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239章 提出做DNA鉴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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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容熙保养得很好,他和唐晓站在一起,像是兄妹俩,唐爷爷一时间也不敢给慕容熙定位。
  “唐老先生,我复姓慕容,单名熙,是东市慕容家族的人。”
  东市慕容家族的人?
  唐爷爷对于东市慕容家族那是如雷贯耳,他无数次听说过这个家族,知道这个家族很厉害。
  “慕容先生快请坐。”
  唐爷爷边站起来,边请着慕容熙坐下,他不好意思地道:“我刚好在吃饭,慕容先生吃过了吗?”
  “我吃过了,冒昧前来打扰了老先生,真不好意思。”
  慕容熙坐下后,看了看唐爷爷的晚餐,“这是晓晓送来的吧?”
  他看了唐晓两眼。
  眼底有着对唐爷爷的羡慕,能吃到唐晓烧的菜,做的饭。
  他也想尝尝女儿做的饭菜。
  据阿宇的调查结果,唐晓的厨艺挺好的。
  最会熬汤了,唐爷爷面前也有汤水,不用问也知道是唐晓熬的补汤给老爷子补身体的。
  “是晓晓送来的,不过不是晓晓做的,是我孙女婿凌琛做的,他烧的菜特别好吃,我们一家老少三人都被他的厨艺征服。”
  唐爷爷难得地夸赞着凌琛。
  凌琛回到唐晓身边坐下,听到爷爷夸他,他笑道:“我天天给你们做饭吃。”
  现在凌琛都庆幸长辈们对他们的培养和其他大家族的有点不一样,他们除了在学习和生意上要努力,在生活上,自理能力也很强,兄弟姐妹十几个,个个都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
  他隐瞒身份这两个月里,都是他做饭,让他有点生蔬的厨艺找回了熟悉感,虽说很多时候,他是让家里的厨师做好了菜,再由周叔送过来,不过唐晓在家的时候,他是亲自下厨的。
  慕容熙瞟了凌琛两眼,淡冷地道:“整天围着厨房打转的男人,要么是当厨师的,要么就是家庭妇男,没什么用。”
  众人:“……”
  这些话,以前唐爷爷也说过的。
  凌琛知道慕容熙这是看他不顺眼了,才会故意说他没用。
  他有没有用,慕容熙比唐家爷孙都要清楚。
  “慕容叔叔,我姐夫很好,他在凌氏集团上班的,不是无用之人。”
  第一个替凌琛说话的人是唐铮。
  他听到姐姐称呼慕容熙叔叔,他也跟着叫叔叔。
  凌琛笑看着小舅子,不枉他平时那么疼爱小舅子。
  为了让小舅子能进好学校读书,他亲自找五弟帮忙,五弟从事教育事业,一向不喜欢给人开后门,是凌琛亲自找五少,五少肯定要给大哥这个面子,才会帮着小铮办好转学的手续。
  唐铮冲着姐夫挤眉弄眼,他是吃人嘴软。
  慕容熙不说话。
  凌琛看着唐晓,说道:“我会下厨,是因为晓晓说喜欢吃我做的饭菜,她喜欢吃,不管我多忙,多累,能挤出时间来,我都要满足她。我们家不论男女都是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的。”biqubao.com
  唐晓忍不住笑。
  他的话,听着就让人心甜。
  慕容熙见到唐晓在笑,在心里嘀咕着,他闺女这是被凌琛拿下了?
  闺女自小跟着唐爷爷生活,可能没有吃过太多好吃的菜,才会被凌琛轻松地征服她的胃,改天,他要请闺女吃饭,让闺女吃尽山珍海味,就会嫌弃凌琛做的菜不好吃了。
  而且,他也可以去学做菜,再把凌琛比下去!
  慕容熙还没有认回女儿呢,就想着怎么和女婿争风吃醋,把女婿比下去了。
  总之,一句话,慕容熙看凌琛很不顺眼,谁叫凌琛在他找到闺女之前,就把他闺女拐走了呢。
  要是他早两个月找到女儿,唐晓也不用为了给爷爷冲喜,随便拉上凌琛领证,凌琛也是的,眼高于顶的人,不喜欢年轻女性,跟白家大小姐订了娃娃亲二十几年,都没有摸过白大小姐的小手儿。
  居然肯和唐晓闪婚领证。
  慕容熙心疼着女儿承受了太多,等女儿认祖归宗,他要加倍再加倍地疼爱女儿。
  凌琛:……若不是他娶了唐晓,慕容家哪能这么快找到唐晓?
  他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呀。
  等唐爷爷吃饱喝足后,慕容熙才说明来意。
  他对唐爷爷说道:“唐老先生,我二十几年前出了点事,有个孩子流落在外,我和我的家族为了寻找我的孩子和她的母亲,也找了二十几年了。”
  “一直没有音讯,不久前才知道晓晓的存在,我觉得晓晓极有可能就是我的女儿,见过我们俩的人,都知道,晓晓像极了我,说我们是父女俩,我想,没有人会怀疑。”
  唐爷爷在慕容熙说明了来意后,才知道慕容熙竟然五十几岁了,从外表看,是真的看不出来,他以为慕容熙顶多就是三十出头。
  “从凌先生的嘴里,我知道晓晓并不想寻亲,她以为她是被父母抛弃的,但是她不知道她爸爸一直不知道她的存在呀。”
  慕容熙看着唐晓,请求着:“晓晓,我知道你心里怨着你的亲生父母,也不想寻亲,凌少问你数次,你都说等你爷爷出院再说,本来我不想来打扰唐老先生的。”
  “可是见过你后,我就坐不住了,总觉得你就是我的女儿,我想确定一下,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女儿,晓晓,我们能不能做个亲子鉴定?做亲子鉴定,并不会影响到唐老先生的休养。”
  唐晓其实是拿爷爷做挡箭牌,实际上,她是不想寻亲。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被亲生父母抛弃的,觉得父母当初抛弃了她,就代表不要她了,她还去寻什么亲?
  找到亲生父母又如何?
  他们当初扔了她,二十几年后,难道就喜欢她了?
  慕容熙提出请求后,唐晓沉默不语。
  凌琛握住她的手。
  唐爷爷和小铮都看着她。
  “晓晓。”
  唐爷爷温和地开口,“你是被人捡到送到孤儿院的,是被抛弃的不假,但正如慕容先生说的那样,你的亲爸爸可能不知道你的存在,扔你的人不一定就是你的亲生父母,也有可能是你的姥姥姥爷。”
  “晓晓,你就和慕容先生做个亲子鉴定吧,爷爷老眼昏花,但都能看出来,你和慕容先生是很像,像一个模印出来的一样。”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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