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144章 认个闺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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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凤。”
  唐晓看了程浪一眼,就赶紧追赶着容肖凤。
  刚才她说话时,容肖凤拉她一把,她就猜到上次她看不过眼,替老同学出头遭到了程家的记恨。
  别人的家事,她一个外人是不该多管闲事。
  可让她看着老同学被婆婆家暴,她又做不到。
  程浪气恨地嚷嚷着:“你走就走,以为你娘家人肯收留你,你父母对你有几分疼爱,你心里没点数?”
  他还真的回屋里去,砰地一声关上了租房的门。
  容肖凤没有回头。
  但听到丈夫重重地关上了租房的门,她委屈的泪忍不住往下滑。
  “肖凤。”
  唐晓在楼梯转角处拉住了她。
  “肖凤,到底怎么回事?”
  容肖凤一扭身就靠在唐晓的身上哭。
  唐晓伸手揽着她,轻拍着她的后背,“要是哭能让你好受点,你哭吧。”
  容肖凤哭了好一会儿,才渐渐地止住了哭声。
  被她抱着的女儿很乖巧,睡得香甜。
  唐晓小心翼翼地从她怀里抱过了小娃儿。
  一段时间没有看到,小娃儿变化挺大的,长大了一点儿,抱在手里都有了点重量,不像之前那样抱着轻飘飘的。
  “一段时间没看到,你女儿似乎长大了一点。”
  “月子里头,宝宝是长得挺快的,估计长了两三斤吧,她倒是能吃能睡,只有拉了屎尿才会哭。”
  容肖凤自己擦了一把泪。
  “你们夫妻俩吵架了?”
  唐晓关心地问道,“是不是因为我上次多管闲事带来的后遗症?”
  容肖凤说道:“晓晓,这与你无关,就算没有你帮我一回,他们也是这样对我的,总之,他们就是嫌弃我生了个女儿,不想让我好过。”
  “欺负我娘家父母不够重视我,欺负我现在没有收入,一分一厘都需要伸手向程浪要。那些亲戚来探望时,给我的一点钱,是让我买点营养吃的。”
  “上次我婆婆向我索要,我不给她,后来还是让程浪拿走了,我现在全身上下只有一百多块钱。”
  容肖凤说着说着又红了眼。
  “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的,跟程浪认识那么多年,恋爱时也甜甜蜜蜜的,结婚后也算过得去,我婆婆和三个大姑娘是嘴多,老挑我的刺儿。”
  “但程浪还是站在我这一边,护着我的,我想着自己的男人是好的,还能过下去。谁想到他变得这么快,已经向他的母亲和姐姐靠拢了。”
  “生个女儿是我的错吗?生儿生女又不是我能决定的。”
  容肖凤委屈至极。
  唐晓看老同学的脸色青青的,明显就是月子里没有吃好。
  虽说以前和容肖凤交情不深,好歹是老同学,看着容肖凤这样子,唐晓是又心疼又气愤又无可奈何。
  她不是容肖凤的家人,不好替容肖凤出头。
  “这么可爱的宝宝,他们还嫌弃,要是我老公家里,肯定把女儿当成宝贝的,我老公说他家里长辈就喜欢女娃儿,他这一辈兄弟姐妹十几个人,只有三个堂妹,那些都是堂弟。”
  阳盛阴衰的一个家族。
  唐晓就很喜欢容肖凤这个女儿。
  她看着老同学,关切地问道:“现在你打算怎么办?真的就这样走了?回你娘家去,你父母弟弟会不会有意见?”
  唐晓是知道容肖凤在家里不受重视的。
  容肖凤红着眼不说话。
  她比谁都清楚,娘家并不是她的退路,不是她的避风巷。
  现在跟程浪闹成这样,一冲动地拖着行李出来,前路迷茫呀。
  “还是先回我妈家里看看吧,等到他们也把我赶出来再作打算。”
  容肖凤说着又掉泪了。
  她有父母兄姐,但还不如唐晓这个被唐爷爷领养的过得幸福。
  唐爷爷对唐晓有多好,他们这些当同学的都知道的。
  “肖凤,你先打电话给你父母,问问他们的意思,若是他们不欢迎你回去,你就不用白跑一趟,毕音你身体还没有康复,宝宝也小,经不起来回折腾。”
  “需要我帮忙的话,你跟我说一声,我帮你安排住处,等你宝宝满三个月后,你身体也康复了,我给你安排工作,包你吃和住。”
  “允许你带着宝宝上班,我安排你最安全的工作,不会影响到宝宝健康的。”
  说到这里,唐晓又说了句:“我在第一工业城开了一间厂的,大小都是个老板,这件事我还是能帮到你的。”
  闻言,容肖凤感激不尽。
  她说道:“晓晓,太谢谢你了,我现在都可以去上班的,你厂里要人的话,我随时都可以去上班,我现在迫切地需要钱,嫁了人,没有收入,太惨了。”
  像她这样,真的是想回娘家,连车费都不够。
  “现在肯定不行,你先好好坐完月子,女人坐月子没有休息好,落下月子病,不好治的。”
  唐晓不允许老同学在月子里头就去上班。
  “我也快出月子的了。”
  “快出月子都还没有出呢,听我的,好好地养身体,宝宝还要靠你养呢。宝宝叫什么名字?我太喜欢她了,我给她当干妈吧。”
  唐晓是真的喜欢老同学这个女儿。
  宝宝像容肖凤,容肖凤长相清秀,宝宝自然不丑。
  容肖凤不好意思地说道:“名字还没有取好,她的出生证都还没有拿回来,去拿出生证就要有名字,他工作忙,没时间想名字,我想了好几个,他又觉得不好听。”
  “我现在都是叫着她宝宝。”
  “那小名就叫她宝宝吧,大名你再慢慢地想。”
  唐晓摸了摸自己的裤兜,发现自己没有带着现金,她便对容肖凤说道:“肖凤,你在这里等等我,我给我干女儿拿点东西去。”
  说着,她扭身跑上楼去。
  “晓晓,晓晓,不用的……”
  容肖凤叫着她,但她不管不顾地跑上楼去了。
  凌琛正在和慕南通电话,唐晓忽然回来,吓得他赶紧挂了电话,装着在收拾的样子,等到唐晓像风一般刮进房间,又像风一样刮出来。
  他问:“怎么了?风风火火的,拿什么?”
  “拿点钱,我认了个干女儿,就是我老同学的女儿,宝宝好可爱,我喜欢,认了干女儿,总要给我干女儿准备点见面礼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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