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283章 凌逸的爱慕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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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她喝了一口红酒,又有一位太太带着她的女儿朝两个人走过来。
  “凌大少奶奶。”
  那位太太笑得热情。
  唐晓微笑地点头,却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
  虽说她不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宴会,以往她是沾了程素的光才能出现在上流社会的宴会上,在宴会上,除了程素,就没有人搭理她的,故而,唐晓真的不认识这些贵太太。
  “凌大少奶奶,我夫家姓郑的,这位是我的女儿郑雪。”
  好在,对方自我介绍。
  “郑太太,郑小姐。”
  唐晓礼貌地问好。
  她打量着郑太太,郑太太穿着旗袍,手上,脖子上,耳朵上,都佩戴着珠宝,年纪五十上下,妆容略重,化了妆的她看上去年轻很多,和郑小姐站在一起,如同姐妹俩一样。
  郑雪身材高佻,目测有一米七五,女孩子这个身高属于很高的了,她脚下还穿着恨天高,让她看上去更加的高佻。
  她一袭白色的紧身晚礼服,把她曼妙的身材勾勒出来,五官属于清秀,颜值上与唐晓这种美女有差距,除了脖子上戴着一条四叶草项链,耳朵上戴着的也是四叶草耳钉,可能她很喜欢四叶草这个款式的珠宝吧。
  相较于郑太太的珠光宝气,郑雪显得素很多。
  在唐晓打量着母女的同时,母女俩也在打量着唐晓。
  唐晓的视线与郑雪对上时,郑雪冲她笑笑,她也回以微笑。
  “凌大少奶奶,你们年轻人聊,我不打扰你们。”
  郑太太说着,交代了女儿两句就走开了。
  唐晓和程素你看我,我看你,最后两个人都看着郑雪。
  郑雪被两人看着有点不好意思,俏脸上都染上了红云,但她还是留下来,她对唐晓说道:“凌大少奶奶,我妈总说我天天宅在家里,没有朋友,非要带我出来交几个朋友,我对凌大少奶奶印象不错,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
  唐晓笑道:“郑小姐经常出来走动走动,就能交到朋友的了。”
  她没有应允郑雪,因为她还不了解郑雪,不知道郑雪的人品怎么样。
  熟识了,若是郑雪人品好,她们自然能成为朋友。
  唐晓已经是凌家的大少奶奶,这是不争的事实,她也知道很多人对她的热情,想和她交朋友,都是冲着她背后的凌家而来。
  她也不再是以前那个唐晓,做什么事都能够随心所欲。
  现在的她,做每一件事,每一个决定,都要为凌琛考虑考虑,会不会带给凌琛困扰,会不会影响到凌琛及凌氏集团。
  郑雪说道:“天气越来越热,我是不喜欢出门。但我妈天天念叨我,我都被她念得耳朵起了厚厚的茧,凌大少奶奶,程小姐,你们以后有什么活动,可得通知我一声,我出门都有个去处。”
  她说的都是事实,她的确是个宅女,不喜欢出门交际。
  随着她的年纪渐长,母亲着急得很,说她天天宅在家里,不仅交不到朋友,也很难认识好男人。
  她其实心里有个暗恋对象,不是别人,正是凌琛的大堂弟,凌家的二少爷凌逸。
  郑雪对凌逸是一见钟情,但她又不敢向凌逸表白,更没有付之行动,默默地爱在心中。
  今晚,她愿意陪着父母前来参加慕容少主的生日宴会,也是知道凌逸会过来,她才来的。biqubao.com
  她也见到了凌逸。
  一如以往般俊美,可她见了他就心慌慌,压根儿不敢去接近他。
  母亲察觉到了这一点,在母亲的追问之下,她说出了自己暗恋凌逸的事。
  恰好唐晓拉着程素出来,她母亲当即就带着她过来和唐晓打招呼。
  再把她留下来和唐晓熟识熟识。
  唐晓是凌家的大少奶奶,听说凌琛对唐晓挺好的,刚才在屋里,她也看到凌琛对唐晓的体贴入微,相信唐晓能稳坐凌家大少奶奶之位。
  她要是能和唐晓成为朋友,再通过唐晓,就能近距离接触凌逸了。
  就算她以后未能成为凌逸的妻子,能和唐晓成为朋友,对她也是有益无害的,她也的确需要结交几个知心好友,免得出了门都不知道找谁玩去。
  唐晓对郑雪不了解,不过对她的初次印象不错,她笑道:“只要郑小姐不嫌弃我们俩,随时都可以找我们玩的。”
  郑雪也笑,“不会的,我不会嫌弃任何人。”
  说着,她拿出了两张名片,分别递给了唐晓和程素,对两个人说道:“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人我电话和微信,凌大少奶奶,程小姐,我能要张你们的名片吗?”
  唐晓两人也是经商的人,自然也有名片,不过唐晓的名片在手拿包里,她的包还在屋里呢。
  程素压根儿就没有带着名片,最后还是唐晓回屋里拿了她的包,从包里把她的名片拿出来,又拿出一支笔,把程素的手机号码以及联系方式都写在了同一张名片上,然后把名片递给了郑雪。
  “郑小姐,我和素素的联系方式都写在名片上了。”
  郑雪接过唐晓的名片,礼貌地道谢。
  她看出唐晓和程素是想避开人群,说些悄悄话的,拿到了名片有了联系方式后,郑雪便说道:“凌大少奶奶,程小姐,我去找我妈了,你们慢聊。”
  “好,改天有空再聊。”
  唐晓也就是客套一句。
  程素则说道:“郑小姐有空可以去我的奶茶店找我,我请你喝奶茶,吃点心。”
  郑雪笑道:“那我改天就去程小姐的奶茶店喝奶茶。”
  她很快就走开了。
  等她走后,程素拉着唐晓走到人相对较少的地方停下来。
  “怎么了?”
  唐晓轻声问着。
  程素四处张望,确定没有人朝她们俩走过来,才小声问着:“晓晓,刚才听慕容家的三少爷说你和他小叔叔做了亲子鉴定,这是怎么回事?你是他们家的孩子吗?”
  “我也见到了他嘴里的小叔叔,跟你很像,说你们是父女俩,我是绝对相信的。”
  “本来我想着明天再问问你的,看到慕容小先生后,就忍不住问你了。你也知道我,我好奇心特别强,要是不问个清楚,我今晚可能都睡不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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