很快就能出来的,我不想那么快知道结果,总要给我几天时间来缓冲一下。”
  唐晓说道:“素素,你知道的,我一直都不想寻亲,是我爷爷担心他走后,我姐弟俩无依无靠的,就总是催着我去寻亲。忽然间有人找上门来,告诉我,他极有可能是我的亲爸,还不知道我的存在,才导致我被抛弃,被送孤儿院,最后被我爷爷领养。”
  “他家里还非常有钱,我刚知道自己闪婚的男人是我的偶像,首富家的大少爷,又知道自己极有可能是另一个千亿豪门的女儿,我觉得太不真实了,总觉得一切就像是一场梦。”
  “我难以面对这个现实,就向小先生请求,不要加急,给我几天时间来缓冲一下。”
  程素理解唐晓的心情。
  她笑道:“我想,结果出来后,你肯定是小先生的女儿的。就是,小先生没有老婆吗?他怎么不知道你的存在?还是他老婆不是你的亲妈?”
  唐晓摇头,“我对慕容家的了解都是我家凌先生告诉我的,他说慕容叔叔一辈子未婚,但在二十六年前在一场宴会上被人算计,睡了一个同样遭到算计的女孩子,两个人都不知道对方是谁,也没有记住对方的样子。”
  “等到慕容叔叔清醒过来时,那个倒霉催的女孩子已经不知去向,也是因为他对那个女孩子没有半点印象,更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所以寻找了二十几年都没有找到对方。”
  “他们家族的一位少爷,就是慕容亦,与三少爷一起去迎我们进屋的那位爱笑的小伙子,在江城酒店外面偶然看到我,见我和他小叔叔长得太像,把我的样子画下来,开始在江城寻人的。”
  “凌琛很早就知道了这件事,因为慕容少主去找慕总帮忙,慕总一看到我的画像就跟凌琛说了,凌琛那时候还隐瞒着身份,他也没有说得很清楚,只是问我若有人寻找我,问我愿不愿意与对方相认,做个亲子鉴定什么的。”
  “我一向不乐意寻亲,就拒绝了他,在他带我回墨园时,慕容叔叔和少主突然也去了墨园,我第一次见到小叔叔,也是震惊不已,我和他是真的很像,看到他,我也生出一股很想亲近他的感觉。”
  程素听完后,感叹了一句,说道:“我现在相信电视里的一些狗血剧情也是真的了。”
  因为她的好友也经历着电视剧里面的那些狗血剧情。
  “小先生说不知道你的存在,他说的应该是真话,晓晓,鉴定结果出来后,若是你真是他的女儿,你也别怨怪他,就和他相认吧。”
  “看在他找了二十六年的份上,他就是个负责任的人,他若是知道你的存在,绝对不会把你抛弃的,你这么多年来都在怨怪着亲生父母把你抛弃,有可能,你的亲爸是被误会的,他是真的不知道你的存在。”
  唐晓沉默了好一会儿后,说道:“从我有记忆以来,我的世界里就只有爷爷,哪怕别人告诉我,爷爷不是我的亲爷爷,在我心里,爷爷就是我的亲爷爷。”
  “后来有了小铮,我们一家三口生活得虽不是大富大贵,也是小康生活,我也习惯了这样的三口之家,突然冒出来一个亲爸,我和慕容叔叔也不熟,一下子让我叫他爸爸,我怕我叫不出来。”
  知道了这些前尘往事,唐晓也知道不该怨恨亲生父亲。
  “感情可以培养的,你们是亲生父女的话,血浓于水,骨肉情深,很容易就能培养出亲情。你看慕容家的人,个个都对你极好,要不是看到大家都给慕容少主送上生日礼物,我都怀疑今晚这场宴会是为了你。”
  “为了让你和慕容家的所有人都见见面,估计他们都会逗留在江城一段时间,等鉴定结果出来的了。”
  唐晓笑道:“我还没有那么大的脸,今晚就是慕容少主的生日宴会。”
  不过,慕容家所有人对她是真的很好,个个都以她的亲人自居了。
  长辈都对她慈爱有加,同辈的,比她大的,以她哥哥自居,比她小的,则是叫她姐姐叫得亲切,好像他们笃定她就是慕容熙的亲生女儿了。
  看到有人朝她们走过来,唐晓拉着好友,说道:“今晚咱们是来参加宴会的,就是吃吃喝喝,结交朋友的,那件事,等到结果出来再说吧。素素,我们回屋里去。”
  “也不知道凌琛还在喝酒不,个个都逮着他来灌酒,不知道是我的错觉还是事实如此,我总觉得慕容家的少爷们很不喜欢凌琛呢。”
  程素与她一起往华丽的主屋走去,边走边笑道:“他们好不容易找回你,还没有好好地疼爱你,你就嫁了人,他们自然就对凌少有意见了。”
  “现在我算是明白凌少突然间就坦诚身份了,他是怕再骗下去,你成了慕容家的千金后,面对着那么多的长辈以及大舅哥小舅子的,他会被扫地出门,当不成慕容家的女婿。”
  唐晓:“……”
  回到屋里,程素很自然地回到楚晓东的身边,毕竟拿了钱的,她这个女友总要在楚晓东身边替他挡挡烂桃花的。
  唐晓看到凌琛俊脸红红的,就知道他被敬了不少的酒。
  这家伙那么老实,来者不拒吗?
  “凌少,我再敬你一杯。”
  慕容俊举着酒杯还要和凌琛碰杯。
  凌琛是真的喝了很多酒,虽说还没有醉到不省人事,却也有了点醉意。
  慕容家兄弟多,除了最小的那几个还没有成年,不能喝酒,成年了的,一人敬他一杯酒,他都要喝十几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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