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妮身材娇小玲珑,要比弟媳妇儿小上一圈,看她一脸文静秀气,怎么也不像会打人的样子。 警察都是内行人,要一脚踢中下巴,需要很高的技巧和力量,他们都不相信,元妮能做出如此高难度的动作。 “别胡咧咧了,抢孩子还想诬陷别人?跟我们走一趟。” 丁校长弟弟着急了,从来只有他给别人泼脏水的份儿,他还没被别人泼过脏水, “我知道了,你们肯定跟我嫂子是一伙的,你们向着她对不对?你们收了她什么好处?睁着眼说瞎话?” 原本警察还想着这是家事,能和解就和解,没想到丁校长弟弟如此不知好歹,他们也不客气了,干脆拿出铐子,“少废话,不要妨碍我们执法。” 铐上一个,剩下的就都老实了,蔫头耷脑的跟着警察走,眼瞅着要走远了,丁校长弟弟又回头, “嫂子你咋还愣着?赶紧跟警察同志说一声,把我们放了呀?要不然我哥跟你没完。” 得了,就冲他这句话,元妮就明白,丁老太太为什么会跟丁校长离婚了。 有这么一个不着调的弟弟,谁能跟丁校长过到一块? 等人都走了,丁老太太这才勉强笑道,“让你们见笑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咱先进屋说话吧,小兵还病着,这又冻半天了。”四舅母体贴的说道。 “我没事。”丁小兵说着,从裤腰带上拽起钥匙开门,为了阻止丁校长弟弟一家进屋,他把堂屋门给锁上了。 大家一起进了屋。 屋里边并不如何热乎,炉膛里的火已经快熄灭了,四舅舅利索的加了几块煤,又把炉火吹旺,这才拎过大铁皮水壶坐在炉膛上。 “学兵就是利索,怪不得你家日子走在了人前头,你们两口子都能干。”丁老太太恢复过来了,张口就表扬。 “丁主任,咱都是自己人,要是需要我们帮忙,你只管吱声,千万别客气。”四舅母知道丁老太太好面子,赶紧表明立场。 “唉,这都是家丑……家丑啊,我好强了一辈子,实在不愿意说这些个。”丁老太太叹气。 丁小兵孝顺又懂事,急忙给奶奶倒了杯热水,“奶还有我呢,我爷不开窍,我不会跟外人走的。” 见孩子拎着大铁皮壶,还要给自己倒开水,四舅母急忙把开水壶接了过来,“小兵啊,你还病着呢,赶紧去床上躺着,听我们说话就行。” 丁小兵还要摇头,已经被元妮拽着进屋,脱鞋上床,“我给你起个罐头吃。” 退烧针只能管半天,这会儿丁小兵的额头晕晕乎乎,又有点烧,元妮儿打开一个橘子罐头,连小铁勺一起送到他嘴边,“吃吧。” 橘子罐头是治疗感冒发烧的百宝良药,只在感冒早期有用,后期发过烧以后,整个嘴都尝不出味儿,那时就失效了。 丁小兵难以拒绝橘子罐头的诱惑,拿着小勺一口接一口的吃了起来。 丁老太太看着一大堆东西,叹了口气,“又让你们费心。” 四舅母正打算陪老太太聊聊,开解一下,就听到有人呼哧带喘跑进了院里,“我弟又来了?你们没事儿吧?” 原来是丁校长来了。 冤有头债有主,丁老太太如此难堪,丁小兵还差点被人抢走,都是因为丁校长,所以祖孙俩一看见丁校长,那眼神儿都不对了。 见人家要说家事,四舅舅夫妻和元妮也就告辞离开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别人的事外人也难掺和。 回到家里之后,一说起丁老太太家发生的事,姥姥和姥爷都十分震惊,“丁主任瞅着挺精明的,咋摊上这么一家人?丁校长也是糊涂,为啥不管着他弟弟?” “谁知道呢?不好说,反正以后看见就帮一把。” “算了算了,不提外人的事了,明天老大家的还要去找工作,洗洗早点睡吧。” 这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清早,大舅舅一家就起来了,院里的自来水管冻住了,八一点了根干柴,烧了半天,这才把水管通开。 “这缸里有水,先舀点儿擦把脸,要不然来不及了。”大舅舅催促道。 早饭吃的是面条,寓意是顺顺溜溜的,毕竟招工是大事。 “爸,妈,不用太焦心,反正只是个临时工。”大舅舅笑呵呵的说道。 就算大舅母和八一招不上工,家里还有他一个正式工顶着呢。 “你懂什么?临时工也好着呢,管吃喝还有福利,不比呆家里糊纸盒强?”姥姥训斥他。 大舅舅最孝顺,尽管头发都白了,娘训他的时候,还是老老实实点头。 又叮嘱了几句,大舅舅一家就出门了。 夜里又下了雪,路上深一脚浅一脚,走起来十分费劲儿。 三人都穿了新做的棉鞋,倒是不觉得冷,就是时不时有雪灌进去,得停下来掏摸几下。 “怪不得城里人都穿皮靴子,高腰的靴子就是好,雪灌不进去。”大舅母羡慕的说道。 一双高腰羊皮靴最少得二十多块,对于大舅舅这样的家庭来说,还是太奢侈了。 但大舅舅笑呵呵的说道,“八一,等招完工回来,咱去趟百货大楼,给你妈也买一双羊皮靴子。” 八一自然是点头。 大舅母就是随口一说,真要掏钱,她哪里舍得? 作为家里的长媳,她上要孝顺父母公婆,下要拉扯弟妹,从来都顾不上自己。 但大舅舅已经下了决心,“以后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的,该花就得花。” 大舅母又感动了,“学工……” 等一家三口来到了家具厂,门口已经站了不少招工的人,陈大勇和小霞也在其中,看见他们就热情的打招呼。 小霞热络地跟大舅母寒暄,“大勇想做钉鞋的买卖,待会儿我们就要去置办家伙事。” “这个活计好,虽说辛苦点,但是稳赚不赔啊。”大舅母为人宽和,只捡好听的说。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们家的情况已经这样了,可赔不起。 对了,嫂子,你能帮我个小忙吗?你放心,我不问你借钱,只需要你签个名。”小霞神叨叨的摸出一张纸来。 大舅母皱眉,她虽不是睁眼瞎,但识字不多,这张纸上抬头就是一行大字,但她只认识个人两个字,“这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要我签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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