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214章 就是狗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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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长辈们都误会了,唐晓也不好明着解释,听到老太太问她,她看了凌琛一眼后,答道:“睡前,我和凌琛都喝了很多酒,倒头就睡,睡得挺沉的,一不小心就睡到现在才起来。”
  她这样等于是解释了,她和凌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大家不要用暧昧的眼神看着他们。
  她睡到现在才起来,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不是和凌琛滚床单。
  老太太也看了凌琛一眼,见凌琛俊脸绷住了,老太太便知道唐晓说的实话,还以为小俩口因为是新婚期间,贪欢呢,原来是他们想多了呀。
  “怎么喝那么多酒的。”
  老太太关心地问了句。
  依旧是唐晓回答,她说道:“我看到凌琛的房间里有个小吧台,酒柜上又放着很多好酒,忍不住开了一瓶尝了尝,越尝越觉得好喝,一不小心就喝多了。”
  凌太太笑道:“阿琛酒柜里的酒都是他珍藏的好酒,一般人都喝不到他的好酒。晓晓,你有口福了。”
  唐晓也笑,偷瞄了凌琛一眼,原来这家伙那么小气的呀,酒柜上那么多的好酒,却舍不得给别人喝。
  凌琛黑眸闪烁,她知道她昨晚喝掉的那瓶酒是他花了多少钱买下来收藏的好酒吗?
  “奶奶,我和晓晓还没有吃早餐,饿了,先去吃早餐。”biqubao.com
  凌琛很自然地揽住了唐晓的腰肢,对老太太说了句后,就带着唐晓进了餐厅。
  避开了长辈们,唐晓松口气。
  她说凌琛:“刚才奶奶他们误会了咱们,你也不解释解释。”
  “有什么好解释的,就算被误会了也很正常,别忘了我们是夫妻,合法的,领了结婚证的。不过,你要是不解释一下,估计厨房里会给咱们准备十全大补汤了。”
  唐晓:“……你喝过十全大补汤吗?是不是真的很补?”
  “我没喝过,我不需要喝那种补汤,要是喝了,估计会流鼻血吧。”
  唐晓笑。
  凌琛伸手就捏她的脸,她拍开他的手,嗔怪他又捏她的脸。
  “你笑得很可爱,我忍不住就捏了你的脸。”
  唐晓:“……”
  佣人从厨房里端出来了留给夫妻俩的早餐。
  夫妻俩面前都各有一盅汤,看食材,两个人的汤还不一样的。
  “这是老夫人吩咐我们给大少爷和大少奶奶炖的补汤,刚炖好的,大少爷和大少奶奶要喝完这盅汤哦。”
  夫妻俩:“……”
  唐晓看了看自己的那盅汤,是乌鸡汤,乌鸡滋阴补血的,她偶尔也会自己炖乌鸡汤喝。
  现在喝一盅乌鸡汤,不成问题。
  她胃口好,能吃能喝,不会浪费早餐,在婆家丢脸的。
  于是,唐晓吃得津津有味的。
  凌琛那盅补汤,他却不喝。
  唐晓吃饱喝足后,问他:“你怎么不喝汤?”
  “我要是喝了这盅汤,你明天别想下床。”
  唐晓:“……”
  她小声说道:“是不是你不行,所以奶奶特意让人给你炖了这样的汤,给你补补身子?”
  “你说什么?”
  凌琛俊脸一沉,黑眸一瞪,眼神闪烁着危险的气息。
  “说你好帅,好帅,是我见过最帅的男人。”
  被他这样一瞪,唐晓秒怂,放下了碗筷,她起身,对他说道:“我吃得太撑了,出去走动走动,消消食。”
  “有需要我配合演戏的活儿再电话通知我进来哈。”
  这句话,唐晓说得很小声。
  凌琛脸色难看,瞪着她,她满不在乎地溜了,还真的溜出了主屋去。
  唐晓走出华丽的主屋,站在院子里,犹豫了片刻后,才走出去。
  墨园很大,她还认不得路,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便沿着门前的那条水泥路往前走,边走边欣赏着路两旁的风景。
  她想着,自己不熟悉墨园,那她就只走主干大道,不走那些综横交错的小路了,免得迷路。
  走着走着,唐晓还是走偏了,墨园是仿江南园林而建,处处是景,每走一步,看到的风景都让人流连忘返。
  等到唐晓走累了,看到不远处有一处水榭,她朝那水榭走去,步入水榭后,才发现这是建在荷花池中间的水榭。
  荷花六月盛放,现在是四月底,马上就要进入五月了,碧绿的荷叶边上,偶尔可见才露尖尖角的荷花。
  唐晓在石桌子前坐下来。
  江城的四月底已经感觉到热气了。
  特别是现在临近正午,太阳大得很,走在外面很快就会觉得热死人,不过水榭里很凉爽。
  唐晓掏出手机,拍了个视频发给程素。
  程素收到她发的视频后,发来语音信息,问她:“晓晓,你不是跟凌先生回去见家长吗?我看着你拍的视频,像是在某景区的?”
  唐晓打电话过去,在程素接听电话后,唐晓说道:“素素,你猜这是哪里?”
  “我看着像是景区,但我看不出来是哪里的景区,你婆家附近的景区吗?风景很美呀。需要门票的吗?改天有空了,我也去那里玩玩。”
  “墨园,凌琛的老宅子。”
  程素哦了一声,待她消化了好友话里的意思后,她叫道:“这是凌先生的家?墨园,我怎么听着好耳熟,好像听谁说过,对了,是楚晓东,他昨晚过来跟我说你会不会为了凌少,跑去墨园。”
  “他说墨园是首富凌家的老宅子,凌先生……晓晓,凌先生与首富凌家是什么关系?”
  唐晓苦笑地道:“当初楚先生跟你说的事,成真了,我们都被凌琛骗了去,他根本不是无业游民,他是首富家的大少爷,也是我的偶像凌少。”
  程素:“……这,这太狗血了吧?你就是在民政局随便拉个男人领证,都能拉到首富家的大少爷。是了,凌少发了声明,解除他和白家大小姐的婚约时,我就记得他被未婚妻抛弃的日子和你与他领证是同一天。”
  “就是这么狗血,我到现在都还有一种像是做梦的感觉,做梦都不敢这样梦呀。”
  唐晓苦笑地道:“昨天他开着豪车去我厂里接我的时候,我还以为他租的豪车呢,不曾想,那是他常用的车子,我居然还送他一辆摩托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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