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213章 演好大少奶奶这个角色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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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晓听了他的话,沉默了一下后,说道:“凌琛,我们,可能会分手的。”
  凌琛看着她。
  她与他对视了一下,就心虚地低下头去,小声地说道:“我知道当初是我的主意,是我唆使劝说你与我领证的,我当时一心想嫁人,给我爷爷冲喜,让我爷爷放心。”
  “可以说是我利用了你,你要多少赔偿,只要是我能力范围内,我都会支付给你的。”
  凌琛走到她的跟前,擒住她的下巴,挑起来,逼着她与他对视。
  他身子向她倾过来,俊脸逼近到她的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唐晓,我说了,回市区再说咱们的事,这两天,你在我家里,是我凌琛的老婆,是我凌家的大少奶奶,你老老实实地扮演好你大少奶奶的角色。”
  “若是我高兴了,说不定不用你赔偿我的青春损失费,我都会还你自由呢。”
  “……好吧,这两天不提这件事。”
  爷爷让她冷静一段时间,好好地想一想,是否就这样终止她和凌琛的婚姻。
  其实两个人领证结婚的时间并不长,不过是夫妻俩处出了一点感情,就给她一种错觉,觉得他们已经成了老夫老妻一样。
  “去洗脸刷牙,我在楼下等着你一起吃早餐。”
  他不提吃的,唐晓还不觉得饿,他一提,她就觉得饿,待她发现已经是上午九点多了,她立即火急火燎地跑进了浴室。
  数分钟后。
  唐晓从浴室里出来,看到凌琛不在房里了,她嘀咕了几句,就赶紧拿起手机去开门。
  输入了密码,开了房门,刚走出房间,就看到她家男人双手环胸,靠在墙壁上。
  “不是说在楼下等我吗?”
  “你第一次回婆家,我怕你自己下楼会觉得不好意思,毕竟现在都快十点了,长辈们都在大厅里话家常。”
  唐晓感激,这个男人是很会体贴人的。
  凌琛朝她伸出手,唐晓略一犹豫,还是把手递了过去,他握着她的手,带着她走。
  “我以为豪门里的太太们都是睡到中午才起来的。”
  她的婆家人却早起。
  想到自己是以新媳妇的身份走进这个家的,唐晓后知后觉地问着凌琛:“凌琛,你家里人该不会是早早起来,等着喝新媳妇茶吧?还是等着我这个新媳妇给他们准备早餐?”
  凌琛答道:“咱们以后办婚礼的时候,会有敬茶这个程序,放心吧,你跑不了的。”
  “墨园里工人很多,粗略算一下大概有几百人,近千了吧,因为山脚下的那些花田以及那几个果山是需要很多人打理的,在园里工作的工人也分工明细,仅是厨师就有几十人,不过是分散在各房里。”
  “我爸是大房,我奶奶又住在我们这边,墨园是以中心主屋为中心的,这边的厨师就多一点,反正,你想吃什么,只要吩咐一声,都能满足你。”
  “放着那么多花钱请来的厨师不用,让你这个大少奶奶下厨做早餐,那不是白白给了厨师工资吗?”
  唐晓表面很淡定,心里吓了一跳,墨园的工人人数比她厂里的工人人数还要多两倍。
  首富家里就是不一样呀。
  那么多人,规矩肯定也很严。
  她却是个自由惯的人,连江铭的父母挑剔她,她都不能接受,更不要说凌家这样的顶尖豪门,规矩多如牛毛。
  回市里后,还是趁早断干净吧。
  豪门大少奶奶的生活,她肯定适应不了的。
  她还听说豪门里的少奶奶是不能抛头露面的,就算能露面,也是陪着丈夫出席一些活动,在那些活动上也不能随心所欲,做什么都要替夫家考虑,不能拖夫家的后腿。
  她却是自力更生的人,爷爷常说的,谁有钱都不如自己有钱,特别她是女人,不管婚前还是婚后,叫她都要保持着经济独立。
  经济是决定一个人在家里的地位的。
  唐晓的担心,她并没有告诉凌琛。
  凌琛要求她这两天在墨园里好好地扮演着凌家的大少奶奶,不要提分手离婚的事。
  “我们家长辈都很讲究养生的,现在你对他们还不了解,了解后你就知道,他们的作息时间比我们年轻人规律多了。晚上,他们一般都是十点前就休息了,早上六点半起来晨跑或者练练太极拳,早上七点半到八点用早餐。”
  唐晓不好意思地笑笑,“那是我想多了,吓死我了,我以为大家都等着我起来做早餐给他们吃呢。”
  第一次回婆家,隔天,她睡到快十点才起床,唐晓都觉得脸红,很不好意思。
  转念一想,她不能表现得太好,就要让婆家人觉得她是个懒猪,喜欢睡懒觉,不喜欢她。
  最好在她离开墨园时,婆婆能对她说“唐晓,我不喜欢你这个儿媳妇,我给你几百万作为补偿,你跟我家阿琛离婚,以后不要再纠缠着我儿子,有多远就离多远。”
  这样想着,唐晓就不觉得不好意思了。
  她大大方方地和凌琛手牵着手下楼。
  老太太和几位儿媳妇都坐在沙发上,不知道她们在聊着什么话题,时不时听到她们细微的笑声。
  这些都是贵妇人,笑起来也保持着她们的高贵端庄,不会像她那样,一开心就开怀大笑。
  看到小夫妻俩手牵着手下楼,婆媳几人看小俩口的眼神都带着点,嗯,是暧昧。
  唐晓敢说自己没有看错。
  凌琛拉着她走到老太太的跟前问好时,她感受得真真切切的,这几位长辈看她和凌琛的眼神,是真的带着暧昧。biqubao.com
  她们以为她和凌琛昨晚滚了床单吧?
  睡到现在才起床,想象得到昨晚奋战得多么激烈……
  唐晓脸上热热的,不用照镜子,也知道她的脸染上了红云。
  凌琛体贴是体贴,却让他们被长辈误会了。
  “晓晓,昨晚睡得还好吗?”
  老太太慈爱地问着唐晓。
  她看了凌琛两眼,见孙子神情气爽,心情愉悦,以为小夫妻俩昨晚是真的颠鸾倒凤了,老太太对唐晓的喜欢又深一层。
  上次去唐晓的租房住了几天,老太太清楚得很,小夫妻俩当时还是有名无实的。
  凌琛决定带着唐晓回墨园见家长,说明他是真的把唐晓当成妻子来看待。
  在老太太的眼里,这个长孙是霸道的,也是行动派,一旦对唐晓动了心,就会迅速地索取丈夫的福利,不是个肯守空房的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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