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成品一根接着一根的掉落,一股玉米面特有的清香弥漫开来,被热气一烘,闻着还挺香。 “可以吃吗?”猫蛋流口水了。 “让你爸先尝尝。”姥姥疼儿子,但是更疼孙子,万一有机油味呢? 四舅舅掰了一小块扔嘴里,嚼吧嚼吧,“挺香甜的,好像没啥味儿。” “到底有没有味儿啊?”四舅母尝了一块,她是女人,嘴更灵一点,当即就点评说还带点味儿。 “膨化机是烧柴油的,有可能是你闻着了,所以觉得有味儿。”元妮分析道。 大家想一想,竟然觉得很有道理。 这个时候,已经接了一盆玉米拐棍了。 姥姥想了想,就指挥猫蛋和狗蛋,“拿上手电,给你小兵哥哥送几根过去,问问他啥味儿?” “给王大爷家也拿几根。” 之前一直在王大爷家看电视,人家没嫌弃过陈家人是从乡下来的,一直好声好气招待着,还提供热水。 除了这两个人,四舅舅又说了几个人,都是巷子里关系好的人家,反正玉米拐棍不值钱,就让大家评价一下口味,也算是打软广告了。 这下子不光是猫蛋狗蛋,连小雯小雨都出动了,几个孩子一起跑,不大会儿功夫就把东西送完了。 “丁小兵说挺好吃的,他只品出了甜味和玉米味儿,没尝出有机油。” 其他几户人家带回的反响也挺好。 “那就是咱们离得太近,被柴油味熏的,这东西应该是没问题,可以大量做。”四舅舅很高兴,又多了一条发财的路子。 “这个怎么定价?” “以前在供销社有人卖,大概是三分钱,这地方啥都贵,咱就定个五分吧。” 元妮想了想,加上了一条,“两毛钱五根。” 众人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薄利多销啊。 “这东西放在小人书店里卖,怎么算成本,怎么给老四分成?”在商言商,姥爷也能说出专业术语了。 四舅舅急忙摇头,“分啥成啊?就当我给爹的孝敬钱。” 四舅母笑着说道,“膨化机是当破烂收的,根本没几个钱,能做玉米棒棒,算是物尽其用,我们咋好意思要分成?” 小人书店里卖饼干,卖玉米拐棍都合适,孩子们喜欢。 自行车修理铺只能顺带卖车筐,修车轱辘,留下膨化机也没用。 元妮拿个小本子写写画画,已经把成本和利润算出来,“玉米拐棍制作很简单,只需要玉米面和糖,原材料消耗很小。 不过膨化机容易损坏,以后维修什么的,还得靠四舅舅,我建议把利润的10%给四舅舅。” 原材料和零售都交给姥姥姥爷,挣的钱都算是他们的。 姥爷摇头,“妮儿,你给少算了一份,小人书店是你的,还得给你分成。” 最终商定的结果是,元妮和四舅舅各拿10%的利润,其他的都归姥姥姥爷,毕竟老两口岁数大了。 当天晚上又做了一锅玉米拐棍,准备第二天拿去卖。这东西刚出锅的时候最好吃,放时间长就皮了,不酥脆。 第二天依旧是大雪,丁老太太动员了好些个住户,一大清早就拿着铁锹出来铲雪,不然胡同里的道路就该堵塞了。 现如今就是这样,只要一下雪,大家就拿着铁锹扫帚集体出动,不说扫多的,至少把门口那块扫干净了。 如果谁家门口滑哧溜,又是冰又是雪,那一准遭人骂。 清理完了积雪,大家才说说笑笑的去上班。 两个店面的生意比昨天还红火。 不出意料,玉米拐棍受到了小朋友们的热捧。 这玩意儿不像糖果那么甜,也没有面包饼干带来的饱腹感,但是它蓬松酥脆,别有一番口感,关键是很耐吃,买一个玉米拐棍能嚼半天。 在下着大雪的天气里,坐在温暖的火炉边上,看着小人书,嚼着玉米拐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不过半天时间,一锅玉米拐棍儿就卖完了。 姥姥中午加班,又做了一锅玉米拐棍,送玉米拐棍的时候,元妮儿也跟着去了,她还拎过去两台收录机并几盒磁带。 一看收录机,姥爷的头顿时大了,“可千万别在这儿放。” 什么爱嫖才会赢,小孩子们会学坏的。 元妮笑了笑,“姥爷,你放心吧,放的是单田芳评书。” 毕竟小人书店是公共场所,元妮不会没事儿找事。 “评书?这个好。”姥爷立刻高兴了,他也有爱听的,一个是评书,另外一个就是秦腔。 秦腔的唱腔高亢凄厉,不太符合当地的审美观,并不适合在小人书店播放,但评书可不一样了,这玩意儿老少咸宜,谁都爱听,有些人还能说两段。 给姥爷这边播上评书之后,元妮就拎着另一台收录机去了隔壁,给四舅舅配的歌曲是太阳岛上,还有流行的电影金曲。 “唉呀,妮儿,你给爹那边拎一台就行了,我不要,这玩意儿太金贵了。”四舅舅两只手都沾满了机油,想拦又不敢拦。 “这台是送给你们的,先放在铺子里边听着,等你们搬新家了之后,再把收录机拎回去。” 一共买了十台收录机,元妮儿早就做了规划,主要以送人和自用为主。 四舅舅推辞不过,只好红着脸收下。 有了收录机和玉米拐棍之后,两家店铺的生意明显好了。 有些人不住附近,为了听会儿音乐,还会特地绕路过来修车。 至于小人书店,简直是人满为患,以前只有孩子,现在还多了不少老年人。 这些老年人都是评书爱好者,虽说收音机里头也有评书连播,可那每天只播一集,听着不过瘾,而小人书店则是无限播放。 于是这些爱听评书的老头老太太,都以带孙子为借口,成天坐在小人书店不走。 姥爷尝到了甜头,再也不提把收录机拿走的事情了。 就在一个平常而又热热闹闹的午后,老队长领着陈大勇找到小人书店来了。 不过几天不见,两人又憔悴了许多,老队长手里还拎着个油纸包,“老家寄来的柿饼,挂霜的,给娃尝尝。” 姥爷知道他家经济困难,赶紧拿板凳让他们坐下,又给他们倒茶,“拿东西干啥?你们太见外了。” 陈大勇是个病人,一出门就被冻透了,坐在火炉边上扎扎实实打了个喷嚏,才缓过来。 老队长羡慕的看了看小人书店,又瞧了瞧儿子,眼中现过挣扎,他犹豫了一刻,这才说道, “兄弟,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日子太难,你得拉一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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