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我靠捡废品惊艳世界_第322章 千里再相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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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只觉得那东西就在眼前,一时半会儿却想不起来。
  就在此时,工作人员已经指着13号拍品作介绍了,“笔筒都是圆的,你们觉得眼熟很正常,且看这个砚台,这跟笔筒是一套的。”
  元妮和李凤霞一看13号拍品,立刻就想起在哪儿见过笔筒了。
  想当初,金教授背着笔筒和黄泥砚台过海关,给大家伙都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好些个人都私下议论,说金教授的脑子不够事,就是爱写毛笔字,带个毛笔就够了。
  哪有大老远背笔筒和砚台的?也不嫌沉的慌。
  这白玉笔筒和砚台,除去外皮儿不大一样,跟金教授带的东西简直是一模一样。
  这些天发生的事情,如通过电影一样,在元妮和李凤霞眼前闪过,许多疑问都在此时被串了起来。
  如果金教授过海关,携带的是白玉笔筒和砚台,那一切就都能解释通了。
  “真没想到。”李凤霞只觉得三观都被颠覆,她惊慌地抹了一把脸。
  工作人员略有些奇怪的看着两个年轻的女学生,“靓女,这拍品有什么问题吗?”
  家丑不可外扬,且没有证据,元妮拽了李凤霞一下,后者赶紧说道,“没有问题,就是太好看了,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文具。”
  工作人员忍不住笑了,“这话没错,笔墨纸砚可不都是文具吗?”
  两人都有些心不在焉了,又草草看了一下剩下的拍品,就离开了拍卖行。
  “妮儿,你说金教授他真的偷运古董吗?”
  “我猜大概是的,但咱们没有证据,不能乱说,不过,这个情况可以上报给组长。”
  “报给组长,让他们查去。”
  两人很快达成共识。
  今天时间还早,元妮提议去买两身衣裳,参加拍卖会的人非富即贵,她俩也该打扮一下。
  “行,我早就想买衣服了。”昨天元妮修画的时候,李凤霞进行了极其激烈的思想斗争。
  李凤霞打小就节俭,七岁的时候,妈妈给她从供销社买了一条纯棉秋裤,贴身又暖和。
  这是李凤霞穿的第一条机织秋裤,以前她的秋裤,都是妈妈用粗布缝的,晃荡且不暖和。
  她一直穿了好多年,直到破的没法补了,才把秋裤剪开,然后给了小弟弟当尿布用。
  妈妈一直表扬秋裤做的尿布,“到底是不一样,特别软和还吸水。”
  作为长姐,李凤霞一直是勤俭过日子,她很善良,知道爸爸妈妈养家辛苦,恨不得把一分钱掰成两瓣花。
  乍到花花世界,又接连发了两笔小财,穷人乍富,对李凤霞造成的冲击很大,她都不知该怎么处理这些钱。
  元妮有句话打动了她,站在什么山头上就要唱什么歌,李凤霞头一次觉着,她从小受到的教育,也许不完全对,钱是挣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
  “走,咱们一起去,好好挑几件,不用太时髦的,回去也能穿的那种。”
  “嗯。”
  香江制衣业非常发达,当地人已经有品牌意识,开始追求牌子货奢侈品了。
  逛服装市场,元妮和李凤霞真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双眼睛根本不够用。
  好在两人都是聪明人,略微转了转,确定了价格区间之后,就在售货员的帮助下搭配了两套。
  这两套衣服品质不错,颜色也雅致,不仅在香江能穿,回到京城也可以穿。
  回到酒店之后,元妮和李凤霞悄悄找到带队组长,把拍品名录拿给他看,又说了对金教授的怀疑。
  组长能带队,思想品质肯定是过关的,他对金教授携带的笔筒和砚台印象也极其深刻,跟拍品名录对照过之后,鼻子都差点气歪了,
  “我说呢,为什么他表现的奇奇怪怪,到处丢人现眼,原来打着倒卖国宝的主意。
  金盛德做的太隐蔽了,想找证据很难,我今天就给国内汇报,看他们怎么说。
  你们两个也要注意,不要跟别人说,免得打草惊蛇。”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要是惊动了金盛德,后者直接原地消失搞叛逃,就不好办了。
  元妮和李凤霞自是知道轻重的,两人都点头答应了。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第二天,元妮和李凤霞互相帮衬着打扮起来,一出门就得到了大家伙的表扬。
  女老师赞她们衣服买的好,又问多少钱,说自己也要去买。
  稍微寒暄了两句,两人就搭乘巴士前往拍卖会。
  拍卖会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参加的,确定拍品之后,拍卖会有针对性的发放邀请函,能来现场的人,都是喜好收藏,且有实力的名流富豪。
  元妮和李凤霞刚一进入现场,就差点被珠光宝气闪瞎了眼。
  坐在前排的几个富豪阔太,佩戴的不是钻石就是翡翠,男人手上都戴着钻表钻戒。
  李凤霞紧张的拽了拽身上的衣裳,幸亏她购买了新衣。
  客人们陆陆续续往里走着,一个戴墨镜的年轻人混在人群之中,施施然走来。
  这人打扮简单,并没有过多装饰,但眉目俊朗,身如修竹,比卫视新推出的男明星还要耀眼,一下子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已经有人在小声议论了,“没见过这人,难不成是哪个大佬在外头的私生子?”
  “有没有可能是电视台新推出的小明星?”
  听到大家伙议论,元妮和李凤霞也看过去,两人的眼神一下子都变直了。
  李凤霞是惊为天人,元妮却是认出了这人,这不是秦鸿飞吗?
  秦鸿飞也看见了元妮儿,他微微颔首,找了一个离她们很近的位置坐下。
  “天哪,这人好帅,他是不是明星?”李凤霞心头小鹿乱撞。
  “应该不是吧。”元妮淡淡的说道。
  就在此时,秦鸿飞摸出笔记本,撕下一页便签,提笔在上面刷刷刷写了起来,写完之后,他就把便签条交给了服务生。
  跟便签一起交过去的,还有一张十元港币。
  服务生很上道,收起了便签,又过了好一会儿,才趁着大家不注意,把便签条递给了元妮,“那位戴墨镜的先生给你的。”
  李凤霞一下子激动了,“天哪,妮儿,他是不是要约你?快看看,纸条上写着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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