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琛,你等爷爷吃完饭了再说。” 唐晓担心爷爷被呛着,嗔了他一句。 凌琛委屈地道:“我只是不想背黑锅,向爷爷解释一下,爷爷不用担心你被我抛弃,是该担心我被你抛弃,从知道我是凌少后,你不止一次要和我离婚。” “爷爷,你可得好好地说说你的宝贝孙女,做人要有始有终的,不能招惹了我,把我拖上了船,还没有到岸呢就把我扔进大海里,我会被淹死的。” 唐晓:“……” 她做梦都想不到,她的偶像,告起状来麻溜得很。 “晓晓,凌琛说的都是真的?” 唐爷爷收到了来自孙女婿告的状了,总要说说自家孙女的,免得孙女婿说他不会教孙女。 唐晓小声地道:“我,我不是觉得我配不上他嘛,爷爷,他可是凌氏集团的当家人,他家是首富凌家,千亿豪门呢,我一年收入也就几十万,跟他差了个天地远。” “爷爷,我从来没有嫌弃过晓晓的,她实在不需要自卑。”凌琛赶紧表明立场,他是真的不嫌弃唐晓的家世。 唐爷爷说着孙女儿:“我们家与他家里是差距很大,但你也不差呀,你年纪轻轻就自己当老板了,仅是这一点就胜过你很多的同龄人。” “晓晓,自信一点!不是说要为了配上他,而是咱们活着就要给足自己自信,相信自己。” 唐晓默了默后,说道:“爷爷,我知道了。” 她悄悄地掐了凌琛的大腿一把。 凌琛吃痛,捉住她的手拉起来,又向唐爷爷告状:“爷爷,晓晓掐我,怪我向你告状呢,在家里也是她欺负我的多,所以,爷爷,你老就放一百个心吧,只有你孙女不要我的份儿,没有我不要她的。” “爷爷是个明事理的老人家,我也相信爷爷一定会替我作主的,不会让晓晓抛夫弃子的。” 抛夫弃子都出来了! 唐晓被这个男人说得脸都红了。 唐爷爷则以为两个人已经发生了关系,成了真正的夫妻。 他老人家的想法一下子就变了,立场也是立即站到了凌琛那边,说着唐晓:“晓晓,凌琛说得对,做人要有始有终,当初是你拉着他领证的,现在就不能随随便便地抛弃,总要负责任的。” 唐晓:“……” “好好好,我有始有终,我一定会有始有终的,爷爷,你快吃饭,饭菜就要凉了。” 唐晓已经被凌琛挖的坑埋住,跳不出来,只得顺着爷爷的话。 在爷爷重新开始喝汤吃饭后,唐晓偷偷地瞪了凌琛两眼。 凌琛又要张嘴告状,被唐晓一把捂住了他的嘴。 他趁机亲了亲她的手掌心,惊得唐晓马上放开捂住他嘴巴的手。 凌琛附到她的耳边,小声说道:“以后你对我不好,我就向爷爷告状。” 唐晓:“……” 他能向爷爷告状,她却不能向他的长辈告他的状,在墨园两天,她看得清清楚楚的,凌家的长辈都很宠着凌琛的,可能除了给他和白盼盼订娃娃亲是委屈了凌琛之外,就没有委屈过他的。 同辈的堂弟妹们又敬重他这个长兄,连带地对她这个长嫂也是极好的。 不管是在墨园还是在凌氏集团,凌琛几乎是一言堂,这种情况下,唐晓没有傻到回婆家告他的状。 “咚咚。” 敲门声响起。 “我去开门。” 凌琛走过去开门,看到站在门口的人是慕容熙。 他先是怔了怔,随即俊脸上扬起了笑容,含笑问好:“小先生,你怎么来了?快,请进。” 慕容熙却觉得凌琛的笑容碍眼得很。 他很清楚凌琛对他这般尊敬的真正原因。 想到唐晓若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他找回女儿的同时还赠送一个女婿,慕容熙就心塞塞的。 虽说女儿不是在他身边养大的,也是他家里的白菜呀,还是刚找到的白菜,他都还没有好好地呵护一下自家的白菜,就被凌琛这头猪拱走了,慕容熙看凌琛能顺眼才怪呢。 现在唐晓还不想寻亲,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慕容熙先忍着这头叫女婿的猪。 等确定唐晓就是他流落在外面的亲生女儿了,他想把叫女婿的猪赶得远远的,他的女儿,年轻着呢,不着急嫁人。 这两天时间,慕容熙叔侄俩已经把凌琛和唐晓的婚姻扒了个遍。 知道两个人领证的真正原因。 虽说看两个人的相处,可以看出来两个人是处出了一点感情,慕容熙还是替自己的女儿委屈,觉得女儿吃了大亏,没有享受得到恋爱的甜美过程,直接就被凌琛拐进民政局成了夫妻。 凌琛:……明明是唐晓把他拉进民政局领证的,怎么成了他的错? “请进请进,你挡在这门口,请我怎么进?”慕容熙已经开始挑着凌琛的刺儿。 凌琛连忙错开身子,笑着:“小先生请进。” 慕容熙嗯了一声,高抬着头,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走进了病房。 一进病房,慕容熙马上就换了一副表情,他不再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而是换上了温和谦恭,跟在他后面的保镖,提着果篮以及好多补品进来。 “唐老先生。” 慕容熙走过来,在唐爷爷对面停下,恭恭敬敬地向唐爷爷问好。 “慕容叔叔,你怎么来了。” 唐晓看到慕容熙,很是意外,人也跟着站起来,向慕容熙问好。 慕容熙说道:“我不知道唐老先生在这里住院还好,知道了,总要来看看唐老先生的。” 一旁的唐铮看清楚慕容熙的样子时,他端着的饭碗一下子就掉落在地上,还好,他已经吃完了饭。 碗也是不绣钢的碗,没有摔坏。 唐爷爷听到陌生的声音,他抬头,眯着眼看慕容熙。 他老人家的视力恢复了些,近距离看人,能看出人样来,他眯着眼看了慕容熙好一会儿,才看出慕容熙和晓晓很像。 “你是?” 唐爷爷心里惊骇,这个男人和晓晓好像,应该说,晓晓很像这个男人,对方年纪应该比晓晓大一点。 会是晓晓的兄长吗? 上次凌琛和他提及过这件事,这是寻亲的人找上门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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