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145章 老婆主动献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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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琛:“……你拿钱给你干女儿当见面礼?”
  这么俗气!
  唐晓说道:“肖凤现在最缺就是钱,我给她钱,才能帮到她,她的事……唉,等我回来再和你细说。”
  说完,她拿着钱就跑。
  凌琛:“……又多管闲事了吧。”
  这丫头过于热心肠了。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呀,她却恨不得所有不平事,都要管一管。
  谁知道,唐晓又像风似的刮回来,站在凌琛面前,气喘吁吁的。
  凌琛看着她。
  她也看着凌琛。
  凌琛正想开口时,她忽然一头扎入他的怀里,两手紧紧地搂抱着凌琛的身体。
  老婆投怀送怀,是受了还是推开她?
  凌琛选择了前者,他悄悄地环搂上唐晓的腰肢。
  不到一分钟,唐晓却离开了他的怀抱,在他不解地低头看她时,她又做出了一个让凌琛心跳加快的举动。
  只见她双手抬起,一圈一搂,搂住凌琛的脖子,然后,她亲上他的唇。
  老婆主动献吻,怎么着也要赏脸,热情地回应呀。
  凌琛尝过一次她的甜美,怀念得很,碍于他的大少爷自尊心,他就算很想再尝一次,都拉不下头,没想到她主动献吻。
  鉴于她的投怀送抱时间太短,一分钟都没有。
  这一次,凌琛反应特别快,不给唐晓抽身离去的机会,勒紧她的腰肢,使劲地把她压入他的怀里,然后抵死地与她缠吻。
  深深的一吻,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
  凌琛心满意足地移开了唇。
  唐晓靠在他怀里直喘气。
  他的吻技是越来越好。
  她体会到了小说里对热吻形容的那种感觉了。
  “受什么刺激了?”
  凌琛修长的手指落在她的唇上,眼底有着他都不知道的柔情,他手指轻柔地摸着她的唇。
  不受刺激,她不会主动,更不会这般热情的。
  “凌先生。”
  唐晓两手抓住他的衣衫,仰头与他对视着,她庆幸地道:“从肖凤的婚姻及境况来看,我觉得我好幸运,凌先生对我很好,有时候你发脾气,你是自己离家出走也不会把我赶出家门。”
  “我忽然就想,就想和凌先生好好地过日子,做一辈子的夫妻。”
  凌琛笑了笑,说道:“你对我还不够了解,话先别说得太满,万一以后你发觉我是个大骗子,后悔都来不及。”
  “……”
  唐晓小心地问他:“你是大骗子吗?骗了我什么?”
  “我是说假如的话。”
  唐晓神情一松,说道:“假如的话不用说,我相信你是个好人。你继续收拾,我去找肖凤,她还在楼梯上等着我。”
  说完,唐晓推开了凌琛,转身又跑了。
  凌琛无奈又宠溺地看着她风风火火地跑开的背影。
  想到她心善,爱多管闲事,他叹口气。
  自言自语着:“希望你不要闯出祸事来。”
  顿了顿,他又说:“就算你闯了祸,有我,我也会帮你收拾残局的,想干嘛就干嘛吧,只要你问心无愧就行。”
  他,是她的依靠。
  天塌下来,他都能帮她撑着。
  唐晓下楼去,容肖凤还在原处等着她。
  路过四楼容肖凤的租房时,唐晓看到租房门依旧紧闭着,程浪竟然没有出来去追容肖凤,真是狠心呀。
  女儿都还没有满月,他就任由老婆带着女儿离开,更何况老婆身上没有钱。
  唐晓真想揣开租房的门进去把姓程的揍一顿。
  她忍住了。
  不停地告诉自己不要跟渣男动手,不值得。
  主要是,她没有资格和立场替容肖凤讨公道。
  除了同情老同学,她能帮的就是以后给老同学安排一份工作,允许老同学带着孩子上班,她也能帮忙照顾一下宝宝了。
  婚姻真的是一场赌博。
  希望她在这一场豪赌里能赌赢吧。
  目前来看,唐晓觉得自己闪婚来的老公都比程浪好了两倍都不止。
  “肖凤。”
  唐晓走到肖凤面前,然后掏出一只大红包,就往宝宝身上放去,嘴上说道:“我没有准备好礼物,就给个红包我干女儿当见面礼吧。”
  “晓晓,不用了。”
  容肖凤拿起红包还给唐晓。
  “这是给我干闺女的,又不是给你的,你没有权利帮我干闺女处理红包。”唐晓硬是把红包塞回宝宝身上。
  “闺女,这是干妈给你的见面礼,你收下了哈。”
  “晓晓……”
  唐晓阻止老同学再说下去。
  “肖凤,什么都不用再说,为了宝宝,加油!”
  容肖凤感激地道:“晓晓,谢谢你,你还是像以前一样,热心助人,你是个好人,会有好报的。”
  “我不求什么好报,我只求问心无愧,我们同学一场,看着你现在这样子,如果我无动于衷,我肯定会良心不安的。其实,我也尝过情伤,你知道我和江铭也恋了多年的……”
  “不提他了,他现在对我来说就是个陌生人,我已经有丈夫,我丈夫挺好的,对于我目前的生活我也很满意。”
  凌琛也有缺点。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谁没缺点?
  她也缺点一大堆呢。
  “走,我带你去我给工人准备的宿舍里,我给你安排单间的宿舍,你放心地住下,不用有心理负担,那是你以后在我厂里上班该享受到的福利。”
  唐晓帮肖凤拉着行李箱,两个人一起下楼。
  “我让文员先帮你办好入职手续,你就当作是休产假吧。”
  她担心容肖凤觉得欠她人情了,这样安排,容肖凤压力才会轻一点。
  容肖凤又是一阵的感激。
  在唐晓跑回五楼拿钱的时候,容肖凤是给母亲打了电话,提出想回娘家接着坐月子,然后在娘家住上两三个月,她就出来找工作。
  母亲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她。
  说出嫁女不能回娘家坐月子,会影响她兄弟的运气,什么什么的,反正就是不许她回娘家住。
  女人嫁了人,在娘家成了客人,在婆家成了外人,两边都不好的话,就真的没有家了。
  那是她的娘家人,是她的亲生父母。
  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都不肯收留她。
  唐晓不过是她的同学,在学校里她和唐晓还不是关系最好的同学,唐晓都帮了她这么多。
  容肖凤告诉自己,入职唐晓的工厂后,她一定会努力工作回报唐晓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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